【投書】致上海閔行區顓橋鎮信訪辦公開信

【大紀元2012年01月17日訊】上海市閔行區、顓橋鎮信訪辦:

2012年1月9日上午10時,本人金月花在沈佩蘭的陪同下,到閔行區信訪辦,反映違法動遷遺留及生活困難問題。接待的是區信訪辦沒有掛牌自稱31號和12號信訪接待員,31號接待員見到我就說:「金月花,你的信訪問題已經終結了,不要以為未經過聽證,就不能終結你,我們照樣有權可以終結你,我們就是領導,你的問題終結了,你以後再不要來了,書面的內容遲早會給你的。」我們憤然離開區信訪辦。

2012年1月10日,顓橋鎮信訪辦書面通知:「2012年1月16日上午9:00……召開信訪事項溝通會。」本人認為,貫辦作為區信訪辦的下級部門,是無權糾正上級部門的錯誤決定。

顓橋鎮信訪辦書面通知(知情者提供)

2012年1月16日,上午9:00時,我去江川街道大聯動會議室,閔行區顓橋鎮信訪辦吳林平講:「金月花,今天我來送信訪事項告知書。」告知我「各級人民政府信訪工作機構和其他行政機關今後不再受理」。

為此,本人鄭重公開告知區、鎮信訪辦:從即日起本人不再進入區、鎮信訪辦大門,不指望區、鎮信訪辦協調、溝通等事項。本人強烈要求我的責任部門,還我財產!還我家園!

特此告知。

金月花
2012年1月17日

(責任編輯:鄭芬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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