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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奢大戶 奢華過年恐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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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28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唐筱恬台北28日電)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去年為國庫追回新台幣475億元。行政執行署提醒欠稅大戶,若採買奢華年貨,如上萬元的鮑魚等,仍會違反禁奢條款;也鼓勵全民踴躍檢舉欠稅戶奢華行為拿獎金。

行政執行署指出,成立10年以來,收案量從民國90年未滿200萬件,至100年已逾600萬件;徵起金額由第1年59億元,100年突破到475億元。統計從90年到100年,追回的稅金達2745億餘元,對增裕國庫歲收助益良多。

為避免欠稅大戶積欠巨額稅款,仍過著住豪宅、坐名車等奢華生活,法務部近年實施被稱為「孫道存條款」的禁奢規定,目前已公告157人欠稅大戶,從滯欠大戶身上已追回306億多元,包括前電玩大亨周人蔘、眼科名醫丁民峰等。

行政執行署長張清雲表示,執行署適度使用禁奢條款,並且積極追查欠稅大戶有無隱匿財產而不繳納,成效不錯,成功追稅讓政府更能順利推展公共建設,也有助於實現社會公平正義。

張清雲說,年關之際原則上「禁奢沒有假期」,已被列為欠稅大戶或核發禁奢令者,仍不能奢華消費,例如買一甕2萬多元的佛跳牆、上萬元紅酒、魚翅、鮑魚等,若違反命令仍會遭追查。

張清雲也強調,欠稅大戶於過年期間與家人圍爐吃好料,若是子女盡孝道準備大餐,不是本人刷卡消費等情況,執行署不會斤斤計較。另外呼籲民眾檢舉欠稅大戶的奢華行為拿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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