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澳洲居住的新西蘭人抗議受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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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10月10日訊】(大紀元記者魏仲芝新西蘭奧克蘭編譯報導) 近日,數百名居住在澳大利亞的新西蘭人簽署了一份請願書,反對澳大利亞的社會保障法規定。他們認為,該法把新西蘭人列為「下層階級」,是對新西蘭人的歧視。

澳大利亞的社會保障法(修正案)規定,2001年2月26日之後去澳洲的新西蘭人不屬於受保護的簽證持有人,這些人沒有領取社會保障福利的資格。而新西蘭人必須在澳大利亞工作至少兩年,然後申請成為永久居民之後,才能享受社會保障福利。

目前,讓新西蘭人留在澳大利亞的簽證附有幾項條件,其中包括不能投票,不能成為公民,和不能獲得政府福利。

在超過175,000名跨越塔斯曼海過日子的新西蘭人當中,有一半受到2001年社會保障法(修正案)的影響。這些住在澳洲的新西蘭人認為,他們被剝奪了正當權利。而移居新西蘭的澳大利亞人只要等兩年就能自動享有公民的全部福利。

發起請願的團體是旅澳新西蘭公民組織(New Zealand Citizens Living in Australia)。該團體認為,現有的社會保障法(修正案)在就業、教育、培訓、助學貸款、社會服務和申請澳洲公民等方面歧視新西蘭人。「由於這個改變,許多在澳大利亞生活、工作、納稅和扶養家庭的人永遠無法享有平等的權利,僅僅因為他們來自新西蘭。」

請願書中指出,在最近發生的自然災害(包括昆士蘭洪水)中,反映出這種嚴重的不公平待遇。許多新西蘭人申請政府援助被拒絕。請願書要求澳大利亞的新西蘭人獲得「公平待遇」。澳大利亞應該根據原有社會保障法把新西蘭人認定為居民,並享受社保福利。

該團體希望獲得2,000個簽名並提交新西蘭總理約翰•凱伊和澳大利亞總理吉拉德。目前這份網上請願書已經獲得了超過1,500人的響應。

新西蘭統計局的數字顯示,至2012年8月的一年中,53,904新西蘭人前往澳大利亞。其中,40%(21,733)介於18至30歲。而在今年第二季,20-24歲的失業人口約29,500人。

工黨財政部發言人大衛•帕克批評到:「這個數據相當於維多利亞或奧塔哥這類重點大學的全體學生在一年中全部離開新西蘭。」他還談到,國家黨上台時承諾,新西蘭人不用再離開自己的親人而找到工作,結果反而是出走的人數創下新記錄。年輕人成群結隊地前往澳大利亞,因為他們在這裡找不到工作。

對此,外交部長麥卡利表示,領事官員去年就注意到這個問題。凱伊去年在坎培拉會見吉拉德時,也已經向她提出過有關澳洲社會保障法(修正案)給新西蘭人帶來的困惑。

(責任編輯:張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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