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2年10月19日訊】(大紀元記者王量報導)2012年10月15日,山西省太原市數百名村民冒雨到山西省委大門前靜坐示威,現場展示大幅圖片,要求政府徹查太原市小店區檢察院檢察長王小燕,指其羅織罪名,擅自強行簽發逮捕令,逮捕小店區大村村長。村民指王小燕對大村開發項目覬覦已久,因此才濫用職權,枉法辦案。
2012年10月15日早晨,山西省委大門前,數百名村民冒雨扶老攜幼靜坐示威。現場展示大幅圖片,要求山西省紀委徹查簽發該逮捕令的太原市小店區檢察院檢察長王小燕。
現場甚至有大批村民下跪,指王小燕罔顧刑法規定,將受托代管私人錢款的行為曲解為貪污公共財物,羅織罪名,擅自強行簽發逮捕令,逮捕小店區大村村長李虎生。
大陸廣州日報日前發表了題為《山西太原驚現荒唐逮捕令》的報導,稱在示威現場,太原市公安局小店分局簽發的《拘留通知書》和《逮捕通知書》被放大影印,內容顯示李虎生涉嫌貪污於2012年9月24日被逮捕。
而現場展示的《補償協議》和五位村民的證言顯示,李虎生是受五位村民之托與太原市昊奕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簽訂《補償協議》,但孫有花等四戶村民嫌賠償不足而拒絕領取。時任大村社區報賬員的李喜壽則證實,李虎生曾提出將40,000元賠償款入賬,但由於該款項不屬於村集體收入而被其拒絕。
報導稱,村民指小店區檢察長王小燕對大村開發項目覬覦已久,因此才濫用職權,枉法辦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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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日,大紀元記者就此事打電話詢問大村村民,但村民似有隱情,都拒絕回答記者的提問,其中一名村民先稱「我們不知道」,後來又說「我們不敢說。」
針對案情,記者諮詢廣州市律師唐先生,唐律師表示,如果這位村長(李虎生)是受村民的委託去與開發商談判,那4萬元不屬於公款,是屬於私人款項,指控他貪污是有問題的。
記者隨後致電小店區檢察院,無人接聽電話。
(責任編輯:姜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