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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中興中國受創 返台「棗」回希望

【台商淚總匯】中國投資紀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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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11月22日訊】(大紀元記者賴月貴台灣報導)史中興以台幹身分被台硝公司派往中國河南擔任分公司的總經理,生性善良的他從事的卻是高汙染的產業,心情相當苦悶。其後,他在當地結識了溫柔美麗的張一,兩人結為夫妻,史中興離開了原公司,和張一一起種棗闖出一片天,正當事業騰飛之際,卻因辦貸款惹禍上身,張一突遭重大車禍,從此陷入了一場揮之不去的夢靨……

台硝分公司總經理 反對擴廠被迫請辭

成功大學會計系畢業的史中興,1995年被台硝公司派往中國河南新鄉擔任當地分公司總經理,台硝公司生產的「硝化棉」是強酸、強鹼的化工產品,它在工業用途上是油漆原料,若用於軍事用途則是黃色炸藥,其危險性可想而知,若處理不當每年至少會發生一次大爆炸。

公司在當地僱用的工人大部分是中國農民工,對工安的意識不強,倘若晚上值班員工不慎睡著了,鍋爐被燒乾或強酸外溢,就會引起火災爆炸;史中興憂心著工安問題,壓力非常大,白天幾乎整天守在工廠,晚上睡覺到半夜,也要從床上爬起來進到工廠去巡視,幾乎徹夜無法安枕。

依台硝公司外派規定,在中國大陸只要服務滿3年,就可以請調回台灣復職,史中興當然很想請調回台灣,但由於河南新鄉是一個窮鄉僻壤的地方,沒人願意去接任,他只好留在當地繼續努力,將公司經營得有聲有色,5年內不但公司投資額早已回本,每年且有高額盈餘。

2000年,公司股東會決定轉投資、擴增項目,史中興持反對意見,他認為辛苦了5年,好不容易有了一個局面,如果擴增項目,會把原來的公司吃垮,因為5年當中外在環境發生了變化。

生產硝化棉的直接原料是棉花,而河南省是中國棉花產量最大的省分,這也是台硝分公司最初在河南設廠的原因,後來發生了病蟲害,棉花種植重心已移轉到了新疆,中國境內的棉花原料價格竟高於國際市場20%,對於出口相當不利,因此他極力反對擴廠。

但是,董事會卻一意孤行強行通過,史中興再度提出想調回台灣的請求,沒有獲准,於是他提出了辭呈,結束了備受煎熬、身心俱疲的日子。

行銷紅棗 闖出一片天

當時,史中興肩負著公司龐大的責任與工安壓力,又離鄉背井,心情非常苦悶,由於公司投資需要買廠房辦貸款,他因此認識了銀行行員張一小姐。她那美麗的容貌、溫柔的性情深深吸引了他,張一常常給予安慰和鼓勵,於是有情人終成眷屬,兩人結為夫妻,恩愛甜蜜人人稱羨。

張一原來是個人緣極佳、工作能力很強的工商銀行行員,又是人大代表,原是前途看好的年輕一代,卻也因為嫁給台灣人,工作與升遷都受到影響。

史中興將提出辭呈的想法告訴了妻子,樂觀的張一反而安慰他不必耽心,應該是另一個新的人生將要開始,從此不會再看到丈夫焦慮的樣子了。

河南自古即是中國紅棗的重要產地,張一老家也種紅棗,整個山坡上、溝壑裡、庭院中到處棗樹林立,綠葉叢中掛滿一串串大紅棗,像燈籠般賞心悅目,隨手一摘放入嘴裡,滋味真是甜美!

張一說她就是吃紅棗長大的,俗話說:「一天吃三棗,長生不顯老。」因為紅棗顧肝養顏美容,她的皮膚才會這麼好,看著美麗的嬌妻和滿山坡的棗樹,史中興立下了目標:「良心做棗、健康有找」。

其後,張一也辭去了銀行工作,夫妻兩人決定共同從事紅棗的買賣和種植,1997年在河南新鄭成立「三力食品有限公司」,2004年增資並更名為「棗之禮實業有限公司」,至2006年10月資產達到人民幣數千萬元。

史中興說按佛家講法,原來所從事的高汙染工業是傷害生靈的,根本就不符合自己本性,做了10幾年也太痛苦了,轉而種植有益人體健康的紅棗,也算是功德一件,真是開心!

據稗官野史記載,紅棗已有8千年歷史,在石器時代就存在了,黃帝建都「有熊」,就是當今的河南省新鄭,黃帝在此發現了紅棗,流傳下來很多紅棗的典故。

河南盛產優質的「雞心棗」,但當地農民只懂得種植紅棗,卻不知道怎麼賣紅棗,頭腦靈活的史中興善用行銷策略,他將紅棗用文化包裝、打上品牌,加上各種相關產品的研發創新,如紅棗嫩芽茶、紅棗咖啡、果醬、棗葉香皂等,將紅棗這種當地的土產,打造成可以拿來送人的高級禮品。

短短3年的時間,史中興打響了「棗之禮」的名號,擁有300多名員工,200家專賣店,年營業額達人民幣8千萬元,「棗之禮」儼然成了中國紅棗界的龍頭,吸引了各地業者前來觀摩取經。

為了擴大經營,史中興和張一在河南新鄭買下了一塊占地700畝的棗園,園內2萬多顆棗樹平均樹齡200年以上,還有一棵極其珍貴的800年棗樹,史中興將棗園取名為「黃帝古棗園」,並註冊成立一個內資公司:「古棗園農業生態科技有限公司」。

依中國大陸設立內資公司規定,必須有3名股東,史中興是台灣人不符合資格,於是張一找了同學孟艷(任職東方擔保公司)和孟艷的友人孫凡瑞當掛名股東,實際出資者只有張一。

為了買下這塊棗園及擴充產能購買生產設備,張一請任職東方擔保公司總經理的孟艷協助向銀行貸款,卻種下了禍根。

孟艷曾任鄭州商業銀行行長,又任職東方擔保公司,人脈很廣,張一認為這位同學應該會幫她沒啥問題,豈知孟艷是個虛有其表、挖東牆補西牆的人,此時她正為私自挪用公款投資,出現鉅額虧損所苦,遂將歪腦筋動到張一身上。

孟艷=夢靨 辦貸款惹禍上身

2006年7月,張一向孟艷融資借款2千萬元(人民幣,下同)買了古棗園,其後,孟艷又建議張一以古棗園土地為擔保向商丘信用社貸款人民幣3千萬元,把其中2千萬元還給孟艷,1千萬元則作其他資金用途,張一覺得很有道理。

但貸款核撥下來,孟艷卻將資金轉到自己在東方擔保公司的帳戶,張一發現後要求撤回擔保,孟艷被逼急後翻臉。2006年10月,利用行賄及原本在河南政法系統的關係反控張一「職務侵佔」,謊稱當初借給張一的2千萬元是投資買土地款,反咬張一以股東職務侵占古棗園土地,其實是早就設計好的環中套、計中計,連原來的掛名股東都是有問題的。

張一在2006年12月向河南省檢察院舉報孟艷騙取貸款事實,卻在2007年7月21日返家途中,突然遭到重大車禍,顱腦骨嚴重凹陷,7根肋骨骨折、盆骨骨折、胸腔積水,醫院三次發出病危通知。經過救治,張一雙目視力偏盲,視、腦神經挫傷,需要接受長期治療。肇事者是誰?迄今仍無從得知。

2008年5月底,史中興帶著張一從河南趕往上海,當面向正在上海訪問的時任國民黨主席吳伯雄求助。不料,5月31日吳伯雄前腳離開上海,河南公安隨即跨省到上海將張一逮捕。

車禍撞傷未癒,張一身體極度虛弱,史中興向鄭州市公安申請取保候審,未獲准,史中興為此焦急萬分,回到台灣向海基會、民意代表及媒體求助,營救身陷獄中的妻子。

史中興指出,全案之所以發展到這種情況,主因為孟艷與孫凡瑞在鄭州市有綿密的公檢法關係網。孟艷曾任鄭州商業銀行某一支行的行長,孫凡瑞的一個叔叔孫鄭生是鄭州市金水區法院院長,他們連同市公安局、政法委的一些領導人,在複雜的權錢關係下,顛倒全案黑白,「實際犯罪的人逍遙法外,無罪的人卻遭關押」。

其實最重要的關鍵是,孟艷買通書記徐光春的混咖兒子徐磊,幕後指使省委督察室主任劉讓亭當打手。張一當時是傑出的人大代表,公安局要抓人,必須向人大提報,共提報了七次,最後劉讓亭向鄭州市政法委書記施壓,命令人大強行解除了張一的代表資格,張一最後被公安抓走。

妻冤案獲判無罪 隨夫到台灣治療

兩年半後張一出獄,新鄭市人大頒發了一張「榮譽人大」證書給張一,意思是:「我們都知道妳是無罪的,妳辛苦了!」真是讓人感到說不出的悲哀與諷刺,沒有背景、人脈的小人物就活該被這樣犧牲嗎?

最讓人難過的是張一身體羸弱,法醫和典獄長都認為她的健康狀況根本不宜被羈押,法院承辦人員也哭著要史中興趕快想辦法,怕張一一旦被關會受不了折磨死在獄中,但是心狠手辣的劉讓亭還是一意孤行,非將張一關進監獄不可。

張一說,是不是車禍沒把她撞死不甘心?老天有眼,不用律師辯護,她還會講話,她會撐下去,為了許多關心她的善良人。

張一的76歲老母親一次次地到北京上訪,每天到法院流淚控訴,聽著法院一次次開庭宣判,法院內部暗藏著陰陽判決兩派意見,今天判張一無罪,法官安慰張一的母親不用擔心,說沒事;可是兩天後,卻又判決張一有罪,就這樣反反覆覆,這情狀誰受得了?張一的母親年老又身患高血壓、糖尿病,受不了刺激,有3次當場昏倒,差點送了命!

2008年6月15日史中興帶著年幼的女兒返回台灣,他形容自己像是逃命一樣,如果不回台灣,說不定什麼時候又會被這些人扣上罪名,弄得家破人亡,冤獄就永遠無法平反了。

後來因為這個事件,兩三年內史中興所有的財產全部被變賣侵占,利用刑事判決書將整個「棗之禮」公司資產非法轉移,以現在市值估算,損失達人民幣6億元,劉讓亭隻手遮天到這種程度!

史中興兩地奔波,經過3年的努力,河南鄭州二七區地方法院於2011年4月已裁定張一無罪,但先前干預司法的那隻政治黑手劉讓亭仍不罷休,河南中級法院迄今仍不敢核准地方法院的無罪裁定。

史中興說,在中國有權力的人製造冤獄,根本不管監督機關怎麼說;人大是監督機關,他們會暗訪調查,所有的人包括人大、法官、公安都知道張一無罪,卻只能私下安慰她,沒有人敢真正仗義直言,因為他們是被掐著脖子的,每個人都怕丟官、丟飯碗、甚至喪命。

中共不給良民證 妻每3個月往返兩地

張一回憶起往事也只是流著眼淚,她的內心非常矛盾,她說心裡沒有怨恨,在被關押的痛苦日子裡,一些人默默陪著她流淚或輕聲安慰,就像煎熬地獄中吹入一絲涼風,她就很滿足了。擦著眼淚,張一說她相信中國還是有很多好人,它會慢慢進步的。

看著虛弱的妻子,史中興心疼地說這就是張一最矛盾的地方,身為中國人,面對的是中國社會中正義與邪惡兩股力量的較量,她又能怨誰呢?她就是這樣的善良與無奈!

在共產黨馬克思唯物主義的毒害下,造就了殘暴鬥爭的共產社會,但不管中共如何鼓吹邪惡思想,史中興相信人性善良、佛性的一面是不會被磨滅的,他看到中國有很多善良的人民,只是他們的力量太微弱!

史中興相信妻子終將獲得平反,分析這次獲判無罪的原因,一方面是他不斷地努力奔走;另一方面是徐光春被除去書記職務調離河南,沒了父親撐腰,徐磊作不了怪,案情才大翻盤。(自從2009年徐光春迫害法輪功事件被曝光,徐到台灣之行被法院控告丟了醜、落荒而逃,回到中國大陸後,就被撤書記一職離開了河南。)

史中興認為,其實張一被釋放最重要的原因是:「她本來就無罪。」所有證據顯示張一是清白的,整個誣陷紀錄攤在陽光下都是不存在的,張一是唯一的出資人,控告張一「侵占」的譚玉群、孟艷和孫凡瑞不能算是實質的股東,也因此他們以公司股東為名控告張一「侵占」土地,依法是根本不能成立的。

鄭州地方法院判定張一無罪,她獲得自由了,史中興接她到台灣治療,沒有了在中國的恐懼不安,在自由世界好像回家一樣安心。不過,由於河南中級法院的判決書還沒下來,刑事案件尚未撤除,張一無法取得良民證,只能以「團聚」名義在台灣居住3個月,回去中國簽證後再來台灣,兩地往返。1999年結婚,到現在孩子都已經十幾歲了,張一還無法取得身分證,雖然無奈,也只能接受現實了。

在苗栗良心種棗 支持亂世清流

在中國受創後,史中興在台灣重新出發,苗栗公館鄉是台灣唯一的紅棗產區,他買下農地種植紅棗,提倡有機無毒的自然農法,並積極研發各種產品,希望能將「棗之禮」的品牌在台灣重新建立,以良心做棗,把健康的概念分享給大眾。

2009年7月成立「紅棗主題館」,他說紅棗是上天賜給人的寶貝,可惜在台灣並未受到重視,棗樹一般只當觀賞用,或是種水果附帶種的。但台灣人進補常用的紅棗卻仰賴中國進口,種植過程中使用的農藥、鋤草劑及收成後的防腐劑,台灣人不知道吃進了多少?

史中興相信他在中國都可以闖出一片天,更成了紅棗界的龍頭;在台灣,憑著他的智慧應該可以再創輝煌!

史中興也提到,去中國十多年後回到台灣,發現整個社會風氣變差了,讓他很驚訝,他也在偶然的機會認識了《大紀元時報》的業務員,他發現了一群默默付出的人,《大紀元》推廣品德和讀報教育的理念讓他很感動,當社會道德大滑坡,《大紀元》像一股清流讓他看見希望。

「棗之禮實業有限公司」和《大紀元時報》合辦養生醫學、親子溝通等各種講座,辦「棗(找)回道德、有機生態之旅」,也優先提供給家扶等弱勢兒童參加的機會,史中興同時發心每個月捐出營業所得10%給《大紀元》,為提升人類道德盡一分心力。

另一方面,他說《大紀元》的中國真相報導有助於中國社會的變革,中國民心思變,人們發現過去的人治、極權統治是不對的,中國人民希望藉由一股外在的力量推動社會的進步,而那股力量就是媒體。

經由媒體的大量曝光,類似張一這樣的冤案一一被揭露,迫使惡人倒臺,這就是人民想要的。因此網民突破網路封鎖,翻牆看大紀元網路新聞、看新唐人電視台報導, 偷偷討論所看到的消息,而各級領導也默許這種行為,中國潛藏著一股推動社會改革的力量,史中興說《大紀元》很了不起!(全文完)◇

【台商淚總匯點評】

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童文薰

「欲加之罪,其無辭乎?」語出《左傳》。這是一個流傳千古的名句。正所謂「先射箭再畫靶」,當然是百發百中!但是人人都熟悉這個句子,卻鮮少人體會過這八個字的真正滋味是什麼?

史中興與妻子張一在中國的遭遇,用「欲加之罪何患無辭」八個字就能解釋清楚,而導致禍害的原因則是史中興夫妻成功經營的事業被有心人盯上。

至今還有許多人不清楚中國的司法制度存在什麼問題,甚至直覺認為「事出必有因」,既然都鬧上法院了,總有你這一邊的錯處與責任。其實冤案自古有之,當秦檜被質問到岳飛究竟有何罪狀時,秦檜說:「莫須有!」不必給你理由!史中興夫妻的在中國的遭遇也是一樣。

史中興因為被公司派往中國大陸而結識妻子張一。張一是當地人,不僅是工商銀行行員,又是人大代表,地方關係本來就好,按理不該是被侵占財產的對象。但當一個人的資產被更有黑勢力的人看上,沒道理也成了有道理,也不分你是中國人、台灣人還是美國人,計中計連環套,再有公安與法院撐腰,再大的資產都可以奪到手。

史中興夫妻二人在河南新鄭成立「三力食品有限公司」,2004年增資並更名為「棗之禮實業有限公司」。良心經營有益人體健康的紅棗加工食品,把河南當地盛產的紅棗打造成高級禮品,短短3年間資產就達到人民幣千萬計,僱用了300多名員工,成立200家專賣店,年營業額達人民幣8千萬元。

因為前景看好,於是史中興夫妻決定向銀行融資自已經營棗園。這是一般台商都得不到的條件,也是張一在地關係良好的體現。可是不料禍患也因此上身!在融資過程中,史中興夫妻不察,遭合夥人將3千萬人民幣的貸款直接轉走。

這樣的侵權行為,事實部分很單純,法律問題也很簡單。可是史中興夫妻非但沒有把錢要回來,張一反而被合夥人反控「職務侵占」。在訴訟過程中,張一還出了一場離奇的車禍,九死一生,卻找不到肇事者。

求助無門的史中興,把希望轉向2008年前往中國訪問的國民黨主席吳伯雄。不料,吳伯雄一離開中國,車禍重傷還沒痊癒的張一就立即被公安逮捕。史中興夫妻至此才明白,中方合夥人孟艷與孫凡瑞,在鄭州市有綿密的公檢法關係網。他們連同市公安局、政法委的一些領導人,在複雜的權錢關係下,可以隻手遮天、顛倒黑白,讓犯罪的人逍遙法外,讓無罪的人遭到關押,同時將他們辛苦打拚的資產掠奪一空!

張一坐了2年半的黑牢,新鄭市人大頒發了一張「榮譽人大」證書給張一,意思是:「我們都知道妳是無罪的,妳辛苦了!」可是被侵奪的財產,如今市值高達人民幣6億元,全部落入他人囊中,要不回來。

史中興夫妻如今在台灣苗栗公館鄉買下農地種植紅棗,將自創的「棗之禮」的品牌在台灣重新建立起來。在台灣,他們不必擔心中國那種權大於法的社會,不會有黑勢力對他們的事業、人身自由甚至生命安全帶來危害。

兩岸最大的差異就在司法制度是否獨立。台灣的司法雖未達完善程度,平常也多被民眾詬病,但若與中國的司法制度相比,能夠保障台商安全的,還真非台灣司法莫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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