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給大兒辦獨生子女證 貴州夫婦賣掉幼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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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11月03日訊】為了給大兒子辦獨生子女證,31歲的貴州籍男子蔣某和23歲的貴州籍女子張某將自己出生僅10天的小兒子賣掉。

據《浙江在線》報導,蔣某和張某在浙江樂清市虹橋鎮打工時相識並結婚。2009年,兩人有了一個兒子,後被送回老家撫養。

今年2月,張某發現自己意外懷孕2個月,夫妻倆當時並未在意。當張某懷孕第5個月時,老家來電話要查婦檢證,她才說了懷孕的事。長輩稱,如果她生下這個孩子,給這個孩子辦戶口得交罰款,而且大兒子還不能辦理獨生子女證。想到這些,蔣某夫妻倆有些為難。

這時,蔣某提議將孩子生下來送人換取一些生活費,「如果是女孩,拿個幾千塊過來,如果是男孩,拿個幾萬過來。」對於丈夫的提議,張某表示默許。

10月22日,孩子出生了。蔣某通過介紹人找到了一家買主,對方一口答應了他提出的4萬元的價格。介紹人說,買孩子的是樂清本地人,不能生育。在對方來接孩子時,為了圖吉利,蔣某多要了8元錢,總共40008元。

目前,蔣某夫婦被樂清警方採取刑事強制措施,被賣的男嬰如今下落不明。

此事引起大陸民眾廣泛關注。江蘇無錫市民「bruce88」表示,這是國家逼的,不是他們狠心。假如不罰款,他們能賣掉自己的孩子嗎?!

山東菏澤市民「一支紅楓」也表示,這樣的事怨誰呢?誰的父母不愛自己的兒女,做出這樣的舉動,實屬無奈啊。

「Izzi3」:計劃生育造成現在的年輕人少老年人多,又無健全的養老政策。在評價人性的同時,也要看無奈的「換取生活費」,養兩個孩子都養不起……

「婷我講故事」:作為父母親,非面臨生死抉擇,絕不會做出這樣的事情。而這事情卻又在現實中發生,一者也許是父母親尚未成熟,二者是社會體制的逼迫。這個看來,獨生子女證是起因。父母官們,你們的權威日漸低迷,並常常伴隨著懷疑,是有原因的。

(責任編輯:徐亦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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