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鳴:從「哈爾濱前進勞教所」暴行看中共勞教制度的罪惡

雷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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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12月01日訊】前言、 萬家勞教所「借屍還魂」

二零零一年,一樁「萬家慘案」讓哈爾濱萬家勞教所的惡名震驚了全世界。幾年後,在世界正義聲浪的聲討之下,「萬家勞教所」從人們的視線中銷聲匿跡。人們並不知道,這個黑窩變身為「哈爾濱前進勞教所」,像一匹脫韁的野馬一樣在罪惡的道路上繼續狂奔。在它的後面,是中共高懸的「勞教制度」皮鞭,而在它的前面,是中共給所有的參與「同夥」準備的萬丈深淵!在中共的勞教制度這副毒藥面前,包括投毒者在內,沒有人能倖免。

哈爾濱萬家勞教所曾經是一座人間地獄。勞教所在中共政法委指揮下對法輪功學員上大掛、老虎凳、電擊、皮鞭抽、性侮辱,把法輪功學員折磨的死去活來。據《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調查報告集》中《黑龍江省哈爾濱市萬家勞教所、萬家醫院惡人基本犯罪事實》的報告記載:「自1999年以來追隨江澤民政治流氓集團對法輪功修煉者進行了強制『洗腦』和殘酷的折磨,在中國鎮壓法輪功的4年中萬家勞教所至少有13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見案列2-14)。」為了掩蓋罪行,哈爾濱市司法局在相距萬家勞教所三、四里路的地方建了一座新勞教所——前進勞教所,並於二零零七年把萬家勞教所關押的法輪功學員全部轉移。

前進勞教所新樓新院、花紅柳綠。沒人知道,這寧靜的風景後面隱藏著多少法輪功學員的血淚。然而,人們更想不到的是,被中共勞教制度迫害的,除了法輪功學員(一)外,還有法輪功學員家屬(二)、正義律師(三)、全體警察(四)、全體刑事犯(五)、社會各界的普通民眾(六)以及整個社會的法律體系(七)。下面展現在讀者面前的,將是中共勞教制度罪行的一樁樁鐵的事實和證據。

一、迫害法輪功學員

1、肉體折磨

每個剛被劫持來的法輪功學員都被關在一隊。首先被強制剪髮、脫光衣服搜身,然後被強迫寫放棄信仰的「轉化書」,並被強迫說污蔑法輪功及法輪功師父的話。對於拒絕「轉化」的人,被逼長時間罰蹲,還禁止上廁所。昏倒了,大隊長王敏就下狠手打耳光,副隊長劉暢專門用拳頭往眼睛上打。不讓初來不「轉化」的法輪功學員上食堂吃飯,只讓吃帶回來的剩涼湯。晚上其他人睡後才讓睡,早上所有人起床前一個小時起,指使刑事犯單獨看管。不允許和任何人說話。被迫害一天下來,法輪功學員通常是腳腫得走不了路、手腫得無法拿筷子、憋尿憋得排尿困難。一些法輪功學員因承受不住這種令人窒息的迫害而違心「轉化」。接下來的「嚴管」期間,法輪功學員被強制洗腦:背誦監規、「守則」;觀看惡黨造謠電視節目或洗腦錄像,還要配合勞教所的造假欺騙應付檢查。

以雙城法輪功學員高國鳳為例:

二零零七年九月二十九日,高國鳳因拒絕洗腦被警察薅頭髮、連踢帶打,拖到鐵籠子裡上大掛折磨。時間一長手銬陷進肉裡,兩手腫脹像紫蘿蔔,劇烈的疼痛使高國鳳滿臉大汗淋漓、內衣濕透,昏死過去。警察們不斷換各種姿勢吊掛高國鳳,還來回推她的身體以增加痛苦,一直折磨了十三天。

之後,高國鳳又被關到小號折磨十五天。為了不讓高國鳳睡覺,惡人們輪著拳打腳踢,摳眼皮、塑料棍兒抽臉、手電照眼睛、牙籤扎脖子和臉,水槍嗤眼睛等等,無所不用。高國鳳昏死過去後,警察讓刑事犯來回踢著高國鳳的身體滾動,高國鳳被踢得全身青紫。警察把高國鳳的頭髮用繩繫上,一看她困的閉眼就猛一拽繩。不讓高國鳳上廁所,屎尿拉在褲子裡也不讓換。十月的冷天開著門窗,警察讓高國鳳穿著單衣服光腳長時間罰蹲,高國鳳腿腳腫脹、凍得膿血直流。警察經常抽高國鳳耳光,指使犯人吊掛直至昏死過去。警察吳寶雲用掐人中、硬塑料桿抽手背和耳朵、皮鞋踩腳趾的疼痛使高國鳳甦醒。折磨了二十八天後,高國鳳骨瘦如柴、神志不清,警察藉機逼迫高國鳳寫下「悔過書」並強迫當眾宣讀,這樣才結束了二十八天的嚴刑拷打,逼其繼續做奴工。

二零一零年三月二十八日,高國鳳因寫揭露迫害材料被惡警及幫凶打的人事不省十多個小時、大小便失禁、生命垂危,被送進醫院搶救。第二天看到高國鳳突然又不行了,只好掛急診打氧氣。長期的折磨使高國鳳使高國鳳的體重由一百三十多斤降到五、六十斤,經常處於昏迷狀態,生命垂危。

幾年來,由於前進勞教所的長期殘酷迫害,被非法關押的許多法輪功學員身體出現了嚴重問題。關於這些情況,明慧網有大量報導:

六十五歲的法輪功學員周春芝被隊長王敏抓住頭髮撞牆、踢後背、打耳光,老人後背被踢傷、疼痛難忍,將近半年的時間才恢復;

六十歲的法輪功學員王淑凡被警察王敏拳擊胸口,長時間胸悶、疼痛;
七十歲的老年法輪功學員被警察罰坐小椅子,長達十六個小時不讓動;
法輪功學員劉淑清,52歲,被劫持到勞教所二十天就住院搶救;
法輪功學員吳曉峰幾乎天天被警察毒打,精神失常,衣服上經常沁著血;
法輪功學員張寶華被警察將棉褲強行扒下,在內褲澆上水後用電棍電擊;
法輪功學員孫淑霞被迫害的吐血、心臟病發作、心律衰竭,勞教所不放人;
法輪功學員范淑德被送入醫院搶救十餘日,吃甚麼吐甚麼,勞教所仍不放人;
法輪功學員賈興華心臟偷停、心律過速、血壓220,開窗吸氧被惡警阻攔;
法輪功學員劉玉被迫害的已雙目失明,自己不能走路,同時還出現吐血情況;
法輪功學員王雅麗被迫害送醫院進行子宮摘除手術;
法輪功學員向秀蘭經檢查系長期折磨造成的股骨頭壞死,已做手術;
法輪功學員田慶玲被迫害下肢癱瘓、進食困難、做畸胎瘤手術;
法輪功學員高淑君被迫害得血壓高達二百多,經常昏迷;
法輪功學員周春芝被警察毒打迫害,致使肋骨被打折……

2、精神摧殘

法輪功學員知道法輪大法是一部高德大法,使修煉者道德回升、身心受益,大家對大法及師父存有無限的感恩。可是在前進勞教所,法輪功學員被逼「轉化」,被逼著污蔑大法和謾罵大法師父,那種痛苦、內疚、羞愧、憤懣、無奈、悲傷、生不如死的感覺才是真正痛苦的來源。許多法輪功學員都很難從「轉化」後的生不如死的痛苦消沉中走出來。

被逼「轉化」後,接下來要背誦《勞教人員守則》、《勞教人員行為規範和生活規範》、大聲念「報告詞」、強制觀看各種誹謗法輪功、歌功惡黨的錄像和電視節目、接受各種所謂「考核「等等。除此之外,就是時刻面對種種侮辱、謾罵、嘲諷、污蔑,人格和尊嚴被最大限度的踐踏和漠視。

威脅恐嚇是勞教所警察用來折磨法輪功學員的常用伎倆。所長王亞羅曾叫囂:「兩條路你們自己選擇:或接受人性化管理,或面對法制化管理加武制鎮壓!」一次,所長王亞羅威脅被關在鐵籠子裡的左仙鳳說:「我從十八歲由一個管教員到今天當上所長,我啥事兒沒幹過?一個壯的像□牛一樣的小伙子,我幾天就能讓他精神崩潰,女人的意志力更薄弱……」

對法輪功學員的侮辱和精神的折磨是隨處可見的。從管教們的言談舉止中,可以明確地感受到她們對法輪功學員的人格沒有任何尊重可言。前進勞教所食堂給法輪功學員做「菜」就是水煮凍大頭菜,一進食堂味道刺鼻。二零零九年二月一次在食堂開飯,警察們捂著鼻子說:「這甚麼味?比豬食都難聞,給狗都不會吃」。另一個管教說:「喂狗也得有點肉呀!」

二零零八年四月初,隊長霍淑萍、警察吳寶雲、邱陽、隋雪梅、李佩環和刑事犯李英傑把祁金玲的雙手反吊在二樓休息室的二層床上,腳尖沾地、腳下墊了一塊洗衣板,吊了四個多小時直至昏迷才放下來。期間打耳光、摳腋窩、摳肋骨,還對祁金玲做摸乳房等下流動作。警察無恥的說:「我摸還不算,我還要讓男管教摸你。」如此折磨羞辱之後,勞教所對祁金玲加期二十一天。

二零一零年十二月,隊長王敏罰法輪功學員左仙鳳坐小板凳,還不讓她接觸水,一個月時間不讓她洗漱、洗下身、洗內褲,大小便之後不許洗手,威脅誰敢讓左仙鳳洗手就給誰加期。吃飯時刑事犯說:「左仙鳳你太臭了,你別跟我一桌了。」副隊長劉暢說左仙鳳嘴裡要長蛆芽了;大隊長王敏罵左仙鳳「不是人、沒人性」;警察們一來上班就嚷嚷「屋裡太臭了!」。一次左仙鳳憋不住了想上廁所,請求三次都被拒絕,到集體上廁所時已經尿不出來了,她在廁所裡放聲大哭。元旦勞教所改善伙食。大隊長王敏不許左仙鳳吃,讓她站餐桌旁看別人吃。

二零一二年五月,因為曾淑玲被迫害的無法幹活、不能完成「任務」,警察將她扔進豬圈,肆意侮辱她的人格。哈爾濱法輪功學員吳曉峰也曾被警察扔進豬圈。這種不拿法輪功學員當人的暴行和鬧劇成了羞辱法輪功學員的方式之一。

「洗腦欺騙、顛倒黑白、善惡不分、助紂為虐」,這是前進勞教所「轉化」經歷中所有「成功」案例誕生的四步曲。極少數被欺騙後徹底糊塗並走上助紂為虐道路的原法輪功學員,無一不是「轉化」的犧牲品,無一不是發生了由善良轉向暴惡的變化:「真正轉化」的人居然用木棒把法輪功學員打得滿地滾。這個結果是前進勞教所的警察「辛苦付出」的「成果」。而警察完成「轉化任務」並利用完這些人之後,才不會管她們回到社會將走向何方呢。其實,勞教所裡稍微有點人性的管教都知道法輪功學員都是好人,是被冤枉的,因此,當她們自己「轉化成果」擺在自己面前的時候,她們都偷偷的說「沒見過這樣的大法弟子!」,有的則說「是不是原來就是假的?」

3、非法奴役

前進勞教所殘酷壓搾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利用她們日以繼夜的高強度勞動來換取經濟收入以飽私囊。用警察的話講,人性化管理就是:「身份定位、行為定格、不許說話、只許幹活。」在警察的眼中,法輪功學員就是賺錢的機器。因為有利可圖,所以警察對法輪功學員不管有病的還是六十多歲的老人,每人都被強行分配任務,完不成任務加班干、不允許睡覺。法輪功學員賈興華血壓高、心臟經常難受、渾身浮腫、腿腫得脫不了襯褲、腳腫得鞋都穿不上,就是這樣也不讓休息,照常奴役勞動。
為了掙錢,警察每天強迫法輪功學員幹活,一年到頭沒有幾天休息日。法輪功學員常常每天勞動近十四小時。勞教所製造各種藉口對法輪功學員無故加期,這些加出來的時間也被用來強制勞動。

只要能掙錢,前進勞教所的警察找到甚麼活兒就接甚麼活兒。這些業務大多是純手工的分揀、包裝類加工活兒,技術含量不高,但需要人手多、強度大、速度快,對於老年人或身體虛弱的人來說非常困難。尤其是一旦來料、交貨時,打包、卸車、裝車這些重勞力的活兒也都得老人們干。這些年幹過的任務包括:糊「遠大購物中心」的包裝袋、「夏尼英語」紙兜、哈爾濱製藥六廠「六味地黃丸」大包裝盒;分揀和包裝咖啡棒、熱狗棒;糊裝大米的紙袋子;包裝牙籤,還加工過出口到加拿大的兒童玩具。勞教所裡既沒有消毒設備、更沒有消毒車間,牙籤、裝大米的紙袋子、咖啡棒、熱狗棒等經常受到老鼠、蒼蠅的光顧。就是這樣,沒有經過消毒的牙籤卻能堂而皇之的貼上「已高溫消毒」、「衛生牙籤」的標籤。

二零零八年一月和零九年二月,警察謊稱暖氣壞了,停止供暖,可警察的辦公室照常供暖。當時車間溫度只有五度左右,人呼出的氣都是白的。警察們穿的棉褲都是一斤多棉花做成的,立在地上都不倒;穿著很厚的大衣,懷裡抱著熱寶,仍得坐在電暖風旁取暖,每半個小時換一次崗回去取暖。法輪功學員們被強制坐在凳子上幹活,幹不完的活拿到宿舍接著干。一天下來腳像凍了冰一樣涼,用冷水洗腳都能感到好像是溫水。兩個大隊有三十多位法輪功學員的手、腳、耳朵及身體不同部位都出現了凍瘡。在這種情況下,管理科科長陳麗華到車間時,看見大家坐在自製的坐墊上就大罵:「把墊都他媽的給我撤了,上這來享福了,別忘了這是勞教所!」

由於沒有暖氣,食堂面不發,法輪功學員就天天喝水煮凍白菜,啃硬硬的饅頭。食堂給法輪功學員的飯菜:中午晚上的「菜」都是水煮蘿蔔條、白菜條或大頭菜絲,看不見一點油星。早餐是玉米面粥,每週唯一的一頓二米粥是用三斤米給近七十人做的。 中午主食是饅頭,每週一頓片湯、一頓包子。勞教所被關押的六、七十人每月食堂只用一桶油(九斤),平均每人每月不到一兩三錢的油,還包括分出一部份油去抹籠屜。與此形成鮮明對比的,是食堂牆上列出的明細賬卻清楚的寫著每月大米、白面、豬肉、雞蛋、荳油、蔬菜、豆腐甚至調料各多少斤、多少元錢。

利用法輪功學員這些包含血淚的勞動換來的錢,勞教所給全所一百一十多個警察發放福利:每人每月發十個油鹽餅、十個酥餅、十個糖發麵餅、一到二斤蛋糕。每天一名姓張的法輪功學員早上五點三十分起床給管教們做烤餅、蛋糕。為了能從這些被迫害的人身上揩油,前進勞教所經常通過不讓往裡送東西的方式,勒索、強製法輪功學員消費。

前進勞教所的警察常年讓老人們侍候。大概有百分之六十的管教讓法輪功學員和刑事犯們給鋪被、疊被、洗衣服,百分之百的警察讓和自己母親年齡相彷的老太太給她們刷碗。即使是很重的力氣活,警察們安排那些老年法輪功學員干也從不心慈手軟。衛生所所長王忠良指揮六十多歲的老人從上午九點多一直幹到下午四點抬又高又大的櫃子。老人王淑凡捂著胸口說幹不動了,隊長就大聲責罵。勞教所為迎接省裡「達標」檢查佈置教室,讓五六十歲的老人抬實木桌椅,老人們說根本抬不動。副所長葉雲命令「都必須去,今天誰不去肯定給你加期!」有個刑事犯絕望地說:「我看我不能活著出去了!」

4、加期報復

「加期」是前進勞教所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又一種邪惡手段。二隊大隊長霍淑萍要求管教看著法輪功學員一刻不停的幹活,完不成任務輕則辱罵、重則扣分(扣分是加期的一種方式)、加期;「考試」不合格、不夠分數的也被扣分加期。二零零八年下半年,在三樓集訓隊,警察常淑梅把病號組成三人一組挑冰棍桿。法輪功學員賈興華被人扶著到案子前幹活,實在完不成「任務」,結果那三個月都被加了期。

警察利用法輪功學員在勞教所裡「度日如年」的痛苦讓法輪功學員產生懼怕心理,也試圖藉此加強「加期」這一報復措施的「威懾力」。警察常說:「我要讓你們在這裡生不如死!」在勞教所裡,只要有人不聽命令,警察除了當時打罵迫害之外,還尋找各種機會進行報復,「加期」就是一種重要的報復手段。

法輪功學員祁金玲由於長期遭受嚴重迫害,頭痛頭暈、不能幹活,勞教所不但不給治療,還說她裝病,給她非法加期二十一天。法輪功學員高國鳳因為不配合警察的洗腦被迫害的幾度昏迷、幾乎癱瘓,前進勞教所在把她迫害的奄奄一息時竟無恥地編造理由「加期」七個月零十四天。

法輪功學員孫麗鳳不寫「三書」,勞教所給她報復性加期,從十月月二十四日一直加期到十一月十二日,共計十八天。法輪功學員寧淑賢被超期非法關押在前進勞教所。勞教所以其抗拒改造為名給其非法加期四個月零六天。

前進勞教所一隊從來不告訴法輪功學員解教的日期,常常是到了原定日期前一天才通知要回家的法輪功學員「走不了,加期了!」二零一一年三月二十二日是法輪功學員韓濱英「解教」回家的日子,直到二十一日她才被告知加期十天,原因就是上次「六一零」人員來找她談話時「沒談好」,影響了所裡聲譽。據稱「六一零」的一個警察還揚言等她出來要送她去洗腦班,並趁機威脅、敲詐她家人三萬多元錢。在與「六一零」人員談話「沒談好」而被加期的法輪功學員中,姚錦賢因當天犯心臟病根本就沒上樓談話;呂淑珍、史淑芝因年齡大、心臟不好,上樓後喘的厲害也沒說甚麼話,勞教所對她們的加期完全是信口開河,連表面「理由」的遮羞布都不要了。

二、迫害法輪功學員家屬

前進勞教所對法輪功學員家屬的迫害也極為嚴重。本來無辜的家屬因為親人被迫害已經極度痛苦和憂慮了,然而,為了顯示迫害者的絕對權力,加重法輪功學員的心理壓力,勞教所指使警察們利用謊言欺騙來煽動家屬對法輪功和法輪功創始人的仇恨;引誘、逼迫家屬配合勞教所給法輪功學員施壓,毫無人性地坑害和荼毒這些無辜的世人。

1、威逼荼毒

從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份開始,每當趕上勞教所的「接見日」,前進勞教所警察王敏、孫曉輝、楊國紅、陳麗華、葉雲、張波等警察就將法輪功創始人的照片鋪在地上讓來探視的法輪功學員家屬踩踏、辱罵,或讓家屬說出污蔑法輪大法的話,將此作為允許家屬與法輪功學員見面的條件。警察楊國紅只要一看到誰像法輪功修煉者就逼問煉不煉法輪功,煉就不讓在接見室停留,否則就打「110」報警。

二零零八年五月十六日,前進勞教所要求前去接見的法輪功家屬簽《幫教協議書》。《協議書》的大致內容是:勞教所要求家屬配合並服從勞教所為轉化法輪功學員而採取的各種針對措施(即各種迫害手段)。這個所謂「協議」就是強迫家屬「授權」勞教所警察可以採用任何手段「轉化」法輪功學員。這是一個典型的欺騙家屬、掩蓋迫害、推卸責任的霸王條款。當有家屬提出異議時,一個女警察蠻橫地說:「讓你幹啥就幹啥」。一個法輪功學員的家屬拒簽走了,女警察追出門喊:「不簽下次就別來接見,也不許送東西」。

其實,絕大部份法輪功學員的家屬非常了解法輪功是正法、好法,他們的法輪功學員親人通過消除疾病、提升道德從而使家庭和睦、妻賢子孝,這些變化使這些家屬成為實實在在的受益者。因此,即使遭遇這麼多的迫害,很少有家屬完全不明是非或自願誹謗法輪功。但是,在持續了十多年的迫害過程中,法輪功學員的家屬也充分見識了中共惡黨的流氓手段和邪惡程度,他們許多人出於恐懼心理而違心地選擇了表面的屈服和配合。尤其有的家屬已經長時間沒有見到自己的親人了,出於想見到被非法關押的親人的強烈願望和對親人健康及安危的擔心,這些家屬最終也不得不屈從於中共黑窩的威脅和命令,按照警察的要求完成表面形式的敷衍。

對於那些不放棄信仰的法輪功學員,警察常常在家屬身上打主意,尤其是在法輪功學員回家前夕。法輪功學員劉秀麗由於長期的迫害,身體極度虛弱,後期血壓高得醫生都怕血管爆了。就在這種情況下,大隊長霍淑萍還殘忍地逼迫她坐小凳一直到十二點,並逼迫她「轉化」。回家時,看劉秀麗不寫三書,警察們就強制劉秀麗的孩子寫,同時恐嚇孩子如果不替他媽媽寫就不讓他媽媽回家,孩子萬般無奈,只好違心的寫了一份。

2、折磨報復

對法輪功學員家屬來說,最大的痛苦就是知道親人受難卻不能相見。只要法輪功學員不妥協,警察就一直剝奪學員和家屬見面的權利。對於長期見不到親人的家屬來說,越是不讓見,家屬越是擔心,這種心靈折磨和感情的煎熬給家屬們帶來巨大的痛苦。
二零零八年九月五日晚,法輪功學員高國鳳的家人接到勞教所的電話告知高國鳳病情嚴重。當家屬到勞教所見到高國鳳時簡直無法相認,高國鳳的兒子在呼籲信中寫道:「當我看到母親的一剎那,心都碎了,短短一年的時間,滿頭白髮、骨瘦如柴。……我問她『媽你怎麼了啊?得的甚麼病啊?兒子日日夜夜的盼著和你早日團聚,媽你現在到底怎麼了啊?』母親神態顯然有些木訥,反映了一會,才知道是兒子來看她來了,兩行熱淚從母親的面頰流了下來,她語音發顫、哆嗦著嘴唇對我哭訴:『兒子啊,媽……這不是病啊,都是被他們給打的呀,我多少回啊……都被他們打到昏迷為止,……在場的所有警察都沉默無語,也許那一刻他們每個人的心裏都負有極大的負罪感吧!他們的心靈理應受到最嚴厲的譴責!」

第二天,家人一早又來到勞教所準備帶高國鳳到醫院看病時,勞教所又反悔不去醫院,說就在勞教所裡就醫。家人再次要求見人時,大隊長霍淑萍及一個科長不許見,並說高國鳳已康復。家人質疑危重病人怎麼可能一天就康復,並讓霍淑萍拿出康復的憑證。霍無理地說:「即使沒有憑證,也不讓你們見人。」霍淑萍瞪眼抵賴迫害高國鳳,還蠻橫地將高國鳳的家人攆走。

二零一零年八月九日,被迫害得住院的法輪功學員左仙鳳出院了,暫時靠鼻飼維持生命。年邁的父母為了見到她提前一天來到哈爾濱,可是到了勞教所卻不讓相見,警察楊國紅只是搪塞一句「你姑娘和別人不一樣」。到所長辦公室找所長,有個男管教特別凶,不許找所長。後來,三個男管教惡狠狠地出來推左仙鳳的母親,還要伸手打這位老人。左仙鳳的母親質問三個男管教,「你們敢動手打一個老太太?人民警察愛人民,你們這是甚麼行為?」左仙鳳的母親被逼得坐地大哭。

二零一二年,被迫害致精神失常的法輪功學員王慧的父親得知女兒的狀況,焦急萬分。可是,但老人滿懷憂慮地前去探望時,勞教所斷然不讓父女相見。老人家極度擔心女兒的健康,又要在家照顧年幼的外孫,生活非常艱難,身心備受摧殘。二零一二年五月十八日,王慧的爸爸好不容易見到了王慧。見了面才知道王慧又挨打了,老人悲憤萬分。

前進勞教所對法輪功學員家屬的迫害不只限於通過各種刁難、不讓相見製造痛苦,還表現為一種更囂張的恐嚇、污蔑,甚至是打擊和報復。

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十六日,法輪功學員呂慧文在接見時當面揭露了勞教所強迫「轉化」法輪功學員的惡行。呂慧文的女兒於十七日往勞教所所長辦公室送了一封公開信,請所長調查並制止違法行為。沒想到再次來到勞教所要會見自己的母親時,竟被無理拒絕。呂慧文的女兒與警察理論,被女警察找來男警察趕出去。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十三日,被佳木斯監獄迫害致死的伊春法輪功學員秦月明的妻子王秀青和小女兒秦海龍被中共綁架進前進勞教所,只剩下大女兒秦榮倩為父母妹妹奔走鳴冤。十二月三十一日是秦榮倩和媽媽王秀青共同的生日,秦榮倩準備好了復議材料並買了些日用品準備送去,想帶給媽媽一份女兒的生日祝福。可是,所長王亞羅勾結警察將秦榮倩綁架到哈爾濱市動力區公安分局,在木頭「老虎凳」裡銬了近八個小時,才放她回家。從「老虎凳」上下來時,經血已浸透了她的棉褲、染紅了棉襪。警察又把兩個被撕得亂七八糟的袋子扔給秦榮倩,原來前進勞教所的警察楊國紅根本沒把秦榮倩帶來的東西給媽媽和妹妹,而是交給了公安局的警察。

三、迫害正義律師

1、威脅、刁難

前進勞教所不講法律,肆意恐嚇與打壓為法輪功學員申訴的正義律師。每當遇到正義律師到勞教所就法輪功學員申訴的事要求正常會見時,以所長王亞羅為首的警察們一概不講法律、百般刁難。

被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秦月明的妻子王秀青和女兒秦海龍被劫持到前進勞教所後,秦月明的大女兒秦榮倩歷盡困難為妹妹聘請律師,依法進行行政復議。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秦榮倩與北京正義律師來到勞教所,依法要求與小妹秦海龍見面,遭到所長王亞羅和副所長葉雲極力阻止。看到北京律師勇於為法輪功學員維權,所長王亞羅表現的極不理智,扣帽子說律師這樣做是在「反黨、反政府」,還荒唐地說「沒有法律規定讓律師會見當事人」。他們強迫律師出示證件,偷偷的記下律師的個人信息,之後與北京市司法局聯繫構陷兩位北京律師。在打給北京司法局的電話中,所長王亞羅還打出「周永康」的旗號說:「我代表周永康、代表政法委要求你們一定嚴辦律師,把律師壓下去,不能讓他們參與這個案子。」給律師造成很大的壓力。

二零一二年四月六日下午,當秦榮倩和三位律師再次來到前進勞教所要求會見當事人王秀青談秦月明案子時,所長王亞羅再次阻擋會見。王亞羅無理索要律師的證件,然後又說需要省高級法院給前進勞教所寫公函。律師苦口婆心和他交涉,後來王亞羅還把副所長葉雲和兩個穿便衣的男警察叫來,坐在屋裡監視著家屬和律師。

2、搶劫、誣告

前進勞教所的警察對正義律師怕的要命。怕惡行曝光、怕民眾覺醒、怕法律公正、怕法輪功「翻案」、怕接受制裁……在這種心理下,執法者公然耍無賴,不僅脅迫勞教所全體警察集體違法、拒絕配合律師的一切合法要求,甚至脅迫公檢法系統的同行共同犯罪。

二零一二年四月十七日,法輪功學員管淑君在家中被綁架後遭非法勞教。五月十一日,管淑君的家屬和代理律師來到前進勞教所,依法為管淑君辦理行政復議手續。這一次,前進勞教所所長王亞羅撕破臉皮,公然搶劫、誣告惡狀。

一開始,前進勞教所的警察要求複印律師的身份證。被律師依法拒絕後,警察耍圈套表示只「看一眼」身份證件,之後就將證件奪走不再歸還。律師索要未果後向勞教所附近的新農派出所報警,結果報警十餘次,派出所沒有絲毫反應。期間,家屬和律師好言規勸、指出勞教所警察執法犯法、搶劫、跟國家法制對抗是違法行為。所長王亞羅不但不糾正惡行,還反咬一口,以「影響正常工作」為由向新農派出所報警三次。新農派出所警察兩次來到勞教所,瞭解到勞教所警察搶劫證件的事實後實在覺得勞教所理虧,就離開了。

所長王亞羅第三次給新農派出所打電話欺騙、煽動,結果新農派出所副所長田旭濱帶領十多名警察衝到勞教所,將律師和管淑君的親人用撕、拉、拖、拽等暴力方式強行帶到派出所。副所長田旭濱態度十分蠻橫,無辜的律師和家屬被強迫交出手機,被搜身、搜包、限制人身自由及通訊自由長達三個小時。期間他們向警察反覆講法律、擺道理,質疑前進勞教所和新農派出所的警察作為執法者面對律師不敢言法的行為,最後派出所警察自覺理虧、一無所獲,將五人釋放。從這件事情看出,前進勞教所已經演變成一個公開的違法犯罪集團。

四、迫害全體警察

1、摧毀人性

中共惡黨將原本無辜的警察「綁架」進這個犯罪集團,牢牢捆縛在勞教所這個高速運轉的犯罪機器上,通過「利誘」和「威脅」手段的不斷鞏固和強化,最終將她們變成了冷酷無情的打手和工具。由於長期執行迫害政策,警察們自己喪失了是非對錯的標準,連基本的道義都不認同。變異觀念使她們離人性越來越遠。教育科警察常淑梅公開對法輪功學員講:「打你們、罵你們是對你們的教育!」大隊長王敏在折磨法輪功學員左仙鳳時說:「大法弟子就是用來迫害的!」她們動用酷刑折磨好人時的心態,也漸漸從開始可能存在的不忍、同情、歉疚一步步轉至麻木,直至現在的習以為常乃至衝動興奮了。

前進勞教所衛生所所長王忠良是勞教所訓練出來的一個喪失人性的典型。在無數次灌食折磨法輪功學員的過程中,他的冷漠和凶殘都令人不寒而慄。每次法輪功學員絕食抵制迫害,王忠良都揪頭髮、踩胳膊,凶狠地插鼻飼管,插得法輪功學員鼻口冒血。野蠻灌食時,他故意地往流食里加冰涼的水,他說:「我只管你活著,你是否健康我不管。」很難想像剛剛參加工作時的王忠良會有這樣的嘴臉,惡黨的勞教所實實在在地把人變成了鬼。

在勞教所的罪惡體制下,大隊長不僅自己干泯滅人性的事,還教唆年輕的管教犯罪。一次,二隊大隊長霍淑萍帶著警察周英范、邱陽往法輪功學員高國鳳眼睛、鼻子、嘴裡灌辣根。霍淑萍看辣根對高國鳳沒有作用,埋怨說:「叢志麗(另一警察)買的辣根是假的!」這時勞教局來人檢查勞教所,霍淑萍等人趕忙把高國鳳手銬摘下來。當時把警察周英范心臟病嚇得發作了。

二零零八年四月二十九日晚就寢時,法輪功學員賈興華感到呼吸困難,打開床邊窗戶把頭伸到外面呼吸氧氣,大隊長張波看見了大聲叫她關上。賈興華告訴張波自己呼吸困難,張波命令叫人立刻把窗戶關上。賈興華再次把窗戶打開,張波一個箭步衝上來無情的再把窗戶關上,手按住窗戶把手,窮凶極惡的說:「今天就憋死你,憋死你我負責!」。獄醫上樓給賈興華吸氧時,張波還叫喊著:「我就憋死她,我看能不能憋死她,把她慣的!」

勞教所對法輪功學員的強制「轉化」迫害是持續和群體性的,勞教所和執行警察的間歇瘋狂來自整個惡黨政法系統至上而下的不斷施壓、不斷「充電」。每年「六一零」人員到前進勞教所以「督查」的名義逼迫「轉化」,因此每當半年一次的「六一零」到來之前,前進勞教所就進行新一輪加重迫害的「攻堅戰」。

二零一一年四月,黑龍江省「六一零」下發文件要求強製法輪功學員「轉化」,每「轉化」一個學員給警察三百元獎金。七月,中共政法委又以反邪教辦公室的名義下發2011-29號機密文件,要求加強對被非法關押法輪功修煉者的「轉化」。 為了執行「上面」的命令,前進勞教所明確規定:對待法輪功學員,勞教所警察可以打人、上大掛、上電棍、蹲小號、超時體罰、超負荷勞動、辱罵等,公然鼓勵警察違法。這一決定迅速導致多名法輪功學員遭酷刑折磨。前進勞教所給警察下達的任務書,要求勞教所警察強行「轉化」法輪功學員,大致內容如下:a.轉化一個法輪功學員獎勵三百元錢,有資格評先進;b.如不能完成轉化指標,每個人次扣警察三百元,取消評先進資格;c.出所轉化率達到85%以上。要求每個警察必須簽任務書。

利益驅使和任務壓力醞釀了又一場迫害。在所長授意下,對法輪功學員的折磨比以前更殘酷。不放棄信仰的法輪功學員被整日整夜地拳打腳踢、電棍電、揪頭髮、扇耳光、關小號、坐鐵椅子、背銬著手蹲一天一夜、上大掛;有的警察甚至用皮鞋後跟猛剁學員的腳,然後用力一碾,被踩的學員腳疼的夜裡睡不著覺,好幾天不能正常行走。警察的「人性」在一次次魔鬼心理的體驗之下已經被中共惡黨的「獸性」所徹底替代。

2、惡報頻頻

勞教所禁止法輪功學員按照「真、善、忍」的標準做好人,其工作出發點是惡的、邪的、壞的。由於經常發怒、謾罵、出手打人、想壞主意算計人,因此一些警察的感情、人品、脾氣、性格都會發生負面的變化,甚至表情變得陰沉、生活情趣越來越低下。一些年輕的女管教脾氣暴躁、愛動手、說話粗聲粗氣象男人,完全失去了作為女人應有的溫柔和含蓄之美。剛參加工作的年輕管教雖然對勞教所的做法很看不慣,但為了保住工作也不得不逐漸適應並「學習」老管教的做法。二十多歲的張薇、李小宇、許薇三人都是通過公務員考試得到的這份工作的。她們剛參加工作時很單純,後來也被污染了,也開始喊、罵。特別是李小宇被安排和大隊長王敏一個班,受「領導」影響也變得冷漠。

被中共脅迫著幹這些傷天害理的事最終害人害己。這種「害己」除了表現為性格、身體的變壞外,還導致了自身家庭的破裂,而更大的惡果是招致永無休止的惡報。執行迫害政策的瘋狂和洩私憤的衝動給警察們帶來的不是快樂,是無盡的煩惱和痛苦。

二零零七年三月八日,黑龍江日報以《「三八」節走近女管教》為題刊登了一篇對前進勞教所女警察的採訪報導。報導開篇第二句就稱:「走近她們,記者瞭解到,女管教們的患病率較高,離婚率更高達80%。」報導後面稱:「記者看到她(張波)時,發現她在辦公室裡還戴著墨鏡。原來,因為連續熬夜工作,她的雙眼紅腫無法見光。……丈夫無法忍受妻子長期的夜班生活,離開了張波。……2006年年末,張波病倒了,檢查發現患有心臟病和乳腺積瘤等病,醫生為她做手術後不到一週,張波就趕回了勞教所,她說:『我不放心隊裡的工作。』」

「……以管教所為家的林順英同樣遭到了丈夫的離棄。……可是,她對待勞教人員依然盡職盡責。10年高牆裡的工作,加上常常熬夜使林順英患上了內分泌失調、神經衰弱等病,可她卻說:『我熱愛這項工作,我認為值!』」報導中的這個林順英是原萬家勞教所十二大隊的隊長,明慧網曾多次揭露她積極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惡行。

當普通的讀者看到這些報導時,會被「……因為連續熬夜工作……手術後不到一週,張波就趕回了勞教所……」、「……她對待勞教人員依然盡職盡責。10年高牆裡的工作,加上常常熬夜……」所打動、所感染。然而,只有曾經親自體驗過她們這種「連續熬夜」、「盡職盡責」的人,才會真正明白其中的恐怖與血腥!而同樣是那句「手術後不到一週,張波就趕回了勞教所」,法輪功學員從中體驗到的更是身臨其境的恐怖、壓力、隨時隨地來臨的不可預知的迫害。

給別人製造痛苦、給自己帶來痛苦,這是中共這個邪惡組織給無辜的中國人製造的一個「痛苦」怪圈。然而,自作孽所帶來的痛苦和犯罪過程中的艱辛不在被同情的範圍之內,因為她們越是痛苦地付出,無辜的人們所遭受的迫害和承受的損失就越大!

其實,上天是公平的,對於那些迫於生活壓力、為了一份工作而被惡黨脅迫參與迫害的警察來說,上天也一直在給她們不斷的提醒、告誡,也不斷地給她們懸崖勒馬的機會。這些機會來自於法輪功學員對警察們的苦心規勸、永不放棄的講真相,同時也來自於「現世現報」本身所帶給她們的警告與棒喝。

警察周英范是迫害法輪功學員的積極參與者,從萬家勞教所轉到前進勞教所之前就一直是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骨幹。她曾強迫第二天就要解除非法勞教的法輪功學員說污蔑法輪大法及法輪功創始人的言詞,遭到法輪功學員的堅決抵制。為了報復不妥協的法輪功學員,周英范在法輪功學員的頸部掛了一個裝滿二十斤東西的塑料桶,迫使她撅著身體掛了整整一宿。結果,周英范遭了惡報,天天頸椎疼,最後沒辦法天天都得在頸部戴一個固定器,痛苦不堪。然而,就是這樣明顯的惡報,周英范依然我行我素地做壞事、沒有悔悟。中共的無神論灌輸和仇恨洗腦最終毀掉了眾多警察的未來。

五、迫害勞教人員

1、教唆犯罪

勞教所通過教唆犯罪來荼毒普通勞教人員。對於那些處於社會底層、缺少是非辨別能力的刑事犯來說,勞教所不僅是一個傳授犯罪經驗的大染缸,還是一個發洩私憤、展示人性劣根的場所。許多警察以各種威脅、利誘的方式拉攏刑事犯做幫凶。勞教所的「教育」成了「教唆」。 警察熟知刑事犯好逸惡勞、急於減期回家的心理,委派一些刑事犯當「班長」,為她們充當打人工具。越是人品差、惡習多的人越被警察所器重。這些人幾乎不吃食堂的飯,警察們打飯時多打點給她們帶出來。

警察們長期用賣淫人員和盜竊犯對法輪功學員進行包夾(一個刑事犯看著一個法輪功學員),二十四小時不讓法輪功學員互相說話,縱容、唆使勞教人員打罵法輪功學員。在勞教所警察的縱容下,四個刑事犯將不寫「悔過書」的法輪功學員方桂蘭拉到洗手間,扒光衣服,十二月的天開著窗戶,往身上潑冷水。一次,二隊大隊長霍淑萍用電棍電一位學員、勞教人員勝利美一邊打,一邊用腳踢,打的那位學員滿地翻滾。

盜竊犯王芳、王英、趙寶香經常欺負吳曉峰。瘸子王英經常用自己拄的棍子戳吳曉峰的後背,趙寶香用手掐吳曉峰的乳頭。吳曉峰的臉上經常是青一塊、紫一塊的。王芳往吳曉峰被窩裡放碎玻璃。吳曉峰發現後受了強烈驚嚇與折磨,精神更加失常。刑事犯趙寶香一拳把吳曉峰眼睛打成紫黑色,身上也打得青紫。事後,有多人多次向副所長葉雲反映吳曉峰遭受虐待的事。明明吳曉峰臉上有傷,葉雲卻說:「是嗎,我怎麼沒看見?」隊長維護刑事犯,說吳曉峰的傷是自己撞門框撞的,並逼所有人做偽證,從此王芳和趙寶香氣焰更加囂張。王芳最終被評為積極份子、優秀勞教學員。

警察讓盜竊犯李英傑迫害法輪功學員高國鳳。李英傑猛拽椅子,把高國鳳摔在地上,當時高國鳳的坐骨就摔壞了、臥床不起。隊長霍淑萍、吳寶雲唆使吸毒犯孫博迫害高國鳳,摳臉、用拳頭錘頭、掐脖子、用牙籤扎頭、扎脖子、薅頭髮。警察看孫博打得不符合要求,就罵她笨,說她「教個曲不會唱!」

警察沙玉錦指使刑事犯梁笑毆打高國鳳。由於打人太猛,梁笑累得高血壓都犯了。沙玉錦為梁笑找來藥,說:「吃點藥,好了之後,半夜還得折磨她呢。」刑事犯梁笑、李英傑解教後,警察又調來吸毒犯迫害高國鳳。這個吸毒犯穿一雙尖皮鞋天天踢高國鳳,一腳踢在腿上立即出黑紫的腫包。

警察周英范指使吸毒犯孫博用各種手段折磨高國鳳,沒想到孫博下手過狠,將高國鳳打得暈死過去。她們把高國鳳拉到醫院檢查,又拉回二大隊後偷偷往粥裡下藥,怕高國鳳死在那裏擔責任,還造輿論說高國鳳是自己腦出血。

勞教所的警察幾乎向所有勞教人員敞開了可以肆意折磨法輪功學員的大門,想盡一切招數給法輪功學員製造痛苦成了一些刑事犯的「樂趣」。她們不知道,迫害正信修煉者是多大的罪過,將換來永無休止的償還!這是中共惡黨發動的這場迫害和參與、執行迫害的勞教所給她們帶來的!

2、奴役侮辱

勞教所打著「教育」的幌子,最大限度利用刑事犯的負面因素(如惡毒、狂暴、仇恨、妒忌、貪婪)來管制、對抗法輪功學員的善良和堅忍。勞教所的警察對刑事犯的「器重」其實只是一種臨時的利用。有的刑事犯說:「我們算甚麼?不就是管教的狗嗎!」警察一旦不滿意了就謾罵、侮辱這些跑前跑後的幫凶。當法輪功學員的大善大忍使刑事犯不再助紂為虐時,陰險的警察就採用「株連迫害」的方式來激發刑事犯對法輪功學員的仇恨。

一大隊大隊長張波每天早晚逼迫法輪功學員按她們編好的話謾罵法輪功創始人與法輪大法,將其稱之為「宣誓」。發現誰不「宣誓」或聲音小,警察就逼著反覆說,否則隊伍不解散,刑事犯們也跟著受體罰,不讓睡覺,以此引發刑事犯人對法輪功學員的不滿和怨恨。

在勞教所裡,刑事犯不撒謊不做壞事就沒有好日子過。有一個刑事犯曾說:「在這裡不壞不行啊!在隊長面前我就得罵人,這樣她們才會信任我。不然她們該說我跟你們學『真善忍』了,該給我加期了,她們手段太狠了。」勞教所警察曾經理直氣壯地說:「法輪功不是做好人嗎?我們就是要用壞人管你們這些好人!」許多刑事犯為獲得一點寬鬆條件,只能以錢、物賄賂管教,因此,一些警察佔便宜成了習慣。沒錢的,就得通過打小報告、為警察迫害法輪功學員做幫凶來博取警察的歡心。對於暗中同情和幫助法輪功學員的刑事犯,警察會嚴厲制止、謾罵甚至毒打。

法輪功學員左仙鳳被禁止洗漱長達一個月時間,一個有同情心的刑事犯賀清傑心疼左仙鳳,幫她從樓上拿手紙,趁人不注意往她嘴裡塞了一個山丁果。為此,警察劉暢把賀清傑的臉都踢腫了,眼睛打得紫黑,接見日不讓她與家人見面。刑事犯王玉華看到左仙鳳被禁止洗下身,偷著給左先鳳一包濕巾讓她擦下身。警察劉暢跑出來搶走濕巾,大罵王玉華:「肋瑟甚麼,顯你好呢,她是你媽呀?你心疼她,你……」劉暢才34歲,她就這樣大罵年近五十的王玉華。

由於法輪功學員受到的酷刑過於悲慘,在那個險惡的環境中,連自身都難保全的刑事犯看到法輪功學員受難時,常常暫時忘卻了自己的困境,轉而同情起法輪功學員來。然而,他們的同情心也在相當的程度上被警察們遏制了。可以看出,迫害法輪功學員的警察喪失良知,連犯人都不如。

警察隨時支使刑事犯給她們洗衣服、洗碗。有個刑事犯說,「在這呆了一年半,光給管教們買洗滌劑花的錢就有四百塊了」。警察安排在食堂的三個人中,刑事犯張英四十二歲,法輪功學員張淑文五十一歲,法輪功學員張玉娟四十九歲。她們從早上六點前到晚上八點忙活,胳膊累得都抬不起來。如此辛苦的付出,勞教所對她們一點兒獎勵都沒有,相反要發生甚麼意外(比如機器燒了),警察還要謾罵、懲戒她們。有一次蒸鍋燒了,警察就給做飯的人加了兩天期。在邪惡黑窩裡的人最渴望的就是自由,加期的這兩天對她們來說就像二十年,是數著秒數中煎熬度過的。副所長葉雲說:「不能給食堂的人多減期,她們淨得瑟,跟我說話時態度不好!」

六、迫害普通民眾

1、造假欺騙

「騙」是中共惡黨的基因之一。前進勞教所的欺騙之徹底,連身份和名字都要偽裝起來。明慧網二零零七年十一月四日報導:「哈爾濱市前進勞教所改名為哈爾濱市前進勞動教養學校,……『校長』王亞羅等邪惡幹警不斷採取各種形式從省市騙取撥款,粉飾這個充滿欺詐和奴役的黑窩,毫無人性的迫害善良的法輪功學員,甚至連被警察打斷腿的賈興華、高位截癱的劉雅琴等很多傷殘人員也不放過。」這個被改頭換面的「學校」,在二零零七年七月末就與某圖書館舉行了轟轟烈烈的「借書」儀式,可到十月末也沒能借到書!是「學校」還是「監獄」誰都心知肚明。

前進勞教所用「偽善」來欺騙社會。當檢查團或社會團體、新聞媒體到來之際,整天滿口污言穢語的隊長和管教們齊刷刷地變成親切而文明的優秀人民警察,生動講述這裡的「人性化管理」,如何實現了「無重大獄所內案件、無重大生產安全事故…」的目標。警察大概沒有意識到,警察對法輪功學員的酷刑折磨正是「重大所內案件」!警察不顧老年法輪功學員的病苦、強制她們超時、超負荷奴工生產致使多人犯病、昏倒,正是「重大生產安全事故」!

在各種被檢查、被參觀、被考核的「外事」活動中,警察公開引見早有準備的刑事犯「現身說法」,為警察們的「感人事跡」和勞教所的「美好生活」唱讚歌。檢查團要找來談話的刑事犯,也都是勞教所隊長們事先安排好了的所謂「表現好」的人,那些敢說真話的「表現不好」的人,都提前被警察藏到地下室、庫房等難以光顧的地方去了。

勞教所對付「檢查」或「參觀」非常有辦法。二零零七年三月八日「婦女節」,電視台來錄像作宣傳報導。警察把法輪功學員帶到三樓,四人圍坐一張桌,桌上擺上瓜子。在等待被錄像時,學員們真的吃起了瓜子,科長常淑梅非常生氣,叫學員把瓜子皮從垃圾筒撿回來放桌上,又把學員們接見時家裏送的麵包、香腸擺在桌上為她們裝樣子。大隊長張波強製法輪功學員做奴工,不管年齡大小完不成任務就拿回寢室干到夜裡兩點多。上級單位檢查的時候卻把幹活的工具都藏起來,命令大家如果有人問就說一天干五、六小時活。副所長葉雲還曾叫管教把學員帶到操場玩遊戲,她在旁邊拍照後拿去作虛假的宣傳。

造假是全方位的。每次來檢查團,監捨裡的一切都是「佈景」和「道具」:行李是假的,一條薄被子罩上統一的被單後疊得整整齊齊,而真實的被褥都藏到地下室;衣櫃是裝飾性的擺設,平時不允許也沒人敢往裡面放衣服;學員自己的臉盆也被藏到地下室,床下擺著的是所裡統一買的盆,盆裡有嶄新的毛巾、香皂、牙具盒、牙膏、牙刷。為了顯得真實,檢查團進所的當天早上把毛巾都要弄濕疊成方塊;只等檢查的人一走,所有的道具立刻都被收起來預備下次迎接檢查時再擺。勞教所對外公佈的食譜非常豐富:雞、魚、肉、蛋、菜俱全。菜譜上的菜明晃晃擺在食堂菜廳裡,冰櫃裡也有滿滿的雞、魚、肉,庫裡也擺放著幾十桶油。然而,對於大部份被關押的人來說,這些食品原料都是道具,菜廳的菜只能看著爛了扔掉,冰櫃裡的肉已經凍了一年了,只能在年節時在菜裡見到幾片。做的花卷用玉米面代替油,遠看黃澄澄的很像油。

前進勞教所與上級機關之間的互相偽裝、互相欺騙、互相包庇是一種「工作」常態。法輪功學員們被強制參與造假過程:在衛生所要申請變成衛生院的考核中,在迎接省裡「達標檢查」中,老年法輪功學員們一次次地被警察指揮著搬動傢俱佈置假現場、再拆除假現場恢復原貌……這一切,看似小兒科、荒誕可笑,實際上卻真實地起到了迷惑世人、洗腦放毒的作用。

對社會的欺騙滲透在勞教所與社會之間的所有接口上,包括奴工生產的產品質量。警察堂而皇之地命令給被蒼蠅和老鼠光顧過的牙籤、咖啡棒、熱狗棒貼上「高溫消毒」或「衛生」字樣的標識,而不但分揀、包裝這些用於食品加工的原料產品的車間沒有消毒設備和消毒工藝,甚至從事生產的「工人」們連手都沒有時間、沒有條件洗,更不要工人們洗澡更衣這些奢求了。

2、掩蓋惡行

中共惡黨的司法機關以「轉化率」來評比先進單位。為了達到上級要求,勞教所經常編造「法輪功學員全部轉化」的假報告。因此,每次來人檢查,藏匿「不老實」的那些堅守信仰、敢於說真話的法輪功學員成為難題。

有一次上邊來人檢查,大隊長霍淑萍怕法輪功學員高國鳳喊「法輪大法好」,就把高國鳳拽到沒有監控器的屋子裡,把她摁在椅子上,用毛巾把嘴堵上。警察隋雪梅、李佩環拽著高國鳳的胳膊往下壓,警察吳金秀坐在高國鳳的腿上堵住她的嘴,高國鳳被壓得喘不上來氣。當檢查人員路過門口時,高國鳳用盡全身力氣喊了一聲「法輪大法好!」警察隋雪梅立刻嚇得心臟病發作。

法輪功學員祁金玲,四十八歲,在前進勞教所二大隊遭管教叢志麗毒打,頭部受傷,生活不能自理。二零零八年二月四日,省裡來檢查安全問題,傷病在床的祁金玲被警察派人藏到車間北面小屋,檢查走後,才又被扶回隊裡。走到樓口時,大隊長霍淑萍對祁金玲說:「過完初三,你就和大家一樣幹活,你要不幹,就按偽造病情、逃避勞動處理,給你加期!」

為了掩蓋「成功轉化」背後的殘酷迫害的假象,警察給法輪功學員強加「任務」:撰寫「勞教日誌」、「改造紀實」、試題等假文字,製造「自願改造」的騙局。有時,警察讓幹了一天活的法輪功學員寫,寫不完不准上廁所,不准睡覺。這種虛假的成果掩蓋了發生在勞教所裡的真實罪惡和血淚凝成的迫害現實。警察在這種偽善的「大好形勢」的包裝下繼續行惡。受這些謊言欺騙,不明真相的人很可能相信了「教育、感化、挽救」的謊言。

勞教所煞費苦心地通過演戲來掩蓋罪惡,進而達到欺騙全社會的目的。二零零七年三月八日黑龍江日報《「三八」節走近女管教》的報導中,惡警大隊長張波以一種 「偉光正」形象出現在讀者面前:「多年來,張波像父母、像醫生、像教師一樣對待每一名勞教人員。……一位勞教人員家屬說:『張隊長的行為,使我認識到真正的好人是民警。』」其實,經歷過張波迫害的人都會對這篇報導之離譜感到震驚。

勞教所內部也互相勾結、掩蓋真相。這是管理策略,為迫害掛上遮羞布。比如,所有的監捨(甚至廁所)都安有監控器,單獨把地下室空出來,專供隊長和管教吊掛、吊銬、毒打法輪功學員用,所內的監控畫面也不至於顯得太「血腥」。而一旦外面有人參觀,藏在地下室的「被嚴管」對象也不會被發現。

隨著迫害被廣泛曝光,前進勞教所的警察越來越感到對未來被審判的恐懼。於是,勞教所耍手段威逼、欺騙法輪功學員和家屬簽訂《幫教協議書》。協議書的基本意思就是法輪功學員本人和家屬都同意勞教所採用一切手段實施「轉化」迫害。勞教所希望用這個協議為自己開脫罪行。

七、破壞社會司法體系

1、斷毀法律執行鏈條

中共惡黨迫害法輪功的初始啟動過程就屬違法操作,勞教所聽命於政法委和「六一零」,直接蛻變成迫壞社會司法體系、摧毀法制的急先鋒。法律鏈條被徹底切斷,法律威嚴被肆意踐踏,法律準則被空前顛覆。

司法部《勞教人民警察六條禁令》第一條規定:「嚴禁毆打、體罰或者指使他人毆打、體罰服刑人員」,這被「嚴禁」的「毆打、體罰或者指使他人毆打、體罰服刑人員」在前進勞教所成為最合法和最常規的管理方式。在不到一年的時間裏,家常便飯式的打罵、三次大掛、迎「頭」痛擊、一次次昏死過去……,使原本身體健康的法輪功學員高國鳳被迫害得遍體鱗傷、生活不能自理、說話顫抖不清;由於頭部遭警察重擊,腿神經已經麻痺,即使在兩人攙扶下也無法行走,處於癱瘓狀態。當勞教所怕奄奄一息的高國鳳死在所裡而通知高國鳳家屬時,高國鳳的兒子簡直不相信眼前的這個生命垂危的人是自己的母親。看著自己的兒子,高國鳳口齒不清地說:『兒子……帶媽走吧,媽沒有罪,再也不能忍受這樣的折磨了!兒子,帶媽回家吧……』高國鳳的兒子在《呼籲信》中說:「母親的一席話就如晴天霹靂,我實在是無法接受,在我眼中昔日那威嚴公正的法律卻在前進勞教所中蕩然無存。母親的手上的傷痕清晰可見,全身浮腫,當我質問那些執法人員的時候,他們的答案含糊不清,推托狡辯。」

前進勞教所完全反《司法部勞改勞教工作幹警行為準則》其道行之。例如「第十三條、對罪犯、勞教人員的申訴、控告,必須及時依法處理。」,執行案例是:法輪功學員呂慧文無端遭到隊長的吊掛酷刑折磨,她就此事向駐所檢察官王青提起申訴。王青讓王慧文寫訴狀等他來取。三天後王青再來時態度完全變了,他不接呂慧文的訴狀,並替體罰呂慧文的隊長狡辯和開脫,說管教罵呂慧文不幹活、愛說話、裝病以及找呂慧文去「問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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