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名律師揭以江澤民言論定罪的驚天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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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12月15日訊】(大紀元記者高紫檀報導)「有個信仰群體,被迫害的時間之長、信眾之多、地域之廣、動用財力之宏大。在人類史上確屬罕見。作為一名律師若不敢站出來為他(她)們辯護、為他(她)們申張正義,那就不是一名真正的,法律意義上的律師。」

律師郭蓮輝指中共對法輪功學員的判決均無法律根據

2012年12月7日,大陸知名律師郭蓮輝發出了這條微博。在這條微博中的「信仰群體」,郭蓮輝律師指的是法輪功修煉群體。

對於郭蓮輝律師來講,多年來經手許多起法輪功修煉者被冤判的案子。在郭律師看來,中共政府對法輪功的對待完全是違反法律的政治迫害,對所有法輪功人員以刑法第300條「組織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判刑均沒有任何法律依據。

郭蓮輝律師呼籲,所有律師都應當站出來,勇於為法輪功修煉者辯護。

中國的法律沒有定性法輪功是邪教

多年來,中共政府在宣傳上將法輪功說成是邪教。郭蓮輝律師說:「這是一個迷惑大眾的彌天大謊,需要澄清。」

為甚麼法輪功不是邪教組織?郭蓮輝律師在研究法律中發現,關於法輪功的文件,從1999年7月22日民政部通告,到公安部通告,再到全國人大的決定,以及之後兩高院的司法解釋,均沒有定性法輪功是邪教。

最新的關於邪教組織認定的文件有兩份,2005年4月9日公安部頒布的《關於認定和取締邪教組織若干問題的通知》中認定的7個邪教組織,以及中共中央辦公廳和國務院辦公廳下文核定的7個邪教組織中,均沒有認定法輪功是邪教。

郭蓮輝律師肯定的表示:「由此認定,中國的法律並沒有核定法輪功是邪教。」

謊言矇蔽了從中央到地方的各級官員和司法人員

那為甚麼在輿論引導下,導致許多人認為中國法律定了法輪功是邪教呢?

郭蓮輝律師表示,目前可查到的資料,主要是1999年10月25日江澤民接受法國《費加羅報》記者採訪時說法輪功是邪教組織,以及1999年10月27日人民日報發表特約評論員文章《法輪功就是邪教》,此外,最高法院要求下級法院學習人大決定和兩院司法解釋的一個通知中,也提到「法輪功」是邪教組織。

「但這三樣東西顯然不具法律效力,也不能作為司法依據。」郭蓮輝律師強調。

郭蓮輝律師說,謊言矇蔽了從中央到地方的各級官員和司法人員,他們都以為中國法律定了法輪功為邪教組織,事實上根本無法律依據,他們都蒙在鼓裡,不明真相。

「法輪功不是邪教組織,就算按中國法律角度,也沒有定法輪功是邪教組織!」

對法輪功修煉者定罪嚴重缺乏證據

多年來,中共控制下的大陸許多法院以「法輪功是邪教」為名,利用刑法第300條「組織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對法輪功修煉者進行冤判。

郭蓮輝律師覺得,這非常荒唐。除中國法律沒有定法輪功是邪教組織之外,從證據方面來看,不管任何法輪功修煉者被判的案件,都嚴重缺乏證據。

郭蓮輝律師表示,行為的主體、主觀方面、客體、客觀方面,是犯罪構成的四要件,缺一不可。

以刑法第300條「組織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分析,犯罪要求行為人主觀上是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為是利用邪教組織進行破壞法律的實施而有意識地去做。

然而法輪功修煉者主觀上不具有這一目的,他們認為法輪功指導人從善行善、修身養性,不可能是邪教。法輪功修煉者也沒有主觀惡性,他們在修煉法輪功的過程中,積極實踐「真、善、忍」的理念,與人為善、待人寬容,沒有任何違法犯罪活動和破壞社會秩序的行為。

「也就是說,法輪功修煉者主觀上沒有利用邪教組織,煽動他人抗拒法律實施的故意,其修煉法輪功的唯一目的在於自我的完善。」

郭蓮輝律師補充,另一方面,法輪功修煉者行為上也不具備該罪的客觀特徵。

法輪功修煉者即使有散發宣傳法輪功資料的行為,也並不犯罪。法輪功修煉者信仰法輪功、就有宣教自己信仰的自由。散發宣傳品的行為,是一種宣教自己信仰的行為,屬於人權自由的範疇。

法輪功信仰者的修煉行為沒有違反任何一部具體的法律和行政法規,更沒有破壞法律法規的實施。

「公訴機關在庭審中均拿不出法輪功修煉者破壞了哪部法律實施的證據。」郭蓮輝律師說。

郭蓮輝律師認為,法輪功修煉者的行為不符合「組織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的構成要件,所有指控任何法輪功修煉者「組織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都是錯誤的。

「任何法輪功案件,從法律上,都不存在這四個方面的證據,既然不存在這四個方面的證據,憑甚麼定人家的罪?」郭蓮輝律師說:「我確實覺得,應當為法輪功做一些辯護。」

郭蓮輝律師透露,中共多級司法機關曾經多次給他施加壓力,希望他退出對法輪功修煉者的辯護,但郭律師認為,為受冤者辯護是一個律師應該做的。他同時呼籲,所有律師都應當敢於站出來,為法輪功修煉者辯護。

頂著壓力為法輪功修煉者辯護的良心律師層出不窮

大紀元記者瞭解到,儘管中共十幾年來嚴酷迫害法輪功,並且對敢於為法輪功修煉者辯護的律師施加各種壓力,甚至以判刑、剝奪自由、吊銷律師執業證書等等手段威脅,但多年來敢於頂著壓力為法輪功辯護的良心律師仍層出不窮。

高智晟、王永航律師因堅持為法輪功辯護遭到中共酷刑,直到現在仍被中共關押獄中,但這並沒有嚇倒那些有正義感的、抱著良心執業的大陸律師。「中華維權律師協會」評選出的2012年十佳維權律師中,高智晟、王永航、江天勇、劉巍女士、唐吉田、李和平、黎雄兵7位律師均代理過為法輪功辯護的案子。

而還有更多默默無聞、承受著壓力,在中國各地四處奔波為法輪功修煉者辯護的律師也為數相當多。如河北300手印援救的王曉東案、黑龍江15,000手印申冤的秦月明案、唐海縣562手印營救的鄭祥星案中,均有正義律師仗義直言、慷慨陳詞的身影。

知名評論人張粟田認為,一個真正的律師就是應當不拒任何壓力,獨立於任何政治勢力之外,最大限度的維護和保障每一個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每一個大陸律師都應該勇敢的站出來為法輪功學員做辯護,維護他們的基本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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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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