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2年12月19日訊】(大紀元記者李真香港報導)香港武打明星成龍自日前拋出「遊行要規管」言論,還提倡「以暴制暴」,惹來一面倒的批評之後,這次更自曝當年曾私下動用3支槍及6個手榴彈對抗黑社會,招致香港警方介入,或面臨牢獄之災。
大嘴巴成龍這次惹禍,源於11日接受廣州《南方人物週刊》訪問時宣稱,他在香港曾被20多人拿著西瓜刀包圍,要私下動用3支槍和6個手榴彈面對敵人圍攻。由於香港私藏武器屬於非法,香港警方已表示,會介入調查。時事評論員武宜三說,這說明成龍本人素質太低,教壞小朋友。「他從小學習學武打,沒有好好的學習過,對香港的法律一點不了解,以為自己是個英雄,了不起了,可以亂說,胡說八道。他講到持槍的問題,就說明他本身沒有法治概念,以暴易暴,不懂得在香港這個法治社會下應該遵守這種法制。」
成龍過往曾多次發表狂妄言論,被香港議員批評是「奴才心態」,武宜三認為,成龍的個案也說明,為中共站台的人都沒有好下場。「很多共產黨那些拍馬屁人物,為專政這個制度站台的人,都沒有好下場,你成龍應該接受這個教訓,不要得意忘形,我可以用一句話很簡單的話說,『子系中山狼,得志便猖狂』,你必須收斂一點。」
「為中共站台沒有好下場」
本身從事反右研究的武宜三還說,成龍之所以被中共看上,還是因為雙方的基因很類似,「共產黨也沒有甚麼理想,他們也是為了賺錢,為了經濟利益;成龍也不過是為了賺錢,為了經濟利益,他們可以說是互相利用,沒有甚麼理念,沒有甚麼正義,為了賺錢,甚麼話也都可以說。」
但他指出,當年大陸很多比成龍有本事的電影演員、武打演員、戲劇演員、導演、編輯,都打成右派份子,提醒成龍不要忘本。「你成龍如果是在中國大陸環境下,你根本不可能取得這樣的成就,你現在有這個成就,就是因為香港有這個自由,有這個基本不受管制的社會讓你自由發展,你才有現在這個成就,所以就叫他千萬不要忘本,不要忘記他有這個成就的原因,不要去亂捧場。」
根據《本港的火器及彈藥條例》第238章內的第13條規定,若有任何人持有槍械或彈藥,但是沒有管有權牌照或經營人牌照,即屬犯罪;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罰款港幣10萬及監禁14年。此外,任何人在無合理解釋情況下,便帶備槍械或彈藥,根據第238章中第18條的《攜帶槍械或彈藥或仿製火器意圖犯刑事罪》標明,這情況若侵入或身處任何地方,即屬犯罪,最高的刑罰為判處終身監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