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類對疾病的認識越來越深入之後,醫學分科也會越來越細,目的應是順應臨床醫學的發展,讓醫療照護完善。
據《周禮.天官塚宰》記載,醫學分為疾醫(內科)、瘍醫(外科)、食醫(營養科)、獸醫四科。在周朝之前,醫學分科不明顯,即使有也常和巫術混在一起,即使官方有如此分類,但一般民間的醫師仍是十八般武藝樣樣來,如名醫扁鵲,據司馬遷《史記》記載,曾經用針灸術將虢國太子的屍厥症(類似昏厥休克)搶救過來;在邯鄲醫婦人疾成為「帶下醫」;到雒陽醫療長者,成為「耳目痺醫」(五官科);到秦國咸陽,知秦人愛小兒,又為「小兒醫」。扁鵲所治,常妙手回春,因而聞名天下。
漢初著名醫學家淳於意,因其曾任太倉令,故世稱「倉公」,其治病亦多有驗,其臨床病例都載於《診籍》一書中,《史記》記載其25個病例,內外婦兒齒科皆有。至於張仲景與華佗,也是中醫大家,臨床治療亦是精通各科。
唐代有了正規的醫學教育機構──太醫署,唐高祖武德七年(公元624年)在長安成立,由行政、教學、醫療、藥工四大部分皇家直屬,設太醫令二人。太醫令相當於現在醫學院的校長;還設立太醫丞二人,他們是太醫令的助手。太醫丞手下則有醫監四人、醫正八人。太醫署分醫學部和藥學部,醫學又分四大科:醫科、針科、按摩科和咒禁科;醫科下又分體療、瘡腫、少小、耳目口齒、角法等五項。學生入學後,必須先學《素問》、《神農本草經》、《脈經》、《甲乙經》等基礎課程,然後再分專業學習。
北宋嘉祐五年(1060年)醫學調整為九科,即大方脈(內科)、小方脈(兒科)、風科、產科、眼科、瘡腫科、口齒咽喉科、金鏃兼書禁科、金鏃兼折傷科。元豐改制後,將重疊的金鏃兼折傷科撤銷,又增加針灸科仍為九科。此制一直沿襲至宋末。
至元代又發展為大方脈、雜醫、小方脈、風、產、眼、口齒、咽喉、正骨、金瘡腫、針灸、祝由、禁。並規定:「諸醫人於十三科內,不能精通一科者不得行醫。」
明代醫學也分為十三科,但與元朝相比,少了風、雜醫、禁,增加了傷寒、按摩,並將金瘡腫分為「金鏃」與「瘡」,其餘僅少數名稱略有變動。清代,增設了「痘診」,取消了祝由與按摩,又將金鏃分屬於瘡與接骨。總體而言,清代醫學分科變動較大,曾有十一科、九科、八科、七科之分。鴉片戰爭後,醫學事業也遭受一定打擊。同治五年(西元1866年)醫學只分為五科,即大方脈、小方脈、外科、眼科、口齒咽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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