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遊客持雷射筆照射警直升機處予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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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2月29日訊】(大紀元記者馬穎慧悉尼編譯報導)一名台灣遊客在新年夜用雷射筆照射在上空巡邏的警方直升機,當場被警方逮捕並沒收護照。於1 月24日初次出庭,在2 月27日被判兩起監禁,但獲緩刑的處分。

這位遊客27歲名叫張鈺偉(音譯)的台灣男子,在新年夜悉尼海港的慶祝活動中,用雷射筆照射當時正在米爾森角(Milsons Point)的布拉德菲爾公園(Bradfield Park)執行公務的直昇飛機四次,每次大概照射了3 到5 秒鐘。該雷射筆於晚間9點30分正好照在駕駛員高級警員貝戈比(Paul Begbie)的臉上,而當時直升機正在聚集了上萬名觀眾的悉尼北岸港邊巡邏。作為回應,直昇飛機將其攝像機聚焦於雷射筆來源處,並將聚光燈打在張鈺偉身上, 隨後張鈺偉被陸上警察逮捕。

張鈺偉於1月24日出庭,在庭上承認他犯了危害安全罪和在公共場合持有雷射筆兩項罪名,他原本準備帶一個普通話翻譯為自己辯護,但當他發現這兩條罪名每條最高都可判兩年徒刑後,他尋求了法律援助。

之後張鈺偉於2月27日在北悉尼的地方法院出庭,法官納金斯(Ellen Skinner)判處張鈺偉違法用雷射筆照射直升機上的兩項罪名成立。她指出在最近有四起類似的案子被起訴,其中有三名案犯被判入監,兩名獲得緩刑。

在對張鈺偉的判決中,就危害直升機安全罪,納金斯判處張鈺偉三個月徒刑,但容許其支付200澳元的罰金和12個月的良好行為保證,改判為緩刑。而對於第二項在公共場合持有雷射筆的處罰是四個月的徒刑,但也改判緩刑。納金斯法官並要求張鈺偉支付所有訴訟費。

據悉張鈺偉的簽證將在今年六月到期,但他預計四月離開澳洲。他原本希望能夠在澳洲的旅遊業找到工作,但後來只在維省的喜珀頓(Shepparton)的農場採摘水果的工作,並居住在該區域附近。

在庭外張鈺偉為緩刑的處罰表示感謝,他對記者說:「謝謝尊敬的法官和澳洲政府」 。

(責任編輯:簡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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