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跪、上廁所均違法 無錫訪民被當局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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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2月09日訊】(大紀元記者李馨雲報導)2012年1月31日,江蘇省無錫市崇安區被強拆居民、60歲的任菊秀,因為在無錫市人民大會堂旁邊下跪請願、在北京上廁所這二件事情,被當局認定「擾亂公共場所秩序」,遭到拘留5日的處罰。

任菊秀告訴大紀元記者, 1月10日無錫市兩會期間,她在投訴無門的情況下,期望向新來的無錫市委書記黃莉新反映自己的冤情,於是來到無錫市人民大會堂旁,下跪、手舉兒子遺像請願,希望能引起黃莉新的關注。多名警察及工作人員將她強行抬上車,抓到派出所關押了24小時。

1月22日,任菊秀到北京想找溫總理反映冤情,還沒有到達目的地,在上廁所途中被警察盤問,並抓到派出所,移交給無錫駐京辦。她坐火車回到無錫,一下車,派出所警察、小區保安等十幾人已在車站等候,將她抓到派出所。她從除夕夜一直被關押到年初一的下午5點多鐘。

任菊秀說:「1月31日,我去崇安區公安分局要個說法,為甚麼前兩次要抓我。沒想到分局警察拿出一份行政處罰書,直接把我拘留。」

行政處罰書上這樣寫道:「現查明於2012年1月10日10時40分許,任菊秀在無錫市人民大會堂門口,採用跪地、手舉遺像方法,擾亂公共場所秩序。2012年1月22日13時許,任菊秀在北京中南海周邊擾亂公共場所秩序。被公安機關查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第一款第二項,現決定對任菊秀行政拘留5日。」

警察計雲峰讓任菊秀簽字時,任菊秀發現上面的日期是1月29日,於是在上面寫下「文不對題 任菊秀不服」幾個字。


下跪、上廁所違法的行政處罰書(網絡圖片)

任菊秀無奈地說:「自古就有攔轎喊冤的事情,我在萬般無奈之下,不得已下跪喊冤,我不知道這到底犯了甚麼法,怎麼就可以把我抓起來。」

2月5日,任菊秀拘留期滿,於早上7點半被釋放,一些同樣為拆遷戶的冤民前去迎接,但撲了空,任菊秀已被所住地派出所警察及小區保安接回。

2月7日,任菊秀到無錫市崇安區政法委上訪,但沒有找到人。她表示還要繼續找當局反映冤情。

任菊秀說,她家在無錫市崇安區廣益街道黃泥頭村,2006年4月19日,她家的商住樓(當時經營一個小店)被無錫崇安區政府派出16輛汽車及300多人強拆,強拆人員撬門進入後,把她從二樓窗台推到一樓的遮陽棚上,一群警察和保安把她一路拖上警車。她當時赤著腳,腳被拖爛,地上留下一條血印。

見到母親的慘狀,以及自家的商住樓頃刻間成為一片廢墟的境況,兒子任志強深受刺激肝病突發,病情迅速惡化,在10月30日含冤離世。

在強拆過程中,任菊秀家阿婆、媳婦兩代人的鑽戒、金首飾和傳家之寶的金佛像及有價證券全部被埋在廢墟中。

在這之後,白髮人送黑髮人的任菊秀多次上訪喊冤,遭到多次非法拘禁和關押,到現在為止,也沒有拿到一分錢的補償。現在任菊秀只能靠每個月1,150元的退休養老金生活,還要撫養孫子,孫子現已11歲,正是上學用錢的時候,家裏日子過得十分艱難。

責任編輯:姜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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