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酒店女工留剩菜遭開除惹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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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3月01日訊】「東西還好好的,就叫我端去倒掉扔了,作孽啊! 我留下來想帶給孩子嚐嚐鮮,怎麼就成了盜竊?」 2月28日,在南京一家五星級酒店工作的洗碗女工李紅委屈地說。3個月前,她將客人留下的剩菜打包,打算帶回家給正在讀大學的兒子補養身體。酒店為此以盜竊財物為由將其開除。此消息一經曝光,立即引來社會各方的爭議。

為兒子私留剩菜遭開除

據《金陵晚報》報導,47歲的女工李紅在南京一家五星級酒店當了4年的洗碗工。「很少休息,也沒有加班費。一個月1500不到,供吃供住。累點我覺得也無所謂。」

她的丈夫在南京另一家公司當保安,剛滿22歲的兒子在南京上大學。作為母親,她很少有機會自己做飯給孩子吃,這讓李紅心裏一直有些愧疚。

客人吃一頓自助餐所花的錢,夠她洗上好幾天碗的。她和工友的職責,就是清潔用過的餐具。「但很多餐具送過來時,裡面還剩著吃的。」

李紅說,酒店對自助餐食物管理的流程,是凡可再次使用的,會放回冰箱裡。凡覺客人吃過剩下,不宜再售的,一律退到後台倒掉。「夏天也罷了,冬天,那些魚啊鴨的,都還好好的,最多用兩天,客人吃剩了,就全扔。扔進垃圾筒,跟紙巾之類雜物混在一起再拖走。尤其是麵包,一桶一桶地扔。每天倒掉的東西,我們一個月工資都不夠買的。真是看不下去……」

酒店裡很多工作人員對此都很心疼,有時捨不得倒掉,大家會悄悄留下來,自己帶回家去再吃。「可以說,除了領導看不到,其他工作人員,多數都往家裏帶過。」當然,大家也很清楚,只拿廢棄不用的食物。那些還可再次銷售被送回冰箱的,不會有人去動心思。

3個月前的一天晚上,又有剩菜等前台的一些處理食品送到了李紅手上。「我一看,都是好好的,就叫我扔垃圾筒,要是這些給兒子吃了,多好啊!」 李紅捨不得,悄悄地把它用塑料袋裝起來。可當晚,李紅發現自己撞到槍口上了。

三天之後,她公司人力資源部的決定,以盜竊酒店財物之名將她開除。近日,李紅就此向玄武區法律援助中心求助,準備法律訴訟。

雙方各執一詞

「拾人剩菜」究竟是否屬盜竊?

據東方網報導,李紅的代理律師居律師表示,酒店的「盜竊」一說,在法律上站不住腳。「如果認為她盜竊,就應當報警,由公安來認定盜竊事實。再者,她準備拿走的,是客人已經付過錢的剩餘食品,所有權是客人的。酒店只是代為處置。現在再把這些食品認定為酒店財產,也不合理。難道說她不留了,酒店就會收回再售嗎?」

從情理上來講,居律師也認為,員工見到尚能食用的食物,不忍傾倒,是很正常的心理。一般小酒店飯館之類的做法,有些甚至是分給員工來食用。這也符合絕大多數老百姓的生活習慣。現在,該酒店竟為此開除了李紅,居律師認為是小題大做。

此家五星級酒店的餐飲部羅經理則認為,五星級酒店的管理肯定要非常嚴格,為了確保酒店的品牌形象與服務質量,所有淘汰的食物都不允許重複使用,也不允許員工私自帶走。至於浪費食物,那是酒店的「正常耗材」。

既然還可以再食用,而酒店又不會再用了,由員工帶回去食用,不也是避免浪費的方法嗎?對此說法,羅經理表示,這一做法肯定不能允許。「星級酒店的員工帶剩飯菜回家,成何體統?」

社會各方爭議

五星級酒店與勉力供兒子上大學、並需要靠剩菜給孩子補營養的洗碗女工發生碰撞,奢靡和貧寒意象的對比,衝擊著公眾的心靈,立即引起各界議論紛紛。

就當下看,天平無疑偏向女工一方。不少民眾對於酒店開除留剩菜女工予以指責,嘲諷其為「朱門酒肉臭,路有凍死骨」。濫用「私刑」開除女工的背後,不僅是法律上的無知,更是道德上的無畏。

亦有人認為,對於李紅而言,既然是受僱於五星級酒店,理應遵守用工單位合理的規章制度。雖然剩菜等廚餘已經是棄用的垃圾,但如果要拿走,也應該跟酒店溝通。李紅並不能以弱勢為理由,擅自拿走這些廚餘,無論是否浪費。

有媒體呼籲:佔據資源優勢的社會高層,請多一些悲憫情懷、少一些傲慢與偏見,給身處窘境的底層群體一些抒發鬱悶的空間,給他們一些爭取權益或者說是生路的「權力」,這是你們應該做的。

(責任編輯:劉曉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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