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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師納勞基法 台勞委會擬建討論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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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4月18日訊】(大紀元記者朱稚清台北報導)近年來醫師、實習醫師疑似過勞死案例頻傳,勞委會18日召開「醫療職災權益保障措施會議」,邀集衛生署、各醫院協會、醫師公會、及醫改會等相關團體,討論是否將醫師納入勞基法,對於超時工作護理人員的勞動條件改善也是開會重點之一。

對於醫師納入勞基法,醫院協會表示強烈反對,他們認為,在現行健保給付方式不合理的情況下,醫師納入勞基法仍嫌太早,社會還未做好準備。

醫師團體則認為,只要衛生署改變健保給付方式,並且研擬好財務及人力調整配套措施,包括受僱醫師、住院醫師及實習醫師,都應納入勞基法。

衛生署官員表示,現行醫療法並未區分主治醫師、住院醫師,而且每間醫院醫師態樣不同,但「住院醫師納入勞基法」可以討論。

勞委會會後達成3項結論:一、醫療保健服務業醫師的職業災害權益應被合理保障;二、醫師職災保障,應併入適用勞動基準法進一步討論,包括對象、範圍等事項,勞委會會建立討論平台,研議相關事宜。三、在醫師未適用勞基法前,由衛生署依據醫療相關法規、定型化契約及納入醫療評鑑等相關措施,強化醫師職災的權益保障。◇

(責任編輯:敏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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