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紀元】胡溫決戰攤牌 曝周永康祕密殺人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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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4月22日訊】(本文轉自271期【新紀元週刊】「專題新聞」欄目,共有五篇文章。
周永康殺人網在美國曝光 文 ◎ 華明
《血腥的活摘器官》鐵證選輯 撕開中國祕密殺人網 文 ◎ 韋拓
美國拒絕參與強制性器官移植者入境 文 ◎ 王樺
【歷史回顧】紐倫堡「醫生大審判」 文 ◎ 李曉宇
地獄邊緣的終極黑暗 文 ◎ 夏禱 )

2月6日,中共重慶公安局局長王立軍闖美國領事館事件觸發中共高層全面內訌,事件一直延燒至今,太子黨薄熙來被立案調查,中央政治局常委周永康成為全球關注的焦點人物,隨著胡溫與周永康決戰到最後關頭,中國百度解禁周永康「活摘器官」殺人網黑幕,真相顯現,外界已經意識到,王立軍事件不再是簡單的中共高層內訌,涉及人類震驚的「這個星球從未發生的邪惡」群體謀殺事件將波及全球。

4月10日薄熙來被停止中共政治局委員及中央委員,曾力挺薄熙來的中共政法委書記周永康迅即成為關注焦點。不到一天,有關周永康的醜聞:從殺妻、淫亂、到貪腐、謀反充斥網路,類似於薄熙來被停職調查,周永康的時日不多了。

而美國政府一個「悄然」舉動近日引外界關注。去年6月,美國非移民簽證申請表DS-160要求申請人回答「是否參與過強制移植人體器官」,如果回答「是」通常被拒簽。這個條款早在2002年就被布什總統簽署形成法律。

「強摘器官」在美國或鮮為人知,但在中國大陸早已不是祕密。有知情人說,從80年代起,中國就開始強摘死刑犯的器官,為高官治病。到1999年後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實行「三光」政策,更是大面積活摘法輪功學員的器官,牟取暴利。

2006年3月,《大紀元》首次曝光中共當局「活摘法輪功學員的器官」,加拿大兩位著名人士組織調查,幾年來不辭辛苦奔走世界各地,告訴人們「這個星球上從未有過的罪惡」,並著書《血腥的活摘器官》,呼籲各界立即攜手制止,然而卻未引起足夠重視,至今這場「罪惡」還在持續。

近期大陸掀起的這場政治風暴,官場地震堪比1971年時任中共副主席林彪外逃。然而,此番地震有所不同,其內涵遠不止於共產黨常有的內鬥,如今的互聯網時代讓中共黑幫體系的卑劣、殘忍、貪婪及無人性一覽無遺,其中江澤民、周永康、薄熙來等犯下的「活摘器官」黑幕在中國開始全面曝光,中共已難逃徹底崩潰的敗局。

周永康殺人網在美國曝光
文 ◎ 華明


在中共滅絕性迫害下,中國受非法關押在勞教所的法輪功學員,成為中共盜賣器官的巨大活體供應群體。圖為油畫家董錫強的《活摘器官》/《蘇家屯的罪惡》作品。(大紀元)

在習近平2月13日訪美期間,王立軍事件國際曝光,美國、加拿大人權機構和法輪功團體要求美國政府公開王立軍給美國領館「材料」裡,涉及周永康、薄熙來庇護下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殺人網內幕。美國國會議員同時公開呼籲就王立軍給美國材料內容召開聽證會。

據北京知情者稱,雖關於周永康、薄熙來殺人網罪惡,中南海高層一直有掌握,但2月中旬習近平在美國期間看到訪美團中有專人收集相關各類消息這一幕時,習對於王立軍事件觸發美國社會各界高度關注感到很震驚。

近期,中共內部掀起政治風暴,百度解禁揭「活摘器官」關鍵詞,周永康殺人網黑幕曝光。王立軍2月6日逃到美國駐成都領事館,滯留了20多小時,至今中美兩方都沒有公佈他說了什麼。然而不斷有知情人向媒體爆料,王立軍揭發了薄熙來貪腐、勾結周永康謀反、一整套計畫整垮習近平,並曝光「活摘器官」黑幕。

震驚中外祕密殺人網消息美國曝光

近期,隨著涉及薄熙來及周永康一系列政治醜聞出現,中國網路不斷出現「解禁」和「封殺」的矛盾現象,包括《轉法輪》、「器官活摘」等法輪功真相在百度一度解禁。4月6日,新浪微博上可以搜索到上千個「活體器官摘除」的結果。

2月6日,王立軍出逃美國領館被中方帶走時說將拚個「魚死網破」,人們以為只是跟薄熙來內訌,然而;兩個月來,不但薄熙來被推倒,周永康被牽連,江系更是潰不成軍,分崩離析,媒體紛紛報導王、薄、周的醜聞撲天蓋地。事件不僅僅是涉及中共高層內鬥,事件涉及一直被掩蓋的震驚中外的祕密殺人網,美國也被牽扯其內,中共周永康政法委系統涉及的「反人類」暴行正在一幕幕揭開,「活摘器官」是最慘烈的一幕。

接近北京高層的知情者透露,中共內鬥的核心問題,就是如何對待江澤民、周永康控制的610、政法委系統迫害法輪功這十年犯下的反人類殺人罪證,證據都在中共高層掌握之中,因事態嚴重,大多數中共高層官員不願為江氏集團背黑鍋。這也是周永康最恐懼的事情,周永康策反目的就是為掩蓋政法委治下中國各地勞教所出現的黑社會和白社會聯手犯下的活摘器官殺人網罪惡,利益巨大,黑幕驚人。

周永康政法委掩蓋下的王立軍「活摘器官」罪行

「一刀下去,血是噴濺出來的,而不是……當時我們一人拿一把手槍在旁邊站崗,這個時候胸口已經拉開了,那個女人就嗷的大叫一聲,說『法輪大法好』。……那個醫生、軍醫猶豫了一下,然後看了我一眼,又看了我們的領導一眼,然後領導點了一個頭,他就繼續割血管……先摘的是心臟,再摘的腎。當心臟的血管剪動一下,她就進行一陣抽搐,非常可怕的……」

王立軍手下的一名員警揭發說,王立軍給他們下的死命令是,對法輪功「必須趕盡殺絕」。2002年4月9日,他在瀋陽軍區總醫院15樓的一間手術室內,親眼看到兩個軍醫將一位30多歲的修煉法輪功的中學女教師,在沒打麻藥的情況下摘取她的器官,將其活活害死。「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2009年公佈了這位現場目擊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證人證詞。

據該組織發表的調查報告顯示,自1999年7月20日中共開始鎮壓法輪功以來,王立軍積極參與,在他管轄範圍內出現多起惡性事件。尤其是2003年5月至2008年6月,時任遼寧省錦州市公安局局長的王立軍兼任錦州市公安局「現場心理研究中心」主任,涉嫌參與了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和活人人體試驗。

王創辦的這個「中心」曾獲得「中國光華科研基金會」的「光華創新獎」。與國外為死刑犯靜脈注射藥物讓其盡快無痛苦地死亡截然相反,王立軍「現場心理研究中心」研究的是人被注射藥物後逐漸死亡過程中的心理、機能變化及研究如何延長死亡的時間,為的是得到最鮮活的器官。

薄熙來是活摘器官最大嫌犯

薄熙來在遼寧省大連擔任市長和市委書記時,批准成立了一家外資企業:哈根斯生物塑化(大連)。公司老闆馮.哈根斯是德國新納粹主義的信奉者,在全球各地舉辦所謂人體科學展。其中有一位年輕的中國母親和她的八個月嬰兒的乾屍,凡是看過這個標本的人,無不為之震驚:哪個家屬會自願捐贈自己妻子和未出世孩子的身體?不少人當場驚駭暈倒。


儘管中國法律嚴禁買賣屍體,但在薄熙來的庇護下,德國新納粹主義的信奉者馮.哈根斯的「屍體加工廠」一直「生意興隆」。(Getty Images)

中國法律嚴禁買賣屍體,可廠家不辦理出入境證明,「上百具浸泡在福爾馬林溶液中的人體標本」,多次在海關和檢疫部門面前進出口如履平地。在薄熙來的庇護下,這樣的「屍體加工廠」一直「生意興隆」。最近,有民眾投書《大紀元》,強烈要求美國政府和國際社會獨立調查大連屍體加工廠的屍體來源。

2003年到2006年是江氏集團迫害法輪功最嚴重的幾年,為了讓信仰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放棄信仰,江澤民下令「殺無赦」、「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搞跨、肉體上消滅」、「對法輪功可以不講法律」、「打死算自殺」等滅絕政策,全國各地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的罪行不受到法律追究。

而薄熙來為了陞官,不擇手段地迫害法輪功,以取悅江澤民。巨大的財力消耗導致他們將黑手伸向了高額利潤的器官移植。


薄熙來為了陞官,不擇手段地迫害法輪功,以取悅江澤民。(Getty Images)

美國教授:中共「按需殺人」

一位曾被《發現》(Discover)雜誌譽為科技界最有影響力的十大人物之一的國際知名專家、美國賓夕法利亞大學生物倫理學(Bioethics)中心主任卡普蘭(Arthur Caplan)教授強烈譴責中共「按需殺人」的反人類罪行。

3月13日他在美國費城醫學院發表了「使用囚犯遺體做器官來源的道德倫理問題(The Ethics of Using Prisonersas Sources of Cadaver Organs)」的學術演講時說:「特別是對器官移植旅遊者,如果你到中國去,要在你停留的三周內完成肝移植手術,這就意味著得安排殺掉一個人,要通過血液和組織配型來找到一個合適的器官供體,然後在你要離開之前殺掉他們。如果你只是乾等有人在監獄裡死去,你不可能在三周內就等到一個肝;而且這個肝還要配得上你的血型和體質。你只能去找合適的供體,然後在器官移植旅客還在的時候把他們殺掉。這就是根據需求來殺人(Kill on Demand)。

卡普蘭教授認為,能夠許諾在三周內替你找到一個肝,只有「按需殺人」才能做到,而中國許多家醫院,特別是軍用醫院,一度就是這樣公開招攬顧客的。在美國或澳洲等國,一般需要好幾年、甚至十來年才能等到一個器官。◇

本文轉自271期【新紀元週刊】「專題新聞」欄目
http://mag.epochtimes.com/b5/273/1068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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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腥的活摘器官》鐵證選輯 撕開中國祕密殺人網
整理 ◎ 韋拓


兩名加拿大國會議員分別寫信給挪威諾貝爾和平獎委員會,提名獨立調查中共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大衛‧麥塔斯(前)和大衛‧喬高(左)為2010年諾貝爾和平獎候選人。(大紀元)

《血腥的活摘器官》一書作者加拿大資深律師大衛.麥塔斯和加拿大前亞太司司長大衛.喬高,對這一駭人聽聞的罪惡做了非常專業嚴謹的調查核實。「這是全人類的恥辱」,國際著名專家、美國賓夕法利亞大學生物倫理學中心主任卡普蘭(Arthur Caplan)教授,這樣形容發生在中國的為盜取器官而「按需殺人」行為。

2006年3月17日,一位化名安妮的女士對《大紀元時報》說:「我的一名家人參與了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的手術。這給我們的家庭帶來了巨大的痛苦」。

安妮所言是否屬實,引發了爭議。中國政府對安妮所言之事全盤否認。另有人根據安妮的話做了一些初步調查後斷定,法輪功學員是活摘器官的受害者,覆蓋面遍及全中國。


2006年起,中共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驚天黑幕已陸續為人所知曉。(AFP)

這是《血腥的活摘器官》一書的引言開頭。作者是加拿大資深律師大衛.麥塔斯(David Matas)和大衛.喬高(David Kilgour)——兩位2010年諾貝爾和平獎候選人。兩個大衛對這一駭人聽聞的罪惡做了非常專業嚴謹的調查核實。作為著名人權活動家,他們在收到「法輪功受迫害真相聯合調查團」主席約翰.卓博士(John Jaw, Ph.D.)的請求報告後,向中共政府提出進入中國大陸獨立調查的請求。毫無懸念的被拒絕後,他們自費奔走於聯合國和幾十個國家,竭盡全力為法輪功群體和受害者伸張正義,促使這一「人類歷史上前所未有的罪惡」全面曝光,引發了全球震動。《血腥的活摘器官》一書也幾次登上知名售書網排行榜榜首。該書厚達數百頁,為使讀者能在有限的時間裡瞭解其驚人內容,本文選摘編輯了其中最重要的證據部分,用無可辯駁的事實,揭露了中共政府認可的、包括眾多醫院在內的中國公安、監獄、軍隊、法院等聯合參與的這一喪盡天良的邪惡罪行。

證人的恐怖經歷

2008年7月,大衛.麥塔斯採訪了一位曾經在中國坐過監獄的證人藍尼(化名)。他講述了一段駭人的經歷。

藍尼曾在多處牢房關押,每個牢房平均關押20個犯人。藍尼曾和死刑犯共處一室超過10次,因此熟悉對他們執行死刑的方式。死刑前幾日,一個身穿白大褂的人會從死刑犯身上提取血樣。處決當天,四、五個身著白大褂、戴白手套的人會把犯人帶走。透過監獄的窗子,可以看到外面有一輛帶紅十字標誌的白色救護車等在那裡。

一次藍尼被提審時,看到一位住同號的死刑犯就在隔壁,脖子上插著一隻注射器,注射器中有半罐液體。一小時後,人還在,但注射器空了。藍尼從牢頭那裡得知,死刑犯要被活摘器官。死刑執行日期由監獄和附近一家醫院協定,當醫院需要器官時,即是對犯人行刑的日子。器官移植所獲利潤由醫院和獄警對半平分。關於插在脖子上的注射器,牢頭解釋說那是一管麻藥,用來麻醉死刑犯並維持他的器官,直到被割取。

2006年11月,藍尼在江蘇省無錫市第一監獄被轉移到311號監室。獄警要求他在一份聲明上簽字,證明311號在押犯人陳啟東死於疾病。該聲明將出示給陳的家屬。而陳啟東在藍尼到來前幾天死亡。因從未見過陳,藍尼拒絕在死因聲明上簽字,住同號的其他犯人都簽了字。

311號的牢頭王耀虎和其他七、八個同號犯人告訴藍尼,陳是一位法輪功學員,拒絕「轉化」,在關押期間堅持打坐煉功,獄警為此毆打並折磨他。陳絕食抗議虐待,獄警於是對他強行灌食,將管子插進他的喉嚨並灌進熱粥。粥溫過高灼傷了陳的消化系統,陳發起了高燒。當時,穿白大褂的人來提取了陳的血樣。幾天之後,陳被四個白大褂、白手套的人帶走,一去不返。當天,一個被提審的犯人看到陳在隔壁房間,脖子上插著一支注射器。透過窗子,從311號牢房可以看到一輛有紅十字標誌的救護車等在那裡。牢頭告訴藍尼,陳被割取了器官。為了掩蓋罪行,獄警編造「疾病死亡」的證據,銷贓滅跡。

律師的結論

《血腥的活摘器官》作者說:「我們的調查報告最終是獨立的。我們不要求人們因我們的身份而相信我們,只是請求人們考慮我們的報告,並做出自己的判斷。調查工作開始時,我們對於該指控的真偽毫無見解。這些指控太怵目驚心,幾乎令人無法相信。我們曾更情願得出『這些指控是不實的』結論。因為如果指控是真的話,將揭示出我們這個星球上前所未有的令人深惡痛絕的邪惡行徑,凌駕於人類曾經目睹的一切罪惡。正是這種恐怖使我們在難以置信中躊躇。但不可置信並不意味著這些指控是不實的。


大衛‧喬高(左)與大衛‧麥塔斯(右)2011年6月28日在臺北立法院舉行《血腥的活摘器官》中文版新書發表會,揭發這個星球上前所未有的邪惡,並提出制止暴行的建言。(攝影:林伯東 / 大紀元)

如果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的罪行確實發生了,那麼現場人員要麼是行兇者,要麼是受害者,不存在旁觀者。因為受害者被謀殺後焚化,找不到任何屍體,無法驗屍。沒有倖存者來講述自身遭遇。行兇者不大可能坦白自己犯下的反人類罪。但經過調查,我們還是收集了數量驚人的承認證詞。

「我們的結論是,大規模強行掠奪法輪功學員器官的行為已經發生,而且現在仍然在繼續。我們斷定,自1999年以來,中國政府及其分佈在全國各地的機構,尤其是醫院,還有拘留所和『人民法院』,已處死了大量法輪功良心犯,但具體數目不詳。他們的重要器官,包括腎臟、肝臟、眼角膜和心臟,都被強行摘取並高價出售,有時出售給外國人,這些外國人在自己本國往往要長期等待有人自願捐獻此類器官。」

莫名其妙的體檢

書中寫道,在押法輪功學員被有系統進行血液核對總和器官檢查。非法輪功的其他犯人,則沒有被進行這樣的檢測。血液檢驗是器官移植的先決條件:供體的血液必須與受體的相匹配。

法國巴黎陳穎的證詞:

我三次被非法關押,每次都被迫接受身體檢查。那時我不明白為什麼要檢查身體,警察的答案是:「例行程序。」但每次他們檢查的方式卻讓我感到並不是真正為我的身體健康考慮,而是想從我們的檢查結果中弄出什麼名堂。

有一天我被惡警喊出去,戴上沉重的手銬腳鐐,還有一名沒講名字的學員。惡警讓我們上車,開到一所醫院。進了醫院我感到裡面很靜,有點奇怪,惡警帶我進行了全面的身體檢查,做了心臟、心電圖、驗血、視力等檢查。

加拿大蒙特利爾王曉華的證詞:

2002年1月,我被投入雲南省第二勞教所(又謂雲南省春風學校),所部醫院(相當一個縣級醫院)非常意外地專門針對每個法輪功學員進行了一次全面的體檢,包括心電圖、全身X光透視、肝功能檢測、腎檢測和驗血等,而勞教所裡非法輪功學員的犯人卻無需進行這樣的體檢。

加拿大多倫多甘娜的證詞:

從2001年4月6日到9月6日,我被非法關押在北京新安女子勞教所五大隊,這個大隊約有125名法輪功學員和五、六名非法輪功學員。我和其他法輪功學員被武警帶到附近的警察醫院進行了全身徹底的體檢,項目包括驗血、照X光、驗尿和眼科檢測等。這個舉動在勞教所是不正常的,我很想知道他們到底想做什麼。我們在勞教所裡被百般折磨,怎麼他們突然會對我們的健康狀況感興趣?

加拿大溫哥華王玉芝的證詞:

2000到2001年末中共政權將我綁架三次。2001年10月到2002年4月期間,610辦公室人員帶我去過哈爾濱的四家醫院做全面體檢。這四家醫院分別是:哈爾濱公安醫院、黑龍江省第二醫院、哈爾濱第一醫院、哈爾濱第二醫院。每家醫院都對我抽血檢查。他們說我的血型是AB型,比較少見。我因為抵制和拒絕體檢而遭到毒打。警察命令醫生給我注射不明藥物,讓我失去知覺。我在哈爾濱第一醫院等待最後的體檢結果。醫生說,各個醫院都懷疑我身體器官有問題,因此診斷我的機體屬於「廢人」。

說是給我治療,醫院要我家裡拿出5萬元人民幣。但是610辦公室突然對我失去了興趣,因為醫院說,即使我恢復了,也是一個「會走路的死人」。最後,我設法從醫院逃脫。

美國亞特蘭大周雪菲的證詞:

2003年我被關押在廣東省三水婦女勞教所二大隊。二大隊關押的都是法輪功學員。那年春天,我和其他法輪功學員被帶到勞教所門診部去體檢。我看見二大隊副隊長唐湘萍和其他警察站在那裡,他們的臉上掛著詭祕的表情。非法輪功學員的犯人則不用做檢查。體檢的項目有幾項,包括心電圖和驗血。體檢做完後,沒有人再提起這件事,比如體檢的結果報告。看起來更像一個臨場測試。


在中共滅絕性迫害下,中國受非法關押在勞教所的法輪功學員,成為中共盜賣器官的巨大活體供應群體。圖為印尼法輪功學員演示遭受酷刑迫害。(AFP)


被虐殺並摘取器官

王斌,男性;家庭住址:黑龍江省大慶市;拘押地點:大慶市東風新村勞教所;死亡日期:2000年10月4日。

2000年5月底,王斌為了修煉法輪功的權利到北京向中國政府請願被抓,關押在東風新村勞教所期間死亡。

王斌死後,兩個醫生在沒有得到他家人同意的情況下取走了他的心臟和大腦。照片顯示他的身體被切開取走器官後又被粗陋縫合。毆打造成王斌的頸動脈和主要血管破裂。而且導致他扁桃體被損,淋巴結被壓碎,還有多處骨折。他的手背和鼻孔內側有香煙灼傷痕跡。他的全身遍佈瘀傷。甚至在他瀕臨死亡的前夜,又一次被酷刑摧殘。在受害人器官被取走之後也沒有誰見過屍體解剖報告。將王斌屍體上的縫線解釋為屍體解剖是站不住腳的。


黑龍江省法輪功學員王斌在勞教所被警察殘暴毒打致死,器官被摘。(明慧網)


楊忠芳,女性;家庭住址:四川成都;拘押地點:延吉市建工派出所;死亡日期:2002年7月1日。

2002年7月1日早晨6點,楊忠芳家被延吉市建工派出所警察包圍,37歲的楊忠芳連同不修煉的兒子、女兒、丈夫一同被抓。當天晚上,楊忠芳被毆打致死。等楊忠芳的家人和親屬趕到派出所時,體內的器官已經被取走,遺體被強行送去火葬場了。檢測結果出來後,官方的說法是楊死於「十幾種急性疾病」。但從每年的體檢結果來看,楊忠芳的身體狀況非常健康。


吉林省延吉市楊忠芳一夜之間被延吉市建工派出所警察活活打死,體內的器官被取走。(明慧網)

張延超,男性;家庭住址:黑龍江省五常市拉林鎮;拘押地點:哈爾濱市警察局7處;死亡日期:2002年4月30日。

2002年4月,法輪功學員張延超被紅旗村派出所警察逮捕和拘押。幾天後,哈爾濱市警察局來人把張延超帶走。4月30日,張延超的家人接到通知,說他在警察那裡死了。在哈爾濱市荒山嘴子火化場,張延超的家人見到了他的屍體,幾乎無法辨認,身體完全變形了:一條腿被打斷,一個眼珠不見了,眼眶塌進了一個大坑,他的頭上、臉上和大部分的身體幾乎沒有皮膚,嘴裡整排下牙被打掉,一個沒剩。衣褲沒了。整個身體到處傷痕纍纍。胸部開了一個大長口子又給縫上,明顯塌了下去。頭蓋骨被打開,一部分大腦不見了。體內的器官也不見了。


黑龍江省五常市法輪功學員張延超2002年4月遭哈爾濱警察虐殺,家屬見到張的遺體滿身傷痕,眼球被挖走一個,內臟被部分切除。(明慧網)

張的家人到達火化場時,有60多名武警把守。他們警告說誰要給張延超申冤,就馬上逮捕,當作「反革命」處理。據火化廠內部職工講,張延超在哈爾濱警察局7處被關在行刑室折磨,使用了40多種刑具。他在被折磨一天一夜後死去。

任鵬武,男性;家庭住址:黑龍江省哈爾濱市;拘押地點:呼蘭縣第二看守所;死亡日期:2001年2月21日。

2001年2月16日,因為散發天安門自焚偽案的真相資料,任鵬武被呼蘭縣警察非法抓捕。之後被關押於呼蘭縣第二看守所。2001年2月21日凌晨,任鵬武被迫害致死。官方聲稱任鵬武死於心臟病。有很多目擊者證實:在任鵬武被關押期間,警察對他進行了多次長時間的毒打及殘忍的強行灌食。在遭到警察殘酷的毒打後,任鵬武在2001年2月21日凌晨出現生命危險。同倉的在押人員見狀立即向警察報告。但警察在接到報告四個小時後才準備把任鵬武送往醫院,結果,在開車送往醫院的途中,任鵬武離開了人世。


哈爾濱市第三火力發電廠技術員任鵬武被呼蘭縣警察非法抓捕,僅僅四天就被迫害致死,所有身體器官全部割除之後強行火化。(明慧網)

警察不允許任鵬武的家屬對其已經嚴重變形的屍體拍照。未經家屬同意,當局下令將任鵬武身體上從咽喉處至小便處的所有身體器官全部摘除,然後強行將屍體火化。

朱向和,男性;家庭住址:江蘇省徐州市睢寧縣官山鄉吳木屯村;拘押地點:睢寧縣蘇塘洗腦班;死亡日期:2005年4月20日。

朱向和於2005年4月1日左右在家幹活時,被鄉派出所不法警察無辜抓走。然後他被帶到了睢寧縣蘇塘洗腦班,在那裡他被活活打死。有一個目擊證人說,朱的手指腳趾全部變黑。他的家人發現,朱的眼睛被挖去,內臟被掏去,慘不忍睹。為了堵住朱家人的嘴,縣610及公安局給了其家人1.5萬元喪葬費,並給朱向和的妻子每月150元生活費,隨後將朱向和遺體火化。

接受移植者證詞

據器官接受者及其家人透露,器官移植手術進行的極其隱密,彷彿在掩蓋一樁犯罪。醫院盡可能對他們隱瞞資訊。病人從未被告知捐獻者的身份,也沒被出示任何捐獻者或其家屬的書面認可。海外病人親友或隨行醫護一概被拒絕進入手術室。

手術醫生和助手的身份也經常不予透露。往往臨近手術開始才通知病人和親友。手術有時在半夜進行。整個過程貫穿著「不要發問,無可奉告」這一潛規則。

當人鬼祟行事時,就有理由懷疑他們心懷鬼胎。既然摘取死刑犯器官已廣為人知,甚至被中國政府認可,醫院沒有理由去掩飾。隱情是什麼呢?

作為始作俑者,軍方對強摘器官的介入,已延伸到民用醫院,甚至在民用醫院進行移植,做手術的也是軍醫。只有軍醫院或軍醫大夫能方便獲得器官。軍方有許可權支配監獄和犯人,運作比地方政府更為隱密。他們不受法律約束。以下選取書中八個案例中的四個。

RZ女士

1986年RZ被診斷為慢性腎功能不全,並逐步惡化。2004年12月17日,掮客帶她的血樣到中國大陸。兩天後,掮客通知已經找到適合的供體,她可以立刻至廣州接受移植。醫院是廣州經濟技術開發區醫院。地點偏僻、荒涼,主治醫生是移植科主任林民專。當時至少有另外10位病人等待移植或在術後康復。RZ看到有臺灣人、馬來西亞人、印尼人等。

手術費是2萬7000美元。術前將美元現金交給林民專主任的弟弟(行政主管)。收款時並未開收據,後來在RZ丈夫的要求下,出具了一張便條顯示2萬7000美元已付。12月30日下午5時,RZ進手術室。當天早上醫院職員從別處拿來腎臟。手術在半身麻醉下進行,耗時約四小時。當天還有其他四位病人也接受腎臟移植手術。

沒有醫生向她透露過器官的來源。掮客告訴RZ器官來自被處決的死刑犯。廣州經濟技術開發區醫院不是軍隊醫院,但主治醫生林民專同時也在第一軍醫大學附屬珠江醫院移植科任職。

C先生

C先生來自亞洲。2005年8月初,C先生在中國旅遊時因腹痛住進北京市中日友好醫院。診斷髮現肝腫瘤,他聽從醫生建議在2005年9月7日做了手術。手術後狀況嚴重。醫院院長建議病人轉移到北京武警醫院做肝臟移植。在C同意轉院的24小時內找到了適配肝臟,移植手術隨即進行。病人術後四天死亡。

JC先生

JC於2005年被診斷為急性腎衰竭。10月26日,八個病人組團抵達深圳武警廣東邊防總隊醫院。當晚由高偉教授舉行手術前說明會,並收取手術費現金15萬元港幣。有病人詢問死刑犯是怎麼執行死刑的,高醫生表示不是槍決,而是注射兩針,一針麻醉劑,再一針止痛劑,然後把器官摘下。

JC支付了房費、藥費、透析費、手術費等,約合2萬9000美元,全部以港幣現金通過中間人交付。在中國只待了三天就做了移植手術。據JC所言,中國大陸器官移植醫院不提供醫療費收據。

10月28日下午約兩點十分,護士乘坐救護車帶來了保存在冷藏盒中的八個新摘腎臟。JC下午四點進入手術室,約八點半出來。手術後八人一起住在監護室,家屬不能進入。JC於11月4日出院回家。

該院醫生全是軍醫。醫療證書出於Auxing集團Junhui公司名下,並註冊為自負盈虧的地方醫院。JC說他們走後,下一個團從新加坡來這家醫院做器官移植。

KZ先生

KZ手術死亡時40多歲。2005年6月27日,KZ病情惡化,被轉移到臺灣大學附屬醫院做肝移植評估並等待換肝。他需要等到出現能提供肝藏的腦死亡病人,一直等到8月,KZ病情惡化,其家人決定到中國大陸做肝移植。

KZ於2005年8月11日前往上海華山醫院。主治大夫是錢健民主任。KZ被要求付押金20萬人民幣。交付後,KZ夫婦被告知當時沒有肝臟。錢醫生告訴KZ,法令禁止他們為臺港澳及外籍人士做器官移植,有關肝移植的所有細節只能私下討論。其實,所有醫院員工和其他病人都知道他是來換肝的臺灣人。醫院通知KZ夫婦支付包括設備費在內的醫藥費。每天都有不必要的設備拿來,卻仍要他們買單,包括體溫表。醫生們說他腎臟功能也不好,問是否在換肝時連腎臟一起換了。KZ夫婦覺得在為換肝保命而任人宰割。到了星期一,錢主任告訴她,醫院找不到供體,並且暗示,他需要錢來打通肝源管道。KZ太太給了他一萬元人民幣。

星期二仍然沒有供體器官,錢主任建議KZ轉到一個叫長征醫院的軍隊醫院。後來,通過一位在大陸做生意的朋友聯繫到了長征醫院的王醫生。王醫生表示能夠找到供體器官。星期三夫妻倆到了那裡,瞭解到住在長征醫院九樓的所有病人都在等待換肝,也意識到只有軍隊醫院才能方便拿到器官。當天下午兩點,醫院拿到了供體器官(A型肝臟),接著KZ接受移植手術。晚上12時,KZ太太得知丈夫死亡。全部花費約80萬元人民幣。與KZ本次旅行相關的文件及證明都沒有提及肝臟移植。

殺人的醫院和醫生

大衛在《血腥的活摘器官》中寫道:中國的醫院已經在源源不斷地從器官移植手術中牟取暴利。他們把短時等候作為賣點兜售,然後炫耀所得利潤。出售非自願者的器官是貪婪與仇恨相結合的產物。

遭非人化待遇的法輪功,其數量巨大的被關押人群以及匿名法輪功學員的弱勢無助,意味著他們成了被牟取器官的下一個資源。數萬法輪功學員被屠殺以把他們的器官出售給外國人,由此滋生了一個為中國賺取上百億利潤的行業。

中國許多移植中心和綜合醫院是軍方機構。軍方醫院獨立運作,不歸衛生部管轄。它們從器官移植中賺到的錢遠遠超過這些機構的成本。北京武警總醫院明目張膽的宣稱:「移植中心是我部重點效益科室,2003年毛收入1607萬元,2004年1至6月份為1357萬元,今年(2004年)有望突破3000萬元」。

器官移植的接受者在中國等候的時間比其他任何地方都少得多。中國國際移植支援中心網站說:「尋找匹配的(腎臟)捐獻人可能只需要一周,最長不過一個月。」該網站進一步說:「如果捐獻人的器官有什麼問題,那麼在一周內病者可得到另一器官,並在一周內重做手術。」相比之下,加拿大2003年的腎臟等候時間的中間值是32.5個月,而在卑詩省,更長達52.5個月。腎藏的存活期是24至48小時,而肝臟是大約12小時。器官移植中心能向顧客保證如此短的等候時間,唯一途徑就是存在一個大型的活體肝腎「捐獻者」儲備庫。

在2006年6月的最後一個星期,仍能在網路上見到驚人數量的這類自我檢舉的材料:國際移植(中國)網路支援中心網站(瀋陽)宣稱,「臟器(字典上的一個定義是,柔軟的內臟器官……包括大腦、肺、心等)提供者能即刻找到!」「……全國每年腎移植手術的數量至少5000宗。能完成如此數量的移植手術,與中國政府的支持分不開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衛生部以及民政部聯合頒布法律,確立提供臟器是一項政府支援行為。這可謂世界絕無僅有。」

在中國,我們可以從付錢病人開始,跟蹤資金流向實施手術的醫院,但我們無法知道誰拿了醫院收的錢。是否參與器官割售犯罪的醫生和護士獲得了高昂報酬?

2006年4月25日之前,移植獲利的額度可從國際移植(中國)網路支援中心網站的價格表中一窺:

調查任何涉及金錢轉手的刑事指控的一個標準方法,就是追蹤錢的去向。但對中國來說,它緊閉的大門意味著追蹤錢的去向是不可能的。不知道錢的去向證實不了任何事實,但也駁斥不了任何事實,包括那些指控。

電話調查的結果

兩位講普通話的志願調查員「M」和「N」打電話給多家醫院和多個主持移植的醫生,詢問移植事宜。法輪功學員被殺害以牟取他們的器官一事於2006年3月26日見諸報端後,兩位調查員立即投入了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的電話調查。在這些電話問詢中,有許多被調查者承認,法輪功學員是器官移植的供體來源。


中共活體盜取法輪功學員器官出售圖利的暴行曝光後,德國拜恩州中部的蘭茨胡講述迫害真相。(大紀元)

下面電話摘要全部取自2006年3至6月。M把電話通到了山西省公安廳,接電話者告訴她,犯人中健康而年輕的被挑出來作為器官供體。如果用誘騙的辦法拿不到被挑中的犯人的血樣,領導就會毫不掩蓋的把話挑明,手下的人就會用暴力獲得血樣。

瀋陽市解放軍眼科醫院自稱是眼科主任的人說,該院做過「許多眼角膜手術」,「我們也有新鮮的眼角膜」。在被問到那意味什麼時,該主任回答「……剛從人體上取下來的」。

北京解放軍301醫院一名外科醫生告訴M,她自己就主刀過肝移植手術。並補充說,器官來源是「國家機密」。

黑龍江省密山市拘留中心一名官員稱,該中心當時至少有五、六名40歲以下男性法輪功學員隨時可作為器官提供者;上海中山醫院的一名醫生說,他使用的器官全部來自法輪功學員;山東千佛山醫院的一名醫生暗示說,他當時有取自法輪功學員的器官,並說還會有「更多這類人的身體……」;南寧市民族醫院的盧醫生承認,他早些時候曾到監獄挑選30多歲的健康法輪功人員來提供器官。

廣州軍區醫院的朱醫生說,他當時只有一些取自法輪功(學員)的B血型腎臟,但會有「許多批」(腎臟);遼寧省秦皇島市第一拘留中心的一名官員要M打電話到中級人民法院去要法輪功(學員)的腎臟。而那家法院的一名官員說沒有法輪功(學員)的活腎了,以前有過,特別是在2001年。錦州人民法院第一刑事審判庭告訴致電者,目前要憑「資格」才能拿到法輪功(學員)的腎臟。

天津市中心醫院的宋主任自己說出他的醫院有十多個還在跳動的心臟。打電話的人問,這是否意味著「活體器官」,宋主任回答說:「是的,是這樣的。」M問武漢同濟醫院的一名官員:「……找犯人的活體移植,比如用煉法輪功犯人的活體,這個行不行?」他回答說:「可以呀。」

電話調查員M大約打了80多家醫院電話,有14家醫院承認使用犯人的活體器官,有十家醫院說器官來源是機密。N打了將近40家醫院電話,其中有五家醫院承認使用法輪功學員的器官。N也致電中國36家不同的拘留中心和法院,其中有四家承認使用法輪功學員的器官。

大衛與中文普通話和英文執業翻譯一起,聽取了電話調查員和中國官員之間的對話錄音。得到了相關電話記錄的中英文公證副件。

他得出結論,調查員電話交談文字記錄中的口頭承認是可信的。我們確信,這些對話確實是在所指時間與地點,與所指定人之間進行的,而且,電話記錄準確無誤。而中共政權則試圖讓國際社會相信大面積屠殺法輪功學員以攫取他們重要生命器官的事件是不存在的。(完整電話文字記錄詳見《血腥的活摘器官》)。

數字透露的訊息

據《中國日報》的數據,中國2005年的器官移植多達兩萬例,手術量在全球排名第二,僅次於美國。儘管多年來中國一直在使用被處決死刑犯的器官,但一直到2005年,中國政府才供認這一點。中共政權對售賣「國家敵人」的器官的行為從未有過任何限制。

根據公開的報導,1994至1999年六年間中國的器官移植為1萬8500例。中國醫療器官移植協會(China Medical Organ Transplant Association)副主席石炳毅說,到2005年為止,中國共有大約9萬例器官移植。也就是說,中國器官移植在迫害法輪功之前的六年,總計1萬8500例,開始迫害法輪功後的六年,總計六萬例。因為被處決的死刑犯總量是不變的,那2000年到2005年間增加的4萬1500例移植器官,只能解釋為來源於法輪功修煉者。

中國當局對穩定的器官來源肯定是有把握的,知道存在著一群現在還活著但明天會死去的人可以提供器官。那麼這些人是誰呢?龐大的被監禁法輪功人群為此提供了答案。

安妮:用生命作證

2010年4月21日,胡錦濤訪美期間,本文開頭的女證人安妮和在她之前冒死爆料的大陸資深媒體人皮特,在新聞發佈會上公開指證中共在蘇家屯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表示無論中共如何銷毀證據、威脅追殺他們,他們願用生命作證,揭露中共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的罪惡。


驚曝中共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販賣黑慕的二位證人皮特與安妮,2006年4月20日下午2點與法輪功學員現身華盛頓新聞發佈會作證。(大紀元)

他倆曾分別對國際社會作證,指瀋陽市蘇家屯區雪松路49號的遼寧省血栓病中西醫結合醫院內和其地下設施,曾關押過5000至6000名法輪功學員,而安妮告訴大衛.喬高,在兩年間消失了3000至4000人,還有不斷補充進來的人。因為她負責供應這些學員食物,依據供應量的衰減和數名知情醫生的證實,特別是自己丈夫——負責摘取被關押學員眼角膜的主刀醫生的親口告知,得出的結論。她的丈夫承認自己在2001年到2003年共摘取了2000名法輪功學員的眼角膜,並且獲得工資以外獎金達幾十萬美元。

安妮說:「我丈夫有記日記的習慣。一篇日記中說,當這個病人昏厥之後,他用剪刀剪開這個病人衣服的時候,從衣服的口袋裡掉出來一包東西。他打開一看是個小盒子,裡面有個圓的法輪章,上面還有個紙條,寫著:祝媽媽生日快樂。我丈夫受了很深很深的刺激……」

從2003年開始,安妮的丈夫開始出現精神恍惚,晚上盜汗作噩夢,床單濕透了一個人形。後來他才告訴家人,醫院大量摘取法輪功學員的腎臟、肝臟等器官的事,而這些學員很多還是活的。叫他幹的人說:「「你已經上了這條船了,殺一個人是殺,幾個人也是殺。」那時他丈夫被告知,殘害法輪功學員不算犯罪,是幫共產黨「清理敵人」。

後來他不想幹了,但多次遭到暗殺威脅,有次安妮還替丈夫挨了一刀,後來丈夫逃到國外。由於安妮無法原諒丈夫參與盜取活人器官的罪行,兩人離婚了。

制止「全人類的恥辱」

安妮和皮特冒死揭露的中國一家醫院隱藏的「國家機密」;志願調查員M和N從100多家中國醫院問出的「國家機密」;幾十個從中共監獄、勞教所僥倖逃出的法輪功證人;特別是兩位與中國毫不相干的加拿大正義律師,正是所有這些人的努力,將完全超出人們想像的中共國家犯罪,暴露在所有善良人的面前。試想,如果不是大批正直人的努力,這些讓日軍731部隊和德國納粹相形見絀的罪惡,會不會愈演愈烈,終有一天降臨到隨便哪一個中國人的頭上?!

國際知名專家、美國賓夕法利亞大學生物倫理學中心主任卡普蘭(Arthur Caplan)教授稱,為盜取器官而「按需殺人」(Killing on demand)的行為是「器官移植界最令人髮指的罪行」,這種事情在當今世界存在,「是全人類的恥辱」。

當您的目光將要離開這篇沉重文章的時候,希望您接受一個請求:告訴您熟識的每一個人,當他們不幸需要移植肝、腎、心臟、眼角膜的時候,請務必堅持拿到志願捐獻者的書面證書或見到本人!這樣,當他們胸中跳動著別人的心臟而享受活著的樂趣,或藉助他人的眼球望向這個世界的時候,總會體驗感恩而不至於背負著殺人幫兇的惡名。因為,任何人的生命都是寶貴的。

《血腥的活摘器官》中文版由博大出版社出版http://www.broadbook.com。◇

本文轉自271期【新紀元週刊】「專題新聞」欄目
http://mag.epochtimes.com/b5/273/10685.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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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拒絕參與強制性器官移植者入境
文 ◎ 王樺


美國移民局將強摘器官條款加入非移民簽證表格,表達了它對這種罪行的官方抵制。(AFP)

美國移民局將強摘器官條款加入非移民簽證表格,表達了它對這種罪行的官方抵制。代表美國政府不僅承認中共活摘器官罪行的存在,而且在採取措施,在自己現在「力所能及」的範圍內,對活摘罪行說「不」。

凡是申請過到美國旅遊、探親、留學、商務、工作等非移民簽證的人,都經歷過填寫DS-160表格。這表格是美國國務院訂定,由駐外簽發到美簽證的領館登錄查核個人資料用。

DS-160表格中除了申請人基本資料外,會詢問多項諸如個人醫療健康情況、犯罪背景等。在的「安全背景資訊」類問題中,申請人會被問及是否參與過恐怖分子、間諜活動、政治謀殺、群體滅絕、迫害宗教自由、強迫墮胎節育、煽動或執行酷刑等罪行,而其中新加的一項則是:你是否曾經直接參與強制性移植人體器官或身體組織?(Have you ever been directly involved in the coercive transplantation of human organs or bodily tissue?)這屬於核查不得入境理由類問題,都是一些國際公認的反人類、反人道、反人權行為。

美國拒絕參與強制性器官移植者入境

經《新紀元》記者向國務院查核,其發言人告知:這一攸關國家安全的問答源自2002年9月30日由美國國會通過、布希總統簽署的「對外關係授權法案」(Foreign Relations Authorization Act)第232條規定:中國和其他國籍國民曾涉及強制性器官或身體組織移植者將被拒入境美國(Sec. 232. Denial of entry into United States of Chinese and other nationals engaged in coerced organ or bodily tissue transplantation.)。這條規定也被列入美國法典8 USC1182f。

美國國會法案(Act of Congress)總統簽署後即完成立法,正式成為聯邦法律。

國務院發言人表示,這條法律生效後一直被執行著。因為近兩年才將DS-160表格改成線上電子形式,可讓美國方面問的問題比較詳細,不像過去受限於單張表格的篇幅。

但不論有無列入DS-160表格,只要申請人在申請簽證過程中被發現有涉及這類罪行,就會被拒發籤證。

而美國2002年的「對外關係授權法案」中,特別提及「中國籍人士」。當記者採訪位於紐約移民律師高光俊律師時,他直接指出,這完全是針對中國來的,「現在全世界只有中國會這麼做。」

中國強制器官移植始於1980年代

據高律師表示,中國最早強制器官移植是1980年代初期,當時為了服務於一批中共高級官員,身體很差,文革平反後恢復了職務、官銜,就利用死囚犯的器官移植。

高律師提到,當時剛好碰到83年嚴打(嚴厲打擊犯罪)時期,判了許多死囚犯,槍斃時沒讓完全死去,醫院的車子已在外面等著接走,送醫院摘取器官。

當時任職公安系統的高光俊說,那時最快從抓捕到槍斃僅需10幾天。執行的主要是法院和公安系統。

據他瞭解,嚴打時全中國估計抓捕了130多萬人,判了死刑的大概按5%的比例,當然年輕人居大多數。那時活取的器官主要是供給高幹。因為經過文化大革命、三反五反等各種政治運動,幾乎每個人身體都很糟。

一般死囚犯被槍斃時,很少有親人會到受刑地去收屍辦後事。因被抓捕判刑後,社會輿論壓力等因素,家人就不太往來了。若是鄉村人家,更難有負擔到外地的費用。

但高律師提到一名死囚家屬去收屍時,發現內臟全被掏空了。高律師說,一旦沒人認屍,對非法器官移植來講,就是個好機會……後來因為移植器官非常盈利,商人、富人、海外等都有大量需求,讓這種罪行繼續滋長。

美國 「悄無聲息」應對活摘罪行

有分析認為,美國移民局將強摘器官條款加入非移民簽證表格,表達了它對這種罪行的官方抵制。 時評員曾錚表示,這代表美國政府對中共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驚天罪行指控的認可、背書; 也代表美國政府不僅承認中共活摘器官罪行的存在,而且在採取措施,在自己現在「力所能及」的範圍內,對活摘罪行說「不」。

而對於那些因善良的本性不願相信活摘罪行的,或出於其他原因故意瞪著眼說瞎話否認活摘器官罪行、甚至指摘法輪功學員「造謠」的人來說,美國政府的這一舉措, 無異是當頭一棒。

但是對於那些曾經參與、正在參與這種罪行的員警、醫生,以及這條「線」上的所有罪犯們,這個消息更加是應該讓他們驚恐的日夜睡不著覺的。

曾錚說,自王立軍出走美國領館之後,中共危樓行將倒塌。大權在握的,如薄熙來、曾慶紅們,早已將薄瓜瓜們、曾偉們送到海外置業安身;中層幹部們也各顯其能,不管是家人後代,還是金銀財寶,都是能轉移的都趕快轉移。作為兇手或幫兇的你們,準備好了嗎?中共一旦倒臺,你們往哪裡跑?境內,你們逃不過人民和法律的審判;境外,沒有地方給你們容身!為自己計,為子孫計,唯有立即停止 這種罪行,收集和以適當的方式(比如向追查國際組織祕密舉報),適時公佈罪證,才是唯一可能的出路。

如今,不僅美國訂定了拒絕涉及強迫移植這類罪犯入境美國,2004年加拿大皇家騎警將45名迫害法輪功的中共高官列入監視名單,可以拒絕他們進入加拿大、遣返或起訴等,名單中包括江澤民、羅幹、劉京、周永康、薄熙來等人,對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的器官的罪行都難辭其咎。

目前,江澤民、羅幹、周永康、薄熙來等五十餘名中共高官,因為血腥迫害法輪功,已在世界五十多個國家被以「反人類罪」或「群體滅絕罪」告上了法庭。據維基解密,中共高官到國外出訪時,最恐懼的就是在美國被法輪功學員訴諸法庭。◇


圖為2012年4月14日,德國部分法輪功學員在德東科特布斯市一場關注國際人權的活動上,演示中共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罪惡。(AFP)

本文轉自271期【新紀元週刊】「專題新聞」欄目
http://mag.epochtimes.com/b5/273/1068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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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回顧】紐倫堡「醫生大審判」
整理 ◎ 李曉宇


紐倫堡審判中,助紂為虐的納粹戰犯在聽審。(維基百科)

醫生的天職本是救死扶傷,然而在納粹當政期間,大批德國醫生泯滅良知,助紂為虐,加入納粹黨,先後利用囚犯與被佔領國的平民參與並在技術上主導了慘絕人寰的各項計畫,給希特勒納粹對人類的犯罪,在技術上,提供了最重要的協助。也因此,「醫生審判」成為紐倫堡國際軍事法庭的第一個審訴案件。

1946年5月至1949年4月,駐德國的美軍對抓獲在案的185名納粹甲、乙級戰犯進行了第二次紐倫堡審判。案犯中包括22名部長和政府官員、43名將軍、26名軍官和士兵、56名黨衛軍軍官、39名法官和醫生,其中女性被告5名。

對上述戰犯的審判分為12個案件進行,分別為:醫生審判案;空軍元帥米爾希審判案;經濟管理總局審判案(又稱納粹集中營審判案);特別行動隊審判案;中央保安總局審判案;種族移民局審判案;軍火巨頭弗利克審判案;法本康采恩審判案;軍火巨頭克魯伯審判案;納粹德國政府高級官員審判案;納粹法官審判案和殺害人質審判案;納粹德國武裝部隊最高統帥部審判案。

醫生審判案位於第一個

其中,醫生審判案乃美軍佔領當局組織的對乙級戰犯的十二大審判案中的第一個。審判始於1946年12月9日。被告均為在納粹全國性衛生部門或機關工作的官員,或在國家級醫療研究機械供職的高級醫務人員(不包括在納粹集中營供職的現職黨衛軍男女醫生)。

他們被控犯有違反人道罪,參與制定和起草對重殘病人和猶太人、吉普賽人的「無痛致死綱領」,並組織和指導了利用集中營囚犯進行非人道的活人試驗,特別是其中最為險惡的企圖推廣到所有被佔領國家的高效率的絕育手術試驗。

殺人天使的醫學實驗

醫生的天職本是救死扶傷,然而在納粹當政期間,大批德國醫生泯滅良知,助紂為虐,加入納粹黨,先後利用囚犯與被佔領國的平民參與並在技術上主導了慘絕人寰的「絕育計畫」、「最終滅絕」、「死亡集中營」、「人體實驗」、「人種比較」、「雙胞胎比較」、「取骨接骨」、「瘧疾試驗」、「新藥致死劑量試驗」、「黃磷嚴重灼傷救治試驗」等令人髮指的人體試驗以及「毒氣室謀殺」、「磷製燃燒彈」等試驗。

其中「絕育計畫」迫使數十萬所謂「劣等人」絕育;為了更大規模更快地使「劣等人」斷後,納粹醫生們試驗了多種殘忍的大規模絕育方法。並配合希特勒尋找更快的「最終滅絕」方法,其中「毒氣室」就是納粹醫生們喪盡天良的「傑作」;在「死亡集中營」裡,納粹醫生們負責挑選健康的囚犯去做奴隸,將體質稍差的送進毒氣室;納粹醫生們還參與協助蓋世太保對囚犯的折磨虐待,在醫學上保持折磨的「質量」以及人犯的暫時不死。

納粹醫生實施種種人體實驗為希特勒的「優秀人種」提供「科學根據」……這些醫生們給希特勒納粹對人類的犯罪在技術上提供了最重要的協助。這也就是為什麼在完成了對納粹德國主要戰犯的起訴和審判之後,紐倫堡國際軍事法庭的第一個審訴案件就是「醫生審判」。

執行命令不是藉口

面對控訴,納粹醫生們辯解說他們只是遵從命令,是上面叫幹的。然而事實是,並沒有什麼具體的強迫命令迫使他們去傷天害理,也沒有任何一名德國醫生因拒絕從而受到迫害。這些納粹醫生們顯然受過最好的教育,其中一些還是當時最有名的醫學家、科學家,藉口「上面叫我這樣做的」並不足以開脫他們滔天的罪惡。

今天人類大多數有關保護人權的文件、條約、宣言,包括聯合國「人權宣言」都源於二戰期間反人類罪行的審思,尤其是紐倫堡國際軍事法庭進行的調查審判。紐倫堡國際軍事法庭前後歷時四年多,包括「主要戰犯審判」、「醫生審判」、「執法官審判」等12場大審。在紐倫堡國際軍事法庭基礎上,聯合國成立了國際正義法庭。由於國際正義法庭只能審判國家而不針對個人,聯合國於1998年又決議成立國際罪犯法庭,直接負責追究戰爭犯罪、反人類犯罪、種族滅絕罪中的個人犯罪行為,使這些罪犯不可能再躲藏在國家、政府的名義之下!

該審判案1947年8月20日進行了終審宣判,判處卡爾.勃蘭特等七人死刑,立即絞決,四人終身監禁,四人被判監禁10年到20年不等。

判處卡爾.勃蘭特、卡爾.格布哈特、魯道夫.勃蘭特、約阿希姆.姆魯果夫斯基、沃爾弗拉姆.希維爾斯、維克多.布拉克、瓦爾德馬爾.霍芬死刑,立即絞決。

判處齊格弗利德.漢德羅瑟、卡爾.根茨肯、格哈德.羅斯、弗裡茨.費捨爾終身監禁。

判處赫爾曼.拜克爾.弗雷興、荷爾塔.歐勃霍澤20年監禁。

判處威廉.拜格爾波克15年監禁。

判處赫爾穆特.波本迪克10年監禁。

其中,荷爾塔.歐勃霍澤是醫生審判案中唯一的女被告。◇

被審判者的命運


本文轉自271期【新紀元週刊】「專題新聞」欄目
http://mag.epochtimes.com/b5/273/10687.htm

新紀元雜誌PDF版訂閱(52期10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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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獄邊緣的終極黑暗
文 ◎ 夏禱

當今中國的共產極權已把唯物主義推到了終點,將人商品化,將這萬物之靈徹底物質化,數以萬計活體器官摘取和移植的極致之惡,不僅是一種恐怖,它已把我們帶到黑暗地獄的邊緣。

藏在這古老大地上黑暗,已然跨越了人性崩潰的臨界點。

中國大陸改革開放以來,資本主義與共產極權的惡的結合已生出了最沉重的惡果。到了這裡,中國共產黨把唯物主義推到了終點﹕人的唯商品化。人,這萬物之靈的徹底物質化。

與商品經濟大潮慾望機器中人的物化截然不同,摘賣活體器官所抵達的人的物質化是非人的;是反人類的。人被切割為商品,而在人身上存活的生命、呼吸和意識被視為無物之物。從人的物質存在切割出去的,除了精神之外,是生命本身。人已徹底失去使其成為人的一切物質之外的意義。一件可以轉手買賣的商品,僅此而已。

從這絕對的物化擴散出去,我們看見了今天對人民的人身安全、生命財產的全面剝奪。中國的不自由絕不是僅僅表現在言論的箝制上。是在精神的緊箍咒,是在意志力的釜底抽薪和人的尊嚴的全面侵凌這個意義上,中國人民失去了自由。

這是在一座以國土為邊界,但實際運作和心理投放範圍遠遠超越了國界的無牆的監獄,十三億人是囚徒也是共犯。這種黑暗是人所能對人犯下的終極罪行,它使得納粹集中營對猶太人犯下的罪相形見絀。

相較於德國納粹在奧斯威辛(Auschwitz)集中營把猶太人的皮膚加工做成手套、透明燈罩,頭髮做成毛毯販賣的罪行,活摘器官的罪行進入了遠為黑暗的地域。從法輪功修煉人流著血液的身上切割下器官,移植到另一人身上。在兩個生命中,一件器官被當作標了價的商品轉移出賣。經過這移植手術而存活的人通過一個人的死亡來延續自己的性命。

不可諱言,活著的生命建築在死亡之上。而當病人在不知情下接受了這器官,他同時成為了受害者和共犯。攜帶一個陌生人的死亡,他行走、呼吸,無辜地生活在一個滔天的罪行裡。

最近的研究揭示,由於細胞記憶(Cellular Memory)或系統記憶(Systemic Memory)的作用,每個細胞或DNA刻印了人獨一無二的性格。鏤刻了獨特的「我」的信息。這研究所顯示的和尖端科學發現的水元素、植物具有超感知能力和情感是相通的。它所昭示的是生命的遍在。在各個器官中,一個人獨特的情緒、個性已蘊涵其中。據史華茲(Gary Schwartz)的研究,當這一完整、帶有記憶的生命體被移植入另一生命體,敏感的移植病人在手術後感染了原生命體的天賦、喜惡、恐懼,甚至性向。

因此我們獲得了更悲愴的結論。「供體」是一名依舊在呼吸的活人,而被移植的器官本身同樣是一個完整的生命。當這一生命被移植入病人體內,接受這生命體的病人難道不會深刻感知器官被摘的那一刻語言不足以形容的大慟?難道不會繼承了「供體」的悲願?接受了移植器官的人是否同時接收了罪行?事實上,他將永遠活在這罪中。

而這罪行的執行者,進行摘取手術的醫師又如何?揭露黑暗的證人們述說了在滅口的威脅下,那些醫師奉命執行了上千百次移植手術。述說了他們難以想像的,非人的痛楚。他們神經失常、患上不治之症,有人走上自殺的道路。一名證人說:她的親人在晚上做惡夢、盜汗,「整個床單濕出來一個人形,因為他知道他做的是殺人的事情。」被迫把手術刀變成凶刀的醫師的恐懼呈現了集中營的極度黑暗。中國幾位最為著名的器官移植醫生,為什麼最後選擇了自殺?這些操手術刀的死亡執行者,承受的精神折磨以及切膚的懼怖,很可能,在這黑暗罪行中最為深重無邊。

數以萬計的活體器官摘取和移植,不僅是一種恐怖,它已把我們帶到黑暗地獄的邊緣。

從今天起,直到這黑暗結束,都是中國的國殤日。哭泣?不,我們不哭泣。每一天,我們穿上黑衣出門,直到黑暗從國土撤退。直到這罪孽深重的國土從黑暗的深淵浮起,向惡過於長久的統領告別。◇

本文轉自271期【新紀元週刊】「專題新聞」欄目
http://mag.epochtimes.com/b5/273/1068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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