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OA 對台軍售:美中兩國無解的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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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6月14日訊】(美國之音記者鍾辰芳報道)美國對台軍售一向是美中之間的一個主要爭議點,為此中國已經數次中斷和美國的軍事交流。

美國對台政策已過時?

隨著中國崛起,在世界舞台上影響力日增,一些美國前官員、退役將領和學術界人士,近年來開始公開質疑,美國自1970年代晚期至今所採取的對台政策,是否仍然符合今日的現實環境和美國的國家利益。

自美國總統尼克松訪問中國,和中國關係正常化以來,雙方30多年來依然為美台軍售問題發生摩擦。

究竟美國是否應該繼續對台灣出售武器,讓美中兩國不斷因此而關係緊張,還是乾脆放棄台灣,停止對台軍售,避免為台灣與中國發生衝突?

言語交鋒顯分歧

2011年5月,中國解放軍總參謀長陳炳德在北京對來訪的美國陸軍參謀長凱西抱怨:「當我們需要合作的時候,你們對我們友好,當我們不需要合作的時候,有時候你們會做一些傷害人民感情的事情,我感到我們不能這樣合作。我們要真誠地、友善地合作,才能世世代代地合作下去。」

凱西忍不住對陳炳德的發言回應說:「當我們開始說:『我們之間有問題,而這個問題就在於你』的時候,彼此將難以建立一個長久的關係。」

這段因對台軍售而起你來我往的齟齬,道盡美中兩國無法妥協的分歧。

一個公報,兩種解釋?

歷年來,中國在美國宣佈對台軍售之後的制式反應,就是指稱美國違反了兩國1982年8月17號簽署的聯合公報。在公報中,美方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唯一合法的中國政府,並承諾將逐年減少對台軍售數量。

不過,美國認為,中國在對台軍事部署方面的作為,不符合公報中關於軍售的重要前提。

簡淑賢:軍售條文有前提

美國國會研究處亞太安全研究員簡淑賢(Shirly Kan),近日在一個傳統基金會的研討會中指出:「1982年8月17號的聯合公報說,美國打算逐漸減少對台軍售,但是這個條文的前提是中國必須以和平方 式解決台海問題。更重要的是,裡根總統的六項保證中,其中一項提到,美國不會終止對台軍售。裡根總統還列出了他的指導方針,表明軍售的數量和質量,會依據 中國對台灣的軍事威脅來決定。」

美退役將領:美國對台政策應調整

2009年,退役後為中國電信公司華為在美國進行遊說工作的前美國參謀長聯席會議副主席歐文斯,在金融時報的一篇文章裡主張,隨著中國經濟和影響力日增,美國必須務實認清中國的力量和角色,不應再繼續為軍售與中國持續發生摩擦。

歐文斯認為,美國對台軍售所依據的台灣關係法,已經不再符合美國的國家利益。

2011年3月,喬治華盛頓大學教授格拉瑟在美國外交事務期刊上一篇文章,主張為避免美中之間為台灣開戰,美國應該放棄台灣,撤回對台灣安全的承諾。

與此同時,前太平洋美軍司令和前駐中國大使普裡赫也在一次圓桌論壇上提出,美國應該重新檢視和調整對台軍售政策,不要再為這個議題讓美中關係陷入週而復始的惡性循環。

傅立民:台灣是美中之間未爆彈

2011年5月,美國總統尼克松歷史性訪問中國時擔任翻譯的傅立民,在位於羅德島的中國海事研究所發表的演說中表示,台灣議題40年來不斷困擾並限制美中關係的發展,極有可能在中國民族主義和美國軍事力量之間爆發一場血腥戰爭。

傅立民並且提出警告說,台灣議題有如一個隱藏在美中之間的一個未爆彈,應該設法將這未爆彈的引信拆除。他說,經過40年的耐心等待,中國如今已經開始積極思考,如何將美國在兩岸間扮演的軍事角色剔除。

布熱津斯基:美國未來10年內須處理對台軍售問題

前白宮國家安全顧問布熱津斯基,在2012年1月的外交事務期刊上的一篇文章中認為,美國無限期對台軍售,只會讓中國對美國敵意增加,因此這個問題最好在未來10年內解決。

布熱津斯基最近在一個與中國留美學生的對話中,重申了這個基調。

他說:「我們應該認真地思考,從未來某一時刻開始不再繼續對台出售武器,但保留讓台灣從其它地方購買武器的選項,因為即便在一國多制的模式下不會有解放軍 駐在台灣,台灣也會擁有自己的軍隊。如果美國無限期售台武器,那不但只給人一個印象,事實上也的確造成台灣與中國的分裂。「

美前官員:對台軍售對亞太盟友傳信息

包括前國務院官員薛瑞福、前國防部官員石明凱、卜大年,前白宮官員葛林等,許多前美國政府官員和學者都認為,對台軍售不僅涉及美國對台灣安全防衛的承諾,如果放棄台灣,更將對美國在亞太地區的盟友傳達錯誤信息,使他們對美國的承諾產生質疑,影響範圍極為深遠。

台灣方面也擔心,即便目前美國政府和學術界主流看法仍然支持對台軍售,不過「棄台論」接二連三地出現,在美國學術界經過一段時間的發酵,仍然有可能影響美國政府的決策。

學者:棄台論可能在學界發酵

華盛頓智庫布魯金斯學會訪問學者黃奎博對美國之音表示:「棄台論或終止軍售的說法雖然還沒有成氣候,不過台灣還是必須小心應對,這種言論一再出現,會漸漸影響校園學者的想法,如果決策官員不瞭解情勢,在找文獻時找到,就要注意不能讓它轉到校園或決策圈。「

台灣關係法對美售台武器之規範

美國歷任政府處理對台軍售的最主要依據,是由第96屆國會所制定,1979年1月1號生效的第96-8號法律–「台灣關係法」。

台灣關係法規定,美國不但有義務向台灣提供防禦性武器、協助台灣維持足夠的防衛能力,美國自己還必須維持一定的軍事能力,以對抗任何以武力或其他高壓手段,危及台灣人民安全和社會經濟制度的行動。

多年來,美國政府無論是共和黨或民主黨執政,無論面對中國多大的壓力,都沒有停止售台武器。美國會不會放棄台灣?會不會終止對台軍售?會不會撤回對台灣的安全承諾?

白宮官員羅茲:美國會兌現對台安全承諾

白宮副國家安全顧問羅茲,上個月在華盛頓外國記者中心的一個簡報中表示:「關於軍售,奧巴馬政府自上任以來顯然已進行了幾次軍售。我們要顧及的是,美國必 須做什麼事才能兌現對台灣的安全承諾。所以我們會基於長期以來對台灣安全的承諾,針對我們還能夠做些什麼事進行評估。因而我不能明確地說我們何時會就未來 可能的軍售作出決定,不過我們一定會從美國必須如何做才能兌現那些承諾的層面來加以考量。」

美國國防部最近(5月18號)發佈的中國軍力報告說,儘管兩岸關係改善,台海情勢近年來已經有所緩和,但是解放軍對台灣的軍事部署一點都沒有放鬆的跡象。此外,報告還說,中國解放軍投資軍備的最主要驅動力量,就是希望能夠在台海爆發衝突時,有能力嚇阻美國的軍事介入。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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