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歲遭關押 黑龍江女孩訴冤征簽信感動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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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6月20日訊】(大紀元記者高紫檀報導)「13歲那年,被金山屯警察在拘留通知單上故意寫成18歲的我,在看守所被刑訊逼供、非法關押了31天,回家後只好帶著年幼的妹妹開始了四處飄蕩的打工生活。」

「2011年的最後一天,是我和媽媽的生日。一大早我就趕往前進勞教所,本想帶給媽媽一份女兒的生日祝福,以此來鼓勵身處囹圄逆境中的媽媽和妹妹。不僅沒有見到媽媽和妹妹,所長王亞羅竟勾結警察將我綁架到哈爾濱市動力區公安分局,在『老虎凳』上被拷了近8個小時,才放我回家。從『老虎凳』下來時,才發現經血已浸透了我的棉褲、滴落到了棉襪上……。」

這不是小說,而是黑龍江女孩秦榮倩的親身經歷。她寫在申冤征簽信中的這兩段話,也僅是這位女孩悲慘遭遇的小小一部份,而這一切,都是因為中共對法輪功的嚴酷迫害,她們一家都是法輪功修煉者。

近日,這封征簽信感動了世人,看過這封信並瞭解過情況的人無不憤慨,超過15,000名鄉親在征簽紙上簽名按手印,支持秦榮倩為自己一家申冤。

秦榮倩走上街頭,呼籲父老鄉親簽名為自己一家申冤。短短半個月,超過1萬5千人按上紅手印表示支持。(大紀元資料室)
秦榮倩走上街頭,呼籲父老鄉親簽名為自己一家申冤。短短半個月,超過1萬5千人按上紅手印表示支持。(大紀元資料室)

堅強女全家受冤 鄉親憤慨 15,000手印表支持

秦榮倩父親因堅持法輪功信仰被黑龍江省佳木斯監獄酷刑至死。秦榮倩的母親和妹妹因為四處鳴冤而被當局勞教,只剩下秦榮倩無處申冤而被迫走上街頭,在親朋好友的幫助下向鄉親們征簽尋求支持。

有幫助征簽的民眾透露,參與簽字的鄉親瞭解到情況後都非常憤慨,有的民眾說「太不像話了,怎麼也不應該這麼弄呀。」有的表示:「應該上告去,告它去,給它曝光!」還有的民眾簽完字後還表示:「需不需要錢,我給你錢支持!」

短短半個月時間,簽名的鄉親超過15,000人,許多鄉親甚至願意出錢支持秦榮倩申冤。

秦榮倩在呼籲信中詳細描述了她全家受迫害的冤屈。

秦榮倩說,在監獄中的父親秦月明因堅持法輪功信仰被強迫「轉化」,死時「滿身是傷、嘴唇青紫、口鼻流血,面目表情痛苦異常,頸部後右側的大片紅腫,身體尚有體溫。」但這被監獄說成是「正常死亡」。

為父申冤 秦榮倩的妹妹秦海龍遭綁架勞教。
為父申冤 秦榮倩的妹妹秦海龍遭綁架勞教。

為了申冤,秦榮倩和母親、妹妹三人在隨後的5個多月時間裏,一直不停地奔波於佳木斯監獄、合江地區檢察院、佳木斯市檢察院、人大、政法委、信訪辦和黑龍江省高檢、高法、司法廳、監獄管理局、人大、政法委和信訪等各部門,但換回的結果是母親和妹妹被強行勞教1年半,目前被關押在哈爾濱市前進勞教所。

知情人透露說,哈爾濱市前進勞教所王亞羅明確表示,勞教秦榮倩母親和妹妹就是因為秦月明死亡的問題。當地黑龍江政法委親自派人到勞教所脅迫秦榮倩母親和妹妹放棄上訴。

但這均沒有改變秦榮倩申冤的決心。她在征簽信中說:「『真、善、忍』——普世的價值標準將引領著我們堅定地走過這漫漫長夜,迎來第一道黎明的曙光。」

秦榮倩走上街頭,呼籲父老鄉親簽名為自己一家申冤。短短半個月,超過1萬5千人按上紅手印表示支持。(大紀元資料室)
秦榮倩走上街頭,呼籲父老鄉親簽名為自己一家申冤。短短半個月,超過1萬5千人按上紅手印表示支持。(大紀元資料室)

附:呼籲征簽信全文

告父老鄉親的呼籲征簽信

我叫秦榮倩,今年23歲。10年前,企盼著冤獄中的爸爸能早日回來,一家四口過上安穩平靜的生活,就是我和妹妹曾經的最大心願。2011年2月26日,突然接到爸爸秦月明在佳木斯監獄被「猝死」的消息,我們的心和那份苦苦期待了9年之久的希望,彷彿就在頃刻之間徹底的破碎了。

看著冰棺中滿身是傷、嘴唇青紫、口鼻流血,面目表情痛苦異常,頸部後右側的大片紅腫,身體尚有體溫的爸爸,這竟也被監獄說成「心臟病死亡」?隨後不到半月的時間裏,監獄裡又傳出劉傳江、於雲剛相繼「正常死亡」的消息。

為了揭開爸爸的死亡真相,在他含冤離世後5個多月的時間裏,我們母女三人一直不停地奔波於佳木斯監獄、合江地區檢察院、佳木斯市檢察院、人大、政法委、信訪辦和黑龍江省高檢、高法、司法廳、監獄管理局、人大、政法委和信訪等各部門,希望佳木斯監獄能儘快澄清爸爸秦月明的真實死因,監獄不作回應。2011年8月5日,佳木斯監獄給出「秦月明系正常死亡,不予賠償」的決定。當我們要求獄方出示法律依據時,接待人員坦言無法說出實情。我們母女不僅受到各級司法部門官官相護,互相推諉,不接待、不調查、不作為的刁難,還遭電話監聽、利誘恫嚇、住處監視、行程跟蹤和拍照錄像等威逼脅迫。但從中漸漸揭示出來的爸爸冤案真相,卻也得到了越來越多善良人的同情和支持,加之正義律師的介入和幫助,使我們頂著各種壓力一路堅持著走了下來。

2011年9月8日,黑龍江省高級法院賠償委員會接受了我們遞交的《刑事賠償申請書》後予以立案。可立案後省高院卻不讓閱卷、不開庭審理、不作解剖屍檢,承辦法官王濱紅拒不出面,我們上百次地往返去省高法交涉詢問,卻沒有任何結果。

2011年11月13日,哈爾濱市公安局勾結雙城市公安局警察綁架了媽媽王秀青和妹妹秦海龍,並非法勞教一年半,她們現仍被非法關押在哈爾濱市前進勞教所。黑龍江省政法委610辦公室的人曾直接進駐到前進勞教所,對媽媽和妹妹隔離關押、強制洗腦,脅迫她們對爸爸的冤案提出撤訴,被媽媽和妹妹拒絕了。經歷了煉獄般的身心摧殘,妹妹常常哭泣著從睡夢中驚醒,一直未來月經,血壓偏低。

2011年的最後一天,是我和媽媽的生日。一大早我就趕往前進勞教所,本想帶給媽媽一份女兒的生日祝福,以此來鼓勵身處囹圄逆境中的媽媽和妹妹。不僅沒有見到媽媽和妹妹,所長王亞羅竟勾結警察將我綁架到哈爾濱市動力區公安分局,在「老虎凳」上被拷了近8個小時,才放我回家。從「老虎凳」下來時,才發現經血已浸透了我的棉褲、滴落到了棉襪上……

2012年1月13日,我再次來到前進勞教所,要求會見媽媽和妹妹,讓她們分別在《勞教行政復議申請書》上簽字,王亞羅企圖再一次將我綁架,未能得逞。我的租住處也曾受到騷擾,還有自稱「郵局」的人打來電話,稱朋友寄給我的郵包中藏有毒品,要對我報案……所有精心的謀劃與安排竟都是為了讓我放棄對父親死因真相的調查追究。

在已超過3個月法定時限21天之後,即2012年3月30日,承辦法官王濱紅主動聯繫到我,代表黑龍江省高級法院作出口頭決定:「按照《國家賠償法》第十三條、三十四條、二十七條規定,秦月明案不符合規定,不予賠償。」王濱紅還誘導我儘快去找監獄管理局的相關人員,以便與佳木斯監獄「私了」,被我拒絕了。接著省高院的承辦法官王濱紅、窗口接待法官又開始了慣用的推諉搪塞,至今仍在執法犯法。

自1999年法輪功遭受迫害至今已近13年的時間裏,爸爸與我們共同生活在一起的時間僅有短短的6個月,其餘的日日夜夜幾乎都是在勞教所和監獄中度過的。為了迫使爸爸放棄信仰,警察和犯人對爸爸施用了常人無法承受的「上繩」、「澆冷水」和「毒打」等酷刑折磨,這些都未能摧垮大法修煉者堅忍不屈的金剛意志和處處為別人著想的高貴品質。在監獄每月僅給6元「生活費」的情況下,汶川大地震時,爸爸還是無私的捐出了40元。媽媽也曾多次被綁架到洗腦班和勞教所非法關押。13歲那年,被金山屯警察在拘留通知單上故意寫成18歲的我,在看守所被刑訊逼供、非法關押了31天,回家後只好帶著年幼的妹妹開始了四處飄蕩的打工生活。我們不僅要支撐起這個破碎不堪、一貧如洗的家,還要奔波於異鄉哈爾濱和佳木斯,去看望冤獄中的父母,那種痛苦和艱辛是同齡人無法想像和承受的。看著別人家的孩子環繞在父母膝前,我和妹妹更加期盼著父母能早日回到身邊,也在不斷計算著爸爸歸來的日子還有多遠……

躺在佳木斯監獄冰棺中的爸爸至今冤情未雪,被劫持到哈爾濱市前進勞教所的媽媽和妹妹身心還在備受摧殘,山東老家年邁的爺爺奶奶、姥姥姥爺需要安撫贍養……面對無辜迫害中的種種壓力、苦難和艱辛,真心期盼大家伸出溫暖的援手,呵護和堅守人性中共有的關愛、正義和良知。大家的每一個簽名和手印、每一份關注與支持,對爸爸的冤案早日昭雪,母親和妹妹盡早恢復自由之身,都是一種正面的召喚和敦促;這樣的義舉也在選擇和奠定著生命的永生與希望。「真、善、忍」——普世的價值標準將引領著我們堅定的走過這漫漫長夜,迎來第一道黎明的曙光。

呼籲人:秦榮倩

2012年5月31日

(責任編輯:徐亦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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