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司機超載壓塌橋 被訴賠款15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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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6月28日訊】是超載惹禍?還是橋樑太豆腐渣呢?2011年7月19日,張某駕駛一輛實際載重上限為31.5噸的重型半掛車,運載145.5噸沙石料,行駛至北京懷柔區寶山寺白河橋時,致使橋樑垮塌。26日,此案在北京懷柔法院開庭審理。檢方以交通肇事罪對司機張文軍提起公訴,並要求他和貨車經營者曹得全、曹學鵬父子共同賠償橋樑損失1556萬元。張某稱沒能力賠償。檢方建議判刑4年至6年。

在26日的庭審現場,公訴機關指控稱,2011年7月19日零時,河北來京人員張文軍駕駛一輛重型半掛牽引車,自懷柔區某沙場超載裝滿沙石後,運送至某修路工地。途經寶山寺白河大橋,在車輛行駛至大橋中間時,車尾突然向下墜,車頭往上抬高,白河橋瞬間垮塌。事發時橋樑呈「W」波浪形整體坍塌,部份橋體折斷,橋體的大量鋼筋裸露在外。

據介紹,張文軍駕駛的貨車實際載重上限為31.5噸,而事發時車上裝的沙石竟高達145.5噸,是車身載重的3.6倍。車輛嚴重超載是導致橋樑垮塌的直接原因。「當時有好幾輛超載的貨車都過去了,我的車上橋後就聽一聲巨響,我就被震暈了。」張文軍稱他醒來時已在醫院,隨後警方將他拘留。經鑑定, 被壓毀的橋樑價值1556萬餘元。

2011年7月19日,張某駕駛一輛實際載重上限為31.5噸的重型半掛車,運載145.5噸沙石料,行駛至北京懷柔區寶山寺白河橋時,致使橋樑垮塌。(網絡圖片)

「是老闆讓我超載拉貨的,這麼拉他能賺錢,我就是一個開車的,拉多少貨都是老闆決定。」當檢方說出建議對張文軍處以4~6年的量刑時,張文軍馬上提出了異議。

張文軍向法官解釋,他在事發前4個月被老闆曹得全、曹學鵬父子僱傭來當貨車司機,談好每月固定工資4000元,但是至今還有1萬多元錢未發,他只能繼續在這裡干。拉貨多少與他其實並沒有直接利益關係,但是一輛貨車裝得越多,老闆的利益就越大,所以貨車才嚴重超載。

據他稱,老闆曹學鵬在第一次帶著他到沙石廠拉貨拿票後,每次根據票來拉貨,而票都掌握在老闆手中,所以他無法決定拉多少沙石。此外張文軍還懷疑老闆的車經過了改裝,才能超載如此之多。

在庭審中,曹得全否認自己故意讓貨車超載運輸,他透露自己的兒子此前還提醒過司機不能超載,注意安全。

對於檢方1556萬元賠償的要求,張文軍和曹得全父子均表示無力償還,法庭並未當庭宣判此案。

據家屬介紹,張文軍是家中唯一的經濟來源,有一個7歲的兒子和一個5歲的女兒,張文軍的父親已經去世,老母親與他們同住,而他的妻子多病,本就無力養家,現在根本無力賠償這麼大的一筆錢。

庭審後,張文軍對媒體說:「沒有貨車過橋不超載的,不超載賺不了錢,這是潛規則。」他還說:「全是老闆拿票要裝多少就多少,他說謊說不知道,其實所有的票都在他手裡。」

對此案,大陸有媒體評論說,貨車超載問題由來已久,目前很多地方對超載的治理實際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或是「交了罰款就放行」。如此懈怠,那些長年累月被超負荷碾壓的橋樑不垮塌才怪。

此評論同時還認為,貨車超載絕不可能是造成垮塌事故的全部原因,橋樑本身的質量問題也值得商榷,這1500萬元的罰款全都計算在超載者的頭上,政府部門造橋、維護、交管等的責任卻被推得一乾二淨,這是否又有所不妥呢?

(責任編輯:劉曉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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