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富商夫婦離婚 考驗加拿大法庭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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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6月30日訊】(大紀元記者秦飛編譯)一對從中國大陸移民到加拿大的夫婦,卻把多數財產留在國外。這對富商夫婦最近進行了高風險離婚,他們的案例引起了加拿大法庭對高流動性富裕移民的權力行使範圍的關注。

加拿大《國家郵報》(National Post)報導,這個案例也彰顯加拿大是很受富人歡迎的目的地。安大略省高等法院法官賈維斯(Peter G. Jarvis)說﹕「這對富商夫婦與安大略省的聯繫是一棟擔保的不動產和一個銀行帳號。相比之下,夫婦倆在中國有3棟不動產和多個銀行帳戶。」

賈維斯法官說,同樣地,他們的孩子也在中加兩地不停穿梭,這使解決監護權問題變得複雜化。

這戶家庭的問題在4月首次被呈上法庭,當時39歲的妻子王紅(譯音,Hong Wang)要求安大略法庭下令凍結其丈夫-40歲的林偉(譯音,Wei Lin)的資產。

她擔心丈夫將把財產轉移至任何離婚協議無法觸及的地方。林偉在房地產業取得了很大成功。

這一輪她贏了。賈維斯法官在隨後的裁決中說:「我的法庭命令是席捲性的,英屬維爾京群島高等法院緊隨其後下了命令,凍結林偉在那裏的重大財產。」但仍有很多事情需要解決。

林偉夫婦在中國出生並結婚,在2005年與2歲及3歲的兩個兒子一起來到加拿大,希望能成為加拿大公民。他們在多倫多Bridle Path區購買了華麗的住宅。

林偉的妻子和兒子成為了加拿大公民,但由於丈夫經常旅行,他失去了永久居民身份。2010年他們在中國重聚,在北京的一棟房產內共同生活了一段時間。

今年4月,林偉爆出了令王震驚的消息。「(他)告訴我說婚姻已經結束了,他現在不會再給我任何錢離開,但過後會給我在中國的兩套公寓,價值260萬加幣。」王紅告訴法庭說。她抱怨說這一價值只是他們總資產的2%。

她回到多倫多。根據加拿大離婚法,如果配偶一方在立案前一年已成為永久居民,省法院就有管轄權。

賈維斯上月審議案件時,林偉報告說孩子在中國失蹤。當法庭再次召開時,謎團被解開了:孩子與母親一起出現在法庭上。

是王紅把孩子帶回多倫多並讓他們入讀一所私立學校。在法庭上,王紅說對孩子來講,加拿大是比中國更好的地方。

林偉的律師辯解說,孩子被錯誤地帶走,並要求把他們送回中國。他說孩子之前的居住地為中國,安大略省法庭沒有權利裁定監護權。

賈維斯法官質疑他在這宗案例中有多少權力。法官拒絕把孩子送回中國,但監護權的問題仍懸而未決,

「這宗案例突出了近期相當多的富裕中國人,在獲得了加拿大綠卡但把多數財產和業務留在海外的趨勢。」多倫多移民律師、安大略省大律師公會(Ontario Bar Association)移民分部前任主席卡拉斯(Sergio Karas)說。

(責任編輯﹕白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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