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點互動】電視插播真相 是功是罪?(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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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7月01日訊】(新唐人電視台《熱點互動》節目)主持人:各位觀眾朋友大家好,歡迎收看新唐人電視台《熱點互動》欄目熱線直播節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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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法輪功學員鍾鼎邦已經被中共當局非法拘禁已經十幾天,此事驚動了中華民國台灣總統府,也成為台灣關注的焦點。我們先和大家看一下事情的情況。

(影片開始播放)

端午節前夕,台灣法輪功學員鍾鼎邦的家屬求助立委,希望遭中共非法拘壓的家人能夠早日被釋放。

鍾鼎邦太太:「像我先生這樣的好人,就在他去大陸探望他哥哥的時候,被莫名其妙的逮捕,不僅下落不明。政府有保護人民的義務,我在此呼籲政府要盡全力儘快救出我的先生,並呼籲中國大陸不可傷害我的先生,立即無條件釋放鍾鼎邦先生回台灣,不要繼續傷害台灣的關係跟中國改革開放的形象。」

鍾鼎邦女兒:「我希望政府可以盡所有能力幫助我們,幫助我們讓我爸爸回家。」

家屬表示,鍾鼎邦在新竹科技公司任職。15日到江西探望親屬,18日到贛州機場,搭乘中午的班機,不過並沒有在原定時間返台,也沒有與家人聯繫。據當地親友告知,鍾鼎邦是在機場入關後,被當地公安以協助調查法輪功為由帶走。

立法委員尤美女:「(馬總統)一再講拉近兩岸距離,人身保障是重要指標,這個不是只有嘴巴講的。」

立法委員鄭麗君:「我們也呼籲要求,我方政府盡所有最大可能,盡所有最大可能,能夠讓鍾鼎邦先生無條件釋放。」

法輪功人權律師朱婉琪:「我們勢必把所有迫害鍾鼎邦先生的公安也好、國保也好,610辦公室也好查個清楚。」

前陸委會主委黃昆輝:「台灣人民到中國去,隨隨便便,它為了這個調查法輪功的事情就把他(鍾鼎邦)逮起來,那這還得了,這真是無法無天」

事實上,自鍾鼎邦被秘密逮捕以來,法務部刑警局都未收到任何羈押通報,一直到鍾家開完國會記者會的隔天,家屬與法務部才知道他被關在贛州國安局。26日,中共公安部只告知台灣法務部,鍾鼎邦涉及違反的法律,但未詳述案情。

6月26日,中共喉舌《新華網》報導說,從2003年以來,台灣籍法輪功學員鍾鼎邦通過大陸居民蒐集機密文件,向大陸郵寄廣播電視插播器材等,涉嫌從事「危害國家安全、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報導還說,因案件偵辦需要,國家安全機關對鍾鼎邦宣佈採取「監視居住」強制措施,相關案件正在調查。

兩岸協議監督聯盟召集人賴中強:「聽到新華社新聞的解釋,我相信許多觀眾,大家的共同看法都是滿不可置信的。中國所謂的『危害國家安全』,這是一個很籠統,很包山包海的講法,一個9年之中,沒有到過中國的人,居然被說是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

陸委會副主委劉德勳:「鍾鼎邦先生,他後續應有的權益是不是得到保障,我想我們政府機關,會持續來關切後面那一段,包括比如說律師等等,我想我們這邊會請法務部,還有海基會,來做後續的一些協助。」

法務部國際及兩岸法律司副司長俞秀端:「就是儘快來處理這件事情,然後一定要透明。」

法務部長曾勇夫:「當然我們也希望一切要依照法律規定來處理,如果沒有涉及犯罪的話,要儘快釋放他。」

立法委員尤美女:「一個人不能在沒有任何律師協助之下,然後被安上這樣重大的罪名。」

立法委員段宜康:「中國政府可能覺得這個東西,因為這樣的罪名去抓,無論是台灣人民或中國人民,它可能是覺得是合理的正當的,可是這個正好突顯中國現在跟世界民主人權脫軌的嚴重。」

台北市議員童仲彥:「對於法輪功,(中共)它們一再的污衊,一再以不實消息對中國人民洗腦,台灣人民把民主訊息,把法輪功、人權的價值帶到中國,何罪之有?」

各界呼籲政府高層積極處理此案,否則兩岸關係,只會埋下互相不信任的因素。

台灣法輪大法學會理事長張清溪:「中共自己的憲法,跟它簽署的國際公約裡面,都是完全保障言論集會,思想信仰的自由,但它完全不遵守自己的規定,它在對待法輪功上面,跟對待其它它要迫害的對象,它事實上是用所有的媒體來包裝它的迫害行為。我們不知道鍾鼎邦有沒有做這件事情,但是就這件事情本身,是完全正義的作為。」

在中國大陸,中共掌控所有媒體,對法輪功進行全面打壓,使得中國大陸民眾無法透過官方掌控的傳媒了解事實。

台灣法輪大法學會理事長張清溪:「對於它這種媒體壟斷的作為,如果有人可以去打破這個壟斷的話,事實上是回復到它憲法本質跟國際公約的精神。做這個事情事實上在中國是要冒險的,所以我們覺得有人敢這樣做,我們都覺得他是一種大勇的行為。」

(影片播放結束)

主持人:雖然中共說鍾鼎邦涉嫌「危害國家安全、危害公共安全」,但是很多人認為在中共一言堂的情況下,在它不斷地編造謊言,並且封鎖真相的情況下,法輪功學員這樣的作法對中國人民來說是個義舉,是大功一件。

今天我們討論的話題是「電視插播真相到底是功還是罪?」。今天我們是熱線直播節目,歡迎您撥打我們的熱線電話和我們一起討論,熱線號碼是:646-519-2879;您也可以通過Skype和我們互動,Skype地址是RDHD2008。中國大陸的觀眾朋友也可以通過愛博電視收看,愛博電視軟件可以從動態網和無界網翻牆軟件登錄www.ippotv.com,您可以從這裡下載愛博電視的軟件,不需要翻牆軟件直接收看,首先跟各位介紹一下我們今天現場的兩位來賓,一位是紐約哥倫比亞大學的政治學博士李天笑先生,李博士您好。

李天笑:主持人好。

主持人:另外一位是全球退黨服務中心的發言人,也是法輪功學員李祥春先生,李先生您好。

李祥春:主持人好。

主持人:特別向大家介紹一下,李祥春先生他在2003年的時候,也就是在2002年長春插播事件之後差不多一年的時間,到中國也是因為類似的原因被中國起訴並且被判了3年的徒刑,在中國的時候也是受了很多的酷刑。一會兒我們也可以請他以親身經歷來談一下這個話題。首先我想問一下李博士這個事件發生之後,我們剛剛看到了這個在台灣的這個反應,那麼國際社會對這個做如何的反應呢?

李天笑:現在這個事情確實已經演變成國際事件,因為法輪功受迫害實際上已經廣為國際社會所知道;再來這個剛才我們看到,實際上他們台灣方面已經向國際特赦組織陳情,而且這兩天台灣特赦組織分會將採取行動,發出全球的救援活動。同時實際上他們也向馬英九政府要求總統府發出緊急救援的陳情書。另外他們還在網上發起救援活動,現在已經獲8千人的支持。

另外在美國方面,美國議員實際上是代表了美國民眾的直接代表美國民眾呼聲。美國眾議員羅拉巴克,他也發表了一個公開的聲明,「在中國大陸的中共體制極其害怕法輪功,是因為法輪功才是真正具有中國傳統文化的基層運動。共產黨向來依靠暴力維持它的權力,但其實它對中國的控制非常脆弱,因此,不管何時只要中共感到受威脅,它就會進行殘酷打擊。」

因此,這件事情實際上是共產黨感到害怕真相,所採取這麼一個行動。我想不管鍾先生他到底是有沒有做這件事情,但是這件事情實際上是受到國際上的大力的關注,對鍾先生這個救援,我想馬上就會起來。

主持人:根據鍾鼎邦他的家人的介紹,一開始的時候中共方是以說他協助調查法輪功的情況,那麼之後又改為危害國家安全。他的弟弟在台灣的公視節目中說,他只是一個普通的老百姓,也沒有單獨行動,而且甚至不是台商,他服務的科技公司,跟中國也沒有什麼生意往來,他這一次返鄉探親都是和當地的親友在一起,實在不了解為什麼會被捕。

我們知道提到插播,我們大家很多人都知道法輪功插播,就剛剛提到的2002年的時候長春插播,當時有很多人被抓了,而且當時那個插播的時間很長,15分鐘,還有45分鐘的上百萬人都看到了這個插播的真相片。但是很有意思的是,比如說對您,還有對鍾鼎邦先生,他們都沒也提到法輪功學員這個身分,也沒有提到是因為法輪功這個事情遭到比如說拘押或者詢問,這是為什麼呢?

李祥春:我想首先先談一下中共政權的問題,因為中共政權本身是個非法政權,它是不能夠代表中國或者中國人民的,所以它站出來說所謂危害「國家安全」,這個說法本身是不成立的。第二個,從迫害法輪功這個角度來看,中共從1999年迫害法輪功,它所有的辦法都是完全非法的,不僅是違反了所有的國際公約,同時也違反了中共自己訂的憲法和刑法。所以說當時就是說中共開始打壓法輪功的時候開始是高調的宣傳,就是造出「1400例」,或者是造出天安門廣場自焚這樣的事件,來栽贓陷害法輪功。

但是到後來它自己也理解到,因為它本身是完全非法的,同時它在國際上的反響是非常的不好,因為大家一看就是假的,第二個是有一個迫害信仰自由的成分在裡面。所以從2002年以後,它就漸漸的淡化,就是外鬆內緊,所以就是表面不再提什麼法輪功是怎麼回事,但是迫害是越來越緊,所以我當時被抓的時候也是這個情況。

因為有一個國際反應,因為我是美國公民,所以他就盡量的把法輪功這件事情撇開,直接用這個刑事犯罪來定我的罪。我們再講具體一點,就是電視插播這件事情,你們剛才也提了這完全是個義舉,因為本身就是中共《刑法》21條有個「緊急避險行為」,就是當正常的手段沒有辦法實施的時候,你可以在……

主持人:談到法律問題可能會說的比較長,之後我再單獨問您法律的問題。

李天笑:我補充一下李祥春博士的話,就是說為什麼中共不敢在這個通告裡面提法輪功和插播,我覺得這有幾個原因。第一個,就是怕民眾一直叫好,因為現在的情況是全國各地掀起了大規模用按手印支持,或用簽名的方式來支持法輪功的這個舉動,在河北省還有其它各個省都出現了這個情況,所以中共很害怕。

另外,就是說中共現在遇到全國各地大大小小的這種抗議不斷,最近在廣東中山發生重大的抗議事件。在這種情況之下,你說法輪功或者說採取插播這種方式來傳播真相,老百姓肯定叫好,幹得好!為什麼呢?因為互聯網,正因為你封鎖了互聯網,才會有翻牆。這麼多人每天大概有幾百萬人通過翻牆到國外來看真相,法輪功插播當然是義舉,老百姓歡呼叫好,這是第一個。

第二個我覺得,它害怕老百姓去看,到底是插播了什麼內容?這樣子的話,這就幫助了很多中國老百姓了解真相,這是第二個。第三個,它害怕中國老百姓看到它的愚蠢,為什麼呢?怎麼你控制這麼嚴格,採取了種種的措施,為什麼法輪功輕而易舉就把這個插播成功了呢?

第四個它害怕通過這個讓人家看到法輪功在世界上的一種巨大的影響力,因為在中國雖然受到打壓,但在世界上100多個國家,法輪功很強大啊,到處都是。第五個他是懼怕國際壓力,因為它現在用這種理由,它只能是用這種刑事犯罪的藉口來打壓這個事情。它害怕因為在國際上,特別是在西方的普世價值是什麼呢?是捍衛信仰自由,讓專制統治下的人民了解真相,這是一種義舉,這是西方世界的共同認識。所以它一講這個的話,國際社會肯定不會站在它那邊,肯定站在法輪功這一邊。所以說它害怕這件事情,所以它就採取了這樣一種把這法輪功幾個字悄悄的掩蓋掉的這種做法。

主持人:您曾經就是在這個事件上說過,插播這個事情不僅沒有違反中國的法律,即使按照現行中國的法律來說,也沒有違反法律,而且實際上是幫助中國法律的踐行。您剛才說到一半,您是以什麼樣的法律依據呢?

李祥春:我剛才講的中共的政權完全是個非法政權,但是它畢竟在他的60幾年統治間制訂了很多法律,它把這些法律作為它維護自己統治的工具,但是我們就是用它自己的法律來衡量的話,也是我們這個插播也是完全是合法的。有一個《刑法》21條「緊急避險行為」,就是說比如你起火了或者大的災難的時候,你沒有辦法去用其他辦法去救人或去幫助受害者的時候,你這可以把這牆給捅破了,或者把窗子打破這樣子。你要是獨立來看就等於是破壞公物,但是這種情況,如果在緊急情況下你去做的時候,並沒有刑事法上面的有破壞公物這一條。

第二個,就是因為電視插播真相內容是完全是還給人民的知情權,因為中共從統治開始就把所有的媒體全部控制住了,老百姓一點都沒有辦法有自己的聲音。所以說這個做法完全就是說就像你正當防衛一樣的。你來殺人,我是用一種武力的辦法或是什麼辦法阻止你進一步的犯法,那我們現在插播那是一個非武力的,避免中共進一步犯罪的這麼一個事件,這相當於是正當防衛。

第三個就從《刑法》第124條本身來看,它當時就給我非法安上的罪名就叫「破壞廣播電視設施罪」,如果從《刑法》嚴格的定義來講必須有三個要求,一個是主觀故意,第二個他客觀要造成後果,第三個是影響到人身財產生命安全。

如果從這三個要素來看的話,我們去做插播,一個主觀上我們不要去傷害別人,而是要讓人們知道真相,真正知道中共在幹些什麼事情。如果人民都覺醒的話,那麼就可以直指這個迫害,那這是救人,而不是害人。第二個,客觀上造成的結果我說也是一樣,就是還人民知情權。第三個就是說根本不可能引起人身或者財產方面安全受到傷害。所以說你無論從哪一個角度、哪一個層次來看,插播都是完全是合法的,而且是正當的一個正義之舉。

主持人:剛才李祥春先生談到了當年2003年他去中國然後被逮捕的時候,他是一個美國公民。那我們知道法輪功在中國,我們在很多節目中談過了,而且在中國,江澤民談到對待法輪功就是什麼都可以不講,「打死算自殺」這樣來處理。所以誰對法輪功學員做了什麼,包括那些官員他都不需要承擔責任。

但是任何事情一涉及到外交,比如像李先生他是一個美國公民,那今天我們談到的鍾鼎邦先生他是中華民國台灣的公民,他也不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公民,他是一個外國公民,他受其他政府的保護,為什麼它也敢於這樣做呢?

李天笑:我覺得最主要的是中共是出於一個非法政權的這種恐懼心理,因為這個政權完全不是通過選舉來掌控拿到權力來進行管理的。所以說在這個情況下它千方百計要找各種各樣的理由來為自己的這個非法性來做掩護。其實在這個地方它就用莫須有的罪名,比方說什麼危害國家安全,用刑事犯罪這個東西,來表示自己好像是一個維護國家主權,堅持一個愛國主義所謂的這些虛假的這個名頭來進行打擊。

(待續)

(據新唐人電視台《熱點互動》節目錄音整理)

【熱點互動】電視插播真相是功是罪?(上)

【熱點互動】電視插播真相是功是罪?(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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