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書】強迫農民「農轉城」

――雲南保山地方政府掠奪農民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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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7月13日訊】自2012年5月起,雲南省保山市的隆陽區、騰沖縣、昌寧縣、施甸縣、龍陵縣同時掀起了一場名為「農轉城」的政治運動,目標是2012年完成7萬農民的「農轉城」工作,之後力爭每年實現8.4萬農業人口「農轉城」。所謂「農轉城」就是將農民的戶口轉為城鎮戶口,依據《雲南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大城鄉統籌力度促進農業轉移人口轉變為城鎮居民的意見》農民轉戶必須是自願的,但保山市當地政府卻用行政強制力量強迫農民轉戶。

在保山市府所在地的隆陽區,政府的目標是將城市規劃區內的共約2.41萬農民都轉為城鎮戶口,騰沖縣則是重點將城市規劃區內的8個社區、7個行政村的12500戶全部轉為城市戶口。隆陽區主要做法是強迫農民交出原戶口冊並在空白的《轉戶申請表》上簽字,如不同意就以註銷戶口成為黑戶相威脅;而騰沖縣許多是打著更換戶口冊的幌子將農民戶口冊騙到手,然後不經任何程序就直接把農民轉為城鎮戶口,近期就發生了該縣滿邑社區村民得知實情後圍攻該社區委員會討要戶口冊的群體事件。

作為農民,有自己的選擇是否轉戶的權利,而當地政府為何急於想讓這些城郊農民轉成城鎮戶口呢?這是當地政府的一個陰謀。

雖然隆陽區《轉戶權益明白卡》中寫有「保留農村土地承包營權和林權」,《雲南省加大城鄉統籌力度促進農業轉移人口轉變為城鎮居民的實施辦法》中規定「農民的承包地、承包山林轉戶後可保留至本輪承包期結束」(當地承包期基本為2025年左右到期)、「承包期滿后土地將被收回」,但法律人士表示依據《農村土地承包法》等相關規定 :當農民全家戶口都轉為城鎮戶口後應當交出承包土地,不交出的發包方可以強制收回。

也就是說如果農戶全家轉為城鎮戶口,政府是可以依照《農村土地承包法》強制收繳農民土地的,到時《雲南省加大城鄉統籌力度促進農業轉移人口轉變為城鎮居民的實施辦法》的相關行政規定在《農村土地承包法》面前只會成為一張廢紙。部份有良知的政府官員私下透露,下步很有可能會採取措施收回農民土地;就算當地政府事後不急於收回農民土地,依據《雲南省加大城鄉統籌力度促進農業轉移人口轉變為城鎮居民的實施辦法》結合當地土地承包情況,最遲到2025年當地的所有被轉成城市戶口的農民的承包地及承包山林將全部被無償收回。當地政府打著戶籍改革的旗號強迫農民「農轉城」,實則瞞天過海以極低的成本變相掠奪農民土地。

更嚴重的是依據《土地管理條例》第二條第五項「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全部成員轉為城鎮戶口的,原屬於其成員集體所有的土地」「屬於國家所有」,這也就是為甚麼地方政府要強迫城市規劃區內的農民全部轉為城鎮居民的原因之根本。只要將城郊的農民全部轉為城鎮居民,那麼城郊廣袤的集體土地就可以不經省政府或國務院批准徵收而直接轉為國有土地,合法地規避了國家嚴格的集體土地徵收政策;同時當地政府可以依據《農村土地承包法》的規定讓轉戶農民交出土地,或者最遲到2025年保山市所有城市的政府將共計無償取得數十萬畝土地並變成可以出售的國有土地。

自2008年1月1日起,依據《雲南省人民政府關於深化戶籍管理制度的意見》雲南省就已經取消了農業戶口、非農戶口的管理制度,全省統一登記為居民戶,所以雲南省自2008年就已經不存在農業和城鎮戶口之分。四年後的2012年地方政府卻用「農轉城」運動繞了一圈,幾乎不用多少成本就可以從農民手中取得數十萬畝國有土地進行出售,地方財政成了最大的受益者,而農民卻成真正的無產者。這其中除了強迫農民「農轉城」違反規定以外,其它一切都披上了合法的外衣,這就是赤裸裸的掠奪。

隨著國家越來越嚴格的集體土地徵收管理,地方「土地財政」出現了難於為繼的局面,在國家尚未出台正式的法律規定之前,一些地方政府借戶籍改革之名強迫農民「農轉城」進而變相掠奪農民土地的行為應當引起國家和全社會警覺,否則將成為下一個嚴重社會問題。

(責任編輯:鄭芬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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