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捕?謀殺?粵企業家舉報公安局長遭警槍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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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2年09月25日訊】(大紀元記者王量報導)廣東汕尾民營企業家鄒小帛多次實名舉報腐敗官員,8月4日,他坐車行駛在廣州大道時,遭截停擊斃。 事發後三天,廣州市警方在未調查清楚之際,就草擬新聞通稿刊發,稱鄒小帛「拒捕駕車撞警」。目前,警方的通稿被指漏洞百出,與事實大相逕庭,鄒小帛被槍殺案疑點重重。

舉報人被槍擊死亡

2012年8月4日,廣東省汕尾市榮泰實業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鄒小帛,再次坐車前往廣州有關部門實名舉報汕尾市公安局副局長曾松泉腐敗之事。鄒小帛坐的是一部牌號為粵BQT021的馬自達轎車,他的小兒子鄒俊威開車,車上還有盧金環(鄒俊威的表嬸)。

中午12時左右,他們的車行至廣州大道附近時,突然,兩輛來歷不明的汽車從側面撞擊他們乘坐的汽車。他們以為遇到了歹徒,急忙加速向前開去,沒走多遠,又被剛才那兩部車截獲。

司機鄒俊威和其表嬸盧金環被抓獲後,以妨礙公務罪被公安局拘留。鄒小帛下車逃命,被槍擊死在附近的綠化帶中。

廣州市海珠公安分局搶發通稿

事發後僅僅3天,即8月7日上午,在檢察院等有關部門尚未調查清楚之前,海珠公安分局即擬好了一篇通稿,隨即《新快報》以《三嫌犯拒捕駕車撞警,民警開槍追捕2落網1死亡》為標題在金羊網發表了這一消息。作者為該報記者李國輝和通訊員海公宣、龔宣,同時廣州日報也刊登了類似的內容。

廣州海珠警方通稿稱:8月4日中午,公安機關在廣州大道和南洲路緝捕一名目標犯罪嫌疑人時,遭到對方駕車撞擊瘋狂頑抗,民警在警告無效的情況下,依法開槍展開追捕,最終抓獲嫌疑車輛上的另兩名嫌疑人,而目標嫌疑人則被發現死在距離現場不遠的綠化帶草叢中。

《新快報》的報導說,鄒小帛乘坐的馬自達車在遭到民警截停後,「突然加速,強行正面猛撞警方車輛和現場的民警,導致一名民警當場受傷倒地和一輛執法車輛被嚴重撞爛。」

報導還稱,找到鄒小帛屍體的時間是8月4日傍晚6時43分,「公安機關接群眾報警稱,海珠區洛溪大橋橋腳綠化帶草叢中發現一名受傷男子倒臥在地。」後確認這名臥地的男子是鄒小帛,已經死亡。「有知情人士透露,鄒某很可能是在駕車逃竄中被追捕民警開槍擊中要害後失血過多死亡。」

通稿被指漏洞百出

廣州海珠公安分局的通稿發出後,在社會上受到廣泛的質疑。

高勤榮先生原是大陸知名的反腐記者。1998年,他揭露山西運城水利工程造假被譽為打假英雄記者。2007年,高勤榮獲 「保護記者委員會」頒發國際新聞自由獎。保護記者委員會表示「高勤榮的報導非常出色。

為弄清真相,高先生與北京著名律師李肖霖、張燕生和鄒小帛妻子委託的代理律師王耀剛先生(以下簡稱調查小組)介入調查,在進行了艱苦的查證分析後,9月中旬,高先生撰寫了博文《舉報人被汕尾警方擊斃 是拒捕還是謀殺》。

近日,大紀元記者電話採訪了高先生和王律師,他們都表示,廣州警方的通稿及相關的報導漏洞百出,與事實大相逕庭。

高先生和王律師提出了四大疑點:

其一、有罪推定

廣州海珠警方的通稿將鄒小帛、鄒俊威、盧金環,定為「嫌犯」。但調查小組調查發現,鄒俊威是剛剛走出校門的學生,他與其表嬸盧金環既沒有犯罪前科,也不是現行犯,僅是在馬路上正常行駛的普通百姓,根本不是「嫌犯」?

至於鄒小帛,他在2010 年有涉嫌「妨害公務」的前科,法院判其緩刑,鄒正在申訴,至今也沒有重新犯罪的事實。為甚麼能定為目標犯罪嫌疑人?又怎麼能稱其為「嫌犯」?

其二、濫用職權

通稿稱當時是「公安機關」執行緝捕。但是,調查小組調查,截停鄒小帛的一幫人既沒有穿警服,也沒有出示有效證件和開警車,這幫人一下車就拿槍逼住他們,立即將盧金環(女)頭髮揪住,按倒在地,擰著鄒俊威的胳膊,痛打了一頓便塞進車裡。

鄒小帛、鄒俊威、盧金環根本不知對方是歹徒或警察。怎麼能指責當事人抗拒逮捕?並以妨礙公務罪予以拘留?

其三、公然撒謊

通稿稱鄒小帛當天乘坐的馬自達轎車實施了「瘋狂頑抗」,報導稱「執法車輛嚴重撞爛」。在調查小組調查中,鄒俊威的哥哥鄒俊偉等人說,8月5日,他們到馬自達轎車車跟前仔細查看了一圈,發現轎車兩側僅有不同程度的凹陷,而車頭、車尾以及前後保險槓均完好無損,也沒有發現任何彈痕。

既然馬自達轎車對執法車實施了「瘋狂頑抗」的行為,為甚麼馬自達車僅僅兩側有凹陷?而那輛所謂的執法車卻「嚴重撞爛」?

其四、疑點重重

9月初,調查小組找到了《新快報》的記者李國輝。李記者稱,這篇通稿的具體內容「別說我們搞不懂,就連海珠分局的人也不清楚」。這太令人難以置信,公眾不禁要問:以海珠公安分局的名義發通稿的是誰?動機是甚麼?其背後又有怎樣的黑幕?

按法律規定,鄒小帛即使有罪,在法院判決之前,任何人也不應隨意剝奪他人的生命。從鄒小帛中槍的位置看,他已成逃竄狀,他既不攜帶武器,也沒有任何反抗,更不知自己是追捕的對象,只是為了逃命,警察為何向他們開槍?誰又是幕後推手?

據知情人講,鄒小帛的死亡地點離抓捕盧金環的距離僅僅三四十米,而且是開闊地帶。事發時正值中午時分,萬物清晰。為甚麼「公安機關」見死不救,揚長而去,而讓已中槍的鄒小帛在綠化帶中整整躺了6個多小時?這是無意,還是謀殺?其中究竟還有甚麼貓膩?鄒小帛難道不是死於警察開槍,而是死於他人之手?

疑因舉報腐敗被謀殺

據悉,鄒小帛遺留下來的文件透露,鄒小帛等人在同年的6月就開始舉報公安局副局長曾松泉為某經濟集團充當保護傘等腐敗問題, 而且鄒小帛也提到有人「欲置我死地,逼得我在汕尾沒有容身之地」。果然,兩個月後就死於非命。

鄒小帛的死,究竟與曾松泉有無關係?鄒小帛究竟是拒捕,還是謀殺?目前民間傳聞,鄒小帛因實名舉報公安局副局長曾松泉,被汕尾警方擊斃。

(責任編輯:劉曉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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