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銘:不看不信不傳,只認狼外婆嗎?

——「反邪教法制知識競賽」面臨的尷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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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10月20日訊】近日「反邪教法制知識競賽」在大陸流毒。該活動自稱是由民間網站承辦的,但中共官方的表現似乎過於積極。除了競賽設置獎金外,有地方政府還會追加獎勵。擔心民眾答錯,官方還提供了試題和標準答案,並且網上答題與官方答案不一致還會即時提示「正確」答案。與官方積極推動相對應的是民間沒甚麼人響應。於是,官方竟然動用行政手段強制人參與。

例如浙江紹興市要求學校組答題學生要提供本人所在地和電話號碼。答題後,還需要截圖保存交給班主任。競賽答題要限時完成,並下令力爭答題率100%。浙江郵電職業技術學院的網上就發佈了這一通知,要求全院師生參與,併發放試題和答案。這種活動連小學生也不放過,如浙江台州椒江區人民小學網站上也發佈這一通知,要求全校師生參加。

這種運動式的強制人人表態活動,正如同文革再現。如果說,有些人不喜歡中共的這一套東西,那中共的做法一定會是讓更多的人討厭它。在競賽試題中,處處隱晦都是在勾起人的好奇心。

比如13題,提到2000年11月至2001年11月期間,某市黨委、政府有關處理「法輪功」工作的涉及國家絕密級、秘密級文件。那麼這些絕密文件都是些甚麼樣的文件呢?

如果能藉助「自由門」之類的破網軟件翻牆的話,不難找到答案。這些文件有的是揭示了鎮壓法輪功的起源,如在2001年4月海外曝光的兩份絕密文件,一份是江澤民向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提交的個人信件,另一份是江澤民在政治局上的談話內容。兩份文件都反映出鎮壓法輪功的國策出自江澤民的個人意見。

還有的絕密文件揭示了官方造假,如中共官方宣傳的所謂法輪功「1400例死亡案例」即是來自一份中央高層的絕密文件,叫「案件線索情況工作表」。注意:這些表格只是線索,不是證據,更不是查證。其「絕密」之處在於,是把全國各地的居民委會或公安內線等基層觸角所蒐集的自殺或殺人,神經病殺人或自殺,正常死亡或非正常死亡,或正在住院接近死亡的案件線索,通過司法系統的偽造,警力的高壓,媒體的炒作,與法輪功搭鉤接嫁。

還有一類絕密文件是慫恿政府和各級單位參與犯罪。鼓勵繞開正常的法律程序鎮壓法輪功,以文革式大打出手。例如中共青島市委於2009年下發文件到各區黨委,要求加強迫害法輪功。文件稱是「根據中央和省、市委統一部署」。對法輪功學員嚴格排查防控;防止法輪功學員收看、傳播「新唐人電視台」節目,「協調有關部門研究加強對互聯網、廣播電視、電話、傳真的防範措施」;對被迫害得流離失所的法輪功學員繼續追查,「保持高壓態勢」,「以網上宣傳為重點,加大外宣工作力度」來誤導網上輿論等等。

這些所謂的絕密文件有個特點就是,證實了中共的罪惡。這些都是見不得光的。

此外還有些是沒有文件的指令。在中國許多勞教所洗腦班裡,流傳江澤民命令,要求對法輪功學員,抓住就打,往死裡打,打死算自殺。不查身源自接火化。不擇一切手段,不受任何約束,整死了人不負責任。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搞垮,肉體上消滅,不發紅頭文件,只密碼電傳或口頭傳達。這些都是見不得光的中共絕密,所以不肯留下實物證據。而真正的施行者是沒有法律保護的,隨時被做為替罪羊。

縱觀試題中還顯現了一個驚人秘密。那就是,對於法輪功的鎮壓並沒有法律依據。是非題「取締「法輪功」是依照我國法律進行的」的答案是正確,這顯然與事實不符。事實是江澤民的個人意見左右了國策,而當時遭到許多國家領導人的反對。江利用中共操縱立法、司法機關出台了一系列的法律和解釋。然而這些法律、法規、解釋都是違憲的,不成立的。

由1999年7月20日民政部出台的《關於取締法輪大法研究會的決定》和1999年7月20日公安部出台的《關於取締法輪功的通告》被當作法律來應用。但在《憲法》第三十六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立法法》第八條規定:「對公民政治權利的剝奪、限制人身自由的強制措施和處罰,只能制定法律。」即只能由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制定,司法、行政機關都無權制定。

莫名其妙的罪名多次出現。在試題中「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被多次作為標準答案。這也是多次被中共法官應用的罪名。這來自《刑法》的第三百條,這對法輪功學員定罪、判刑是非常荒謬的,該條根本不適用法輪功。

構成這一罪名必須同時具備「組織利用邪教組織」和「破壞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實施」兩個方面才能成立,缺一不可。

《刑法》第三條規定:「法律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依照法律定罪處罰;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為犯罪的,不得定罪處罰。」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和公安部文件明確的14個邪教組織中,根本沒有法輪功。

在非法審判法輪功的案件中,沒有任何一個公訴人和法官能說出究竟哪部法律、行政法規的「實施」受到法輪功學員的破壞。這個罪名不成立。構成《刑法》三百條的兩個方面都不成立,卻仍然按這條定罪、判刑,這不是中共用法律的幌子明目張膽的在破壞法律的實施嗎?

更可笑的試題是,給強加的罪名是非法經營罪。有一題目是「1996年至1999年4月間,王某先後從各地購進大量「法輪功」宣傳品,並對外出售。1999年4月底至5月初,王某私自印製2000餘冊「法輪功」書籍,非法獲利人民幣40000餘元。在該案例中,王某的行為構成( )」。該題選項是A.誣告陷害罪。B.侵犯著作權罪。C.該行為構成非法經營罪。答案是C。

可笑的是,在1999年7月前,法輪功書籍在大陸都是在出版社合法出版的。王某印書去賣獲利,這事一定要和法輪功搭上關係嗎?如此,擺個地攤做小生意獲利的也都是非法經營罪了?可見中共鎮壓法輪功在法律和道義方面的捉襟見肘,還有對法輪功學員的任意施加罪名。

在試題中,也隆重的提到了《九評共產黨》一書。實際上,《九評共產黨》一書在出版後,大陸鮮有回應。

原因有兩個,一個是,《九評共產黨》是本奇書,正中中共幾處要害。該書將中共的歷史與本性做了詳盡介紹,但凡讀過的人大多都退黨了。此書評論有理有據,中共也不敢組織學者「揭批」。

二是,怕引起好奇心理。中共擔心正面回應會使這本書更廣為人知,會引起人們的好奇心。都找來去讀,中共一切謊言都被揭穿了。讀過此書的中共官員退黨者已經有許多人了,包括一些省部級官員。因此,中共是左右為難,只好悶聲不回應。

那麼,在提到《九評共產黨》之後,為防止人們去瞭解真相。該試題又出個了標準答案作為解決方案:要求對這些真相材料,「不聽、不看、不信、不傳」。不聽不看不信不傳只認狼外婆,這不是個囫圇人麼?似乎只有封閉了聽覺和視覺兩個感官,中共才能放心。

至於「不信」,這不明顯懷疑民眾的智商和分辨能力麼?真的假的,對的錯的,人們自有自已的判斷能力。難道只讓人生活在新聞聯播裡麼?萬一看了信了,知道了真相的人怎麼辦?「不傳」是中共所設立的又一道關卡,你明白了也別傳了,別影響騙別人。

也許是出題者找不到甚麼可以利用的材料。將浙江陳福兆特大毒殺案的事又翻出來。追查國際當時特別調查了蒼南縣龍崗鎮政府。一名官員在被追問陳福兆身份時指出:陳福兆是個精神病患者。這又是新華網在嫁禍法輪功。

最初浙江《都市快報》刊登報導中沒有提供任何凶手的情況,該文發稿之時,該系列毒殺案仍然沒有頭緒,公安僅僅「疑有人投毒」。而新華社此時卻稱前一天已經偵破,且把凶手嫁禍與法輪功,與事實不符。並且各地媒體同時大規模轉載,表現出了有計劃的、系統的誣陷法輪功的意圖。

「反邪教法制知識競賽」至少也該先搞清楚邪教的定義。在2000年出版的《釋放束縛:使人們能夠為自己著想》(Releasing the Bonds: Empowering People to Think for Themselves)一書中,史蒂夫•哈桑(Steve Hassan)分別從行為、資訊、思維和情緒四個方面對邪教作出描繪。中共組織與以下邪教的表現有高度的相似性。

1.邪教在行為控制方面表現

居住環境,家庭,同居者,往來者受到規範
主要決定不能自作,必先取得批准
須要匯報思想,將自己感受與行動報告給上層成員
有責罰制度
集體思維高於個人
強硬的規條
須要依賴和服從

2.邪教在資訊控制方面表現

使用謊言,包括控制消息,歪曲資訊
減低教外信息的散佈或不鼓勵接觸這些,包括對教批評的說話,和使成員過度忙碌以至無暇接觸外界
形成教內和教外對壘的局面,由教主決定誰人可知甚麼
鼓勵教徒互相舉報,成立相互監督制度
大量並廣泛使用教義和由教派傳播的信息,並大肆宣傳

3.邪教在思維控制表現

將教義定為真理,宣揚非黑即白的兩元思維論
使用特殊語言代替常規的思想表達
壓制思考,只容許「好」及「正確」的想法,否定批判、理性想法以及建設性的批評
不能批評教主或教義
不容納別的信仰

4.邪教在情緒控制方面表現

使人的感受受到控制
相信所有問題都是自己的錯而高層成員是不會錯的
過度誇大罪惡感
過度誇大恐懼,包括怕自我拿主意,怕外界,怕敵人,怕失去救贖,怕離開教派,怕遭否定
出現非理性的恐懼,比如害怕領導人,害怕離開,不會反駁領導,如離開即對前途無信心
教外沒有快樂可言,故不能離去
離開即有禍,離去即屬墮落

中共在法輪功問題上已經是左右為難,沒有甚麼新招了。前段時間台灣觀光局要求清查法輪功廣告牌,大陸媒體抓住機會報導。但是,這也打破了中共曾經宣佈贏得打擊法輪功的勝利謊言。大陸人知道了,原來法輪功在台灣是合法的,可以公開煉功,還可以公開設廣告牌。這也是承認了法輪功在台灣洪傳的事實,更是介紹了在各地景點都有法輪功的真相點。

法輪功問題讓中共越來越尷尬。中共所宣傳的法輪功在國內外沒有市場突然被發現不是真相。為甚麼包括美國,日本,德國,法國,英國,澳大利亞,加拿大在內的一百多個國家法輪功都是合法的?為甚麼法輪功在海外洪傳,有這麼多人煉功?

江澤民稱三個月消滅法輪功,但鎮壓法輪功十幾年來,法輪功人數卻越來越多。還辦起了電視報紙,還有巡演世界各地的藝術團。而中共所面臨的是越來越多的人知道了真相,還有越來越多的譴責。對此,中共回應不是,不回應也不是,對中共不管怎樣最後都是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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