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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牛奶果汁成分標示 擬提前公告

立委質疑:遲未公告實施標示規定 是變相幫業者護航 食藥署:本月底預告 2個月後可訂實施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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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11月11日訊】(大紀元記者施芝吟台灣台北報導)米粉沒米,果汁沒水果,牛奶含添加物,民進黨立委林淑芬11日表示,市售果汁牛奶、蔬果汁都是小朋友愛喝的飲料,衛福部卻遲未公告或實施標示規定。衛福部長邱文達表示,將會加速法規作業流程,研擬提前公告實施。

林淑芬說,鮮乳和果汁飲料,小孩最愛喝,應優先處理,裡面含有什麼成分,乳品沒有標示法規,蔬果汁標示規定一拖2年,民國104年(西元2015年)7月才實施,令人質疑衛福部是否為食品通路業者每年新台幣8千億元的利益護航。衛環委員會召委江惠貞做成決議,衛福部應就兒童經常食用的食物飲料,包括牛奶、蔬果汁等,提前公告實施。

她質疑,衛福部因統一、光泉等業者都是「大咖」,年營業額上千億元,不公告實施標示規定,等於變相幫業者護航。衛福部食藥署食品組組長蔡淑貞說,現有乳品標示原則,食藥署正準備把「乳品」標示原則改為成分標示事項,這個月底就會預告,預告2個月後可訂公告「實施日期」;另外,米粉標示規定今年7月已預告,尚待公告實施。

含蔬果汁的市售包裝飲料標示規定原預定104年7月1日施行,按照新版〈食品衛生管理法〉,未標示者最高處新台幣300萬元罰鍰;如查獲添加未經核准的食品或食品添加物有毒或含有害人體健康的物質,最高處1‚500萬元罰鍰。 ◇

(責任編輯:明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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