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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立法院通過人權提案援救中國16良心犯

中華民國立法院12日下午無異議通過由立委尤美女(下)提出的提案,要求政府依立法院101(2012)年12月11日通過之提案,要求中國政府立即釋放法輪功學員王治文、李昌、維權律師高智晟、民運人士王炳章等16名中國良心犯。(陳柏州/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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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11月13日訊】(大紀元記者鍾元臺灣臺北報導)中華民國立法院12日下午無異議通過由立委尤美女提出的提案,要求政府依立法院101(2012)年12月11日通過之提案,要求中共政府立即釋放法輪功學員王治文、李昌、維權律師高智晟、民運人士王炳章等16名中國良心犯

中共前黨魁江澤民出於對權力迷戀和妒嫉,1999年7月發動了對法輪功修煉團體的殘酷鎮壓,14年來幾百萬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甚至發生了這個星球上從未有過的罪惡──大規模活體摘取數以萬計的法輪功學員器官販賣。受迫害人數之多、範圍之廣、時間之久、程度之慘烈,曠古未見。

民進黨立委尤美女。(陳柏州/大紀元)
民進黨立委尤美女。(陳柏州/大紀元)

尤美女接受記者採訪表示,這16個名單裡面也包括法輪功的練習者王治文、李昌,也希望習近平能夠趕快的釋放他們。

法輪功學員王治文。(網路圖片)
法輪功學員王治文。(網路圖片)

王治文

法輪功學員王治文,1949年生,前鐵道部工程師。1992年開始修煉法輪功。1992年至1997年,擔任北京法輪功學員中的一名義務協調人。1998年,女兒Danielle離開北京到美國與母親居住,並隨後在美國完成了高中、土木工程學士學位。

據目擊者描述,1999年7月20日淩晨,王治文被警察從家中綁架,帶上警車。同日,中國共產黨開始鎮壓法輪功,數千人與王治文一樣被無理關押、逮捕。

1999年12月26日,王治文在經過短短一天的審訊後被北京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判處16年監禁。同被判刑的還包括李昌,紀烈武,姚潔及其他修煉者。審訊過程在全國播放,王治文等人很明顯地遭到了酷刑。在無證據的情況下,四人均被判刑。

王治文先關押於河北廊坊的中共武裝警察部隊學院,後被送往天津監獄。王治文之女Danielle Wang目前居於美國,多年來為父親重獲自由一直不懈努力。

法輪功學員李昌。(網路圖片)
法輪功學員李昌。(網路圖片)

李昌

法輪功學員李昌,1940年生,公安部退休幹部,黨齡長達39年,1992年開始修煉法輪功。1999年4月25日,參與了中南海和平上訪。當天,上萬名來自全國各地的法輪功學員來到中南海為中共政府對法輪功的不公正待遇申訴。

李昌做為法輪功學員代表與前總理朱镕基等多名中共高層官員會談。朱镕基承諾保證法輪功學員自由練功的權利。然而,幾個月後,在1999年7月20日,也就是中共開始鎮壓法輪功的當天,李昌被當局抓捕。

1999年12月26日,李昌在經過短短一天的審訊後被北京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判處16年監禁。同被判刑的還包括王治文,紀烈武,姚潔及其他修煉者。審訊過程在全國播放,李昌很明顯也遭到酷刑。李昌先關押於河北廊坊的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學院,後被送往天津監獄。

在尤美女的案由中提到依據《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18條規定,對良心犯權利之保護,並於釋放良心犯前保障其生命與人身安全;也要求行政院偕同外交部公開發表聲明反對中共進入聯合國人權理事會,呼籲世界各國不要投票讓其成為聯合國人權委員會會員。

民進黨立委尤美女。(陳柏州/大紀元)
民進黨立委尤美女。(陳柏州/大紀元)

尤美女提案的全文

案由:鑒於本屆聯合國大會即將針對中國加入聯合國人權委員會一案議決,然中國不但仍屬一黨專政之非民主國家,對內人權記錄不佳,更在聯合國多次投票杯葛人權法案。此外,我國政府與人民亦長期於國際場合受到中國政府打壓及矮化,除對我遂行國際隔離外,迄今尚不放棄對我武力侵犯之企圖。審視中國之言行作為,實無成為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會員國之資格。且依據我國已批准簽署之聯合國《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18條規定對良心犯權利之保護;此公約具國內法效力,政府自應遵守重視,尤其對於受有酷刑之生命危險的中國良心犯斷無坐視之理。爰此,要求行政院偕同外交部公開發表聲明反對中國進入聯合國人權理事會,呼籲世界各國不要投票支持中國成為聯合國人權委員會會員,並依本院101年12月11日通過之臨時提案,要求中國政府立即釋放「自由中國16良心犯」(China 16,名單詳見附件一),並於釋放前保障其生命與人身安全。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本院曾於101年12月11日無異議通過16位委員提案及連署救援中國良心犯之臨時提案(臨-080831號),該提案要求政府對於「台灣關懷中國人權聯盟」所提出之4033名在中國大陸被關押或被酷刑之良心犯的生命、身體、財產及自由等基本人權被剝奪之情況予以嚴重關注,並制定相關法令提供必要之救援及協助。然而目前政府對於此案仍無積極作為,顯已違反兩公約施行法及本院決議。

二、查102年6月6日,30 個不同背景的海外非政府組織在美國華府召開新聞發佈會,公開呼籲美國總統奧巴馬於六月會見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時,向其提出一份包括王炳章、高智晟、劉曉波在內16位中國良心犯名單,並要求習近平立刻釋放。在他們公開信中清楚指出:「這份良心犯名單反映了中國境內遭受逼迫的不同背景的群體,包括維權律師、民主運動人士、西藏人、基督徒、維吾爾族、法輪功練習者,甚至諾貝爾獎得主。其中,有些已被關押10 年,還有許多人患有嚴重的疾病卻無法得到足夠的醫療救治」(公開信內容詳見附件二)。據悉,美國國會相關委員會正準備於12月5日在美國華府為「中國18」(再加上2位良心犯)舉行特別聽證會。

三、據查「自由中國16良心犯」(China 16)係在前述本院已通過應予以救援之4033名中國良心犯之列,皆為戮力爭取中國民主、自由、人權、法治卻慘遭關押或酷刑之正義人士;我政府應確實履行前述已通過之臨時提案,並公開要求北京政府立即釋放這16名良心犯、承諾在16名良心犯被釋放前保障其生命及人身安全。我國並應派員陪同家屬對16名良心犯進行人道探視。

四、此外,北京政府持續對西藏進行高壓統治,對維吾爾人民的和平示威採取暴力鎮壓,還涉嫌活摘並盜賣法輪功學員及死刑犯的器官作為器官移植之用,凡此種種,有聯合國反酷刑特別專員報告、美國國務院2011年度人權報告及美國國會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2012年度報告等多項具國際公信力的人權報告為證。北京政府長年嚴重違反聯合國人權宣言及其所簽署之國際人權公約為國際所週知,迄今未見改善;因此,北京政府今年即使成為聯合國人權理事會之成員國,我國「台灣關懷中國人權聯盟」等10多個公民團體為捍衛人權普世價值,仍嚴正表達反對其進入聯合國人權理事會之立場,並同時聲援海外團體「公民力量」所發起並獲得上萬人支持的「反對中國成為人權理事會成員國簽名活動」。

五、我國政府已簽署國際人權兩公約,馬英九總統更多次對國際媒體表示臺灣有心將自由、民主、人權及法治等理念列為國家重要目標並加以貫徹,爰此,政府對我國眾多公民團體此項人權義舉應表重視及支持,並盡力促成中國走向民主法治,以踐行國策,不負兩岸民眾之共同期望。

(責任編輯:孫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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