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改細則出爐 中共地方和中央對立升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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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11月16日訊】(大紀元記者任義報導)中共分崩出於保政權目地被迫進行大範圍的改革。中共官媒15日晚間公佈中共決議全文,確定了農民對於土地的權利;保障農民公平分享土地增值收益,這些直接觸及地方政府的切身利益,外界認為這個《決定》出台後,從此開始了地方和中央全面對立。

中共欲破土地財政模式

中共十八屆三中全會經過四天的閉門會議於12日結束,在媒體集體噤聲的情況下,不見過程的隻言片語。15日晚間,中共官媒全文播發《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下稱決定),此《決定》經會議通過,共分十六項60條。

《決定》對於農村土地問題提到:穩定農村土地承包關係並保持長久不變,在堅持和完善耕地保護制度前提下,賦予農民對承包地佔有、使用、收益、流轉及承包經營權抵押、擔保權能,允許農民以承包經營權入股發展農業產業化經營。

《決定》中的農村土地流轉指的是土地使用權流轉,土地使用權流轉的含義,是指擁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農戶將土地經營權(使用權)轉讓給其他農戶或經濟組織,即保留承包權,轉讓使用權。

此前地方政府對土地財政達到嚴重依賴的程度,在巨額地方債壓頂、用投資拉動經濟創政績的衝動下,地方政府把目光投向民眾賴以生息的土地,在給予極少補償甚至強征、強拆的情況下,大肆掠奪國家資源出賣獲得資金。

中共總理李克強推進的城鎮化建設因此受到阻礙。中共當局此《決定》恰恰是打破土地財政的第一步,動了地方政府資金來源的根本,相當於把地方政府財源給斷了大半,地方與中央因此將陷於全面對立。

為實現城鎮化,就必須進行土地改革。一方面通過土地改革,實現集體土地的流轉,將產生土地增值收益和相關流轉稅費收入,為城鎮化建設提供資金來源。另一方面,通過宅基地的流轉,讓農村居民獲取土地增值收益。

地方與中央對立 或曲線獲土地收益

此前李克強對地方黨政架空中央、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做法頗為不滿。現下《決定》一出,被動了「奶酪」的地方政府勢必更加與中央對立分裂,曾有地方官員稱「稅都收上去了,我不去賣地我幹嘛?」表達不滿。

也有分析人士認為,由於土地所有權不確定,轉讓年限會成為問題。住宅佔地只有七十年使用權,之後這些住宅如何處理並不明確。實際上地方政府仍然可以用政府控制的公司農業用地名義買進土地,然後以商業用地賣出去,地方政府繼續獲取土地增值的收益。

李克強要推動城鄉發展一體化,而幾十年來實施的城鄉二元結構是制約城鄉一體化的主要障礙。地方將土地視為和中央割據的籌碼,賣地已經成為其賴以為生的最後一根救命稻草。地方政府採取「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消極違抗態度對待中央的命令,各地呈現分裂割據之勢仍將持續。

(責編:林詩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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