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婦女李文英遭綁架、勞教和判刑

【大紀元2013年11月22日訊】雲南晉寧縣法輪功學員李文英女士,自一九九九年7.20中共迫害法輪功學員後,堅持信仰,並堅持將法輪大法的真相告訴受矇蔽的人,多次遭到中共的綁架、關押、勞教,判刑迫害,她被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至今沒有退休工資。

李文英,今年五十九歲,雲南雲天化集團公司昆陽磷礦退休職工,家住昆陽磷礦家屬區。一九九六年十一月開始修煉法輪功,煉功前渾身是病,從三十多歲開始就飽受病痛折磨,頭昏、頭疼、渾身沒勁,經常暈倒、心臟病、腸胃炎,還有恐懼症,大白天一個人不敢進屋,那時的她天天去看病。一九九六年,一次她去看病,一個醫生說,像她這樣從頭到腳都是病,醫學上根本解決不了,推薦她去煉法輪功,說法輪功祛病健身有奇效。抱著試一試的心理,她開始修煉法輪功,當時她們單位有幾百人煉法輪功。煉功一個月後請到了一本《轉法輪》,通過學法、煉功,身體的各種疾病逐漸的都消失了,尤其是恐懼症,消失的無影無蹤,她不但不怕了,膽子還大起來。看到她修煉法輪功的巨大變化,她的父母、妹妹都相繼走入大法修煉,在他們身上也出現了許多神奇,她的妹妹修煉前也是出了名的「病秧子」,修煉大法後,這些病也都不翼而飛。

一九九九年7.20中共開始迫害法輪功學員,李文英單位書記張建忠,所在的部門設備科科長以及工會、人事部門的領導就將單位的法輪功學員都叫去開會。叫去的有吳福雲、朱萬珍、王樹萍、謝梅、李惠萍以及李文英等十多人,她們被叫到單位辦公室。張建忠當時就逼迫她們當場表態,要修煉法輪功就立即「下崗」。她們十多個法輪功學員都堅決表示要修煉法輪功。結果從八月份開始,就不讓她們上班了,她們十多個法輪功學員每月單位只給發180元的生活費。在此期間,晉寧縣公安局稱她是輔導員,專門負責拿資料,還對她罰款200元。從那之後,她每月就只有這180元錢,艱難度日。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二十二日,李文英和功友吳福雲一家——她的老父親吳天德、丈夫朱明、還有本單位的李惠萍、朱俊章以及一個十五、六歲的小女孩韓蓉,還有一個在昆陽磷礦打工的丘北小伙子,她們一行八人從昆陽各自通過不同的方式上北京,決定到天安門廣場打橫幅證實大法好。此次北京之行原本還有她單位的朱萬珍、王樹萍,當時她們幾人一起買了火車票準備進京,然而不知怎麼被單位知道了,夥同警察將朱萬珍、王樹萍綁架到雲南省女子勞教所,關押了八個月。

李文英和吳福雲十二月二十二日坐飛機,當晚就到了北京。之後幾天,大家都相繼到達北京。等到十二月二十八日,她們七人都到了北京的一個旅館,她們帶了三條三米長的橫幅,上書「法輪大法是正法」、「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她們拿出橫幅,打算先演示一下到了天安門廣場怎麼打出橫幅。原計劃是在二零零一年一月一日早上在天安門打橫幅,但十二月二十八日晚上,她們所住旅館的房間就被北京警察給包圍了,之後來了兩輛車,把她們所有人帶到雲南駐京辦事處的地下室關押起來。當時在地下室還有從甘肅來北京的二、三十人以及山東的法輪功學員。

二零零一年一月五日,雲南省晉寧縣公安局兩個警察以及她們單位昆陽磷礦保衛科副科長徐康俊以及一人員到北京,將她們帶到火車站拉回昆明。一月九日中午,火車到了昆明站後,她們幾個法輪功學員從包裡拿出在地下室甘肅法輪功學員給她們的橫幅,高喊:「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喊聲震天,警察嚇的驚慌失措,衝上來揪著頭髮打她們,朱明被警察按在地上又踢又踹。她們在昆明火車站不僅高喊大法好,還發真相傳單,大約半個多小時後,晉寧公安局的警車開到昆明站,將她們七個法輪功學員直接劫持到晉寧縣看守所。

在看守所期間,有一次晉寧公安局警察提審她,叫她出牢房門時喊報告,喊犯罪嫌疑人某某某,她不喊,警察就打她。等提審完回牢房又叫她喊,她還是不喊,另一個警察就過來踢她,還叫犯人來打她,並給她戴上兩副腳鐐,戴了一個星期。關押了一個月後,二零零一年二月六日,她和李惠萍、吳福雲三人被劫持到雲南省女子勞教所勞教兩年,吳福雲的丈夫朱明被劫持到祿豐縣雲南省第二勞教所勞教兩年。她被分在勞教所的二大隊,分管警察是蘇中菊,剛到那裏,每天都有人來做她的所謂「轉化」,逼迫她放棄信仰。過了幾個月後,她被分到手工組,繡花、打雜,有時還會到蔬菜組去拔草。二零零二年八月她從勞教所回家。晉寧縣公安局、縣「610」的李正科以及單位保衛科叫她到保衛科去,昆陽磷礦書記胡紅叫她寫保證書,放棄修煉法輪功。從勞教所回家後,單位強迫她內退,每月只拿原工資的80%,一直到二零零四年五月。

二零零四年五月十三日,她在菜市場發「天安門自焚偽案」的真相資料,被一個便衣綁架,他叫來晉寧縣公安局警察將她綁架到縣公安局審訊,問她資料哪裏來的。審訊完後就帶她回家抄家,去了四、五個警察,其中一個叫張永平、一個叫周國順。這些人搶走了她的二十多本法輪功書籍、師父在廣州講法磁帶、煉功帶、大法真相資料、錄音機,抄家後就將她帶到晉寧縣看守所。在看守所門口,她喊「法輪大法好」,說她沒有罪,不進看守所,看守所的副所長韓玉龍就扇她耳光。五月二十六日晉寧縣公安局對她逮捕,縣檢察院一個女的還到看守所來問她的資料從哪裏來的。二零零四年八月二十六日昆明市中級法院法官到晉寧縣法院對她秘密開庭,不通知家屬,判她三年。她不服判決,向省高院上訴,十一月十日省高院的裁定書依然維持原判。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昆礦發[2004]58號文件開除她礦籍,解除與她的勞動合同,從二零零四年五月十三日起,她就沒有了退休工資,一直到現在。

二零零五年二月的一天,當時下著雪,她被劫持到了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二監區,原先負責的警察叫李燕,之後又換成李吉。她每天在監室被罰坐小板凳,在二監區呆了幾個月後她又被轉到九監區,九監區的監區長丁一、教育科科長每天逼迫她放棄信仰、寫三書,幾個月之後她又被轉回二監區干奴工:做衣服,剪線頭。二零零七年一月八日,她從監獄回家,回家後,她就找單位書記胡紅、晉寧公安局政保大隊隊長江永林、晉寧縣「610」主任要求發給她退休工資,他們口頭表示幫助她解決,但一直拖了一年多,到了二零零八年也沒給她解決。

二零零八年一月二十日,她回雲南省牟定縣老家看望父親,一月二十三日,她給隔壁的叔叔講真相並贈送《九評共產黨》,沒想到被他舉報到牟定縣「610」。一月二十四日下午,牟定縣公安局政保大隊隊長姓普帶著三、四個人、以及牟定縣「610」、政法委來到她父親家,公安局的人聲稱有人舉報她,要抄家,拿出搜查證晃了一下,就開始翻箱倒櫃。抄走了法輪大法書籍、煉功磁帶、錄音機。抄家後她被戴上手銬,拉到牟定縣公安局。到了公安局,姓普的這個大隊長及其他幾人輪流對她審訊,審訊到半夜,就將她用手銬銬在床邊上。第二天,一月二十一日給她簽拘留證,把她劫持到楚雄市看守所,十天後就對她逮捕。六月份,牟定縣法院到楚雄對她開庭,判她五年,當時牟定縣檢察院的公訴人叫李建科,審判長姓彭,審判員叫宋一仙。七月份的一天她又被從楚雄市看守所轉回牟定縣看守所,她提出上訴,七月七日,楚雄州中院的裁定下來了,依然維持原判。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的一天她被劫持到雲南省第二女子監獄九監區,專管她的警察是專管組組長梁潔,每天從早上七點開始就坐小板凳,一直坐到晚上,她來例假時不准她上廁所,穿三條褲子,血都順著褲腿流。她一進監獄就出現高血壓的症狀,頭暈,經常住院。二零零九年二月份她被轉到四監區,縫錢包,二零一一年六月二十五日她從監獄回家。從監獄回家的第二天,晉寧縣「610」的辦事員付澤波就叫她到晉寧縣政法委,說給她辦保險,她去了後,不但不給辦保險,還隔三差五就叫她去,後來騙她買部手機,又給她配張電話卡,說方便聯繫。晉寧縣政法委王敏(也是縣「610」的副主任)、付澤波、段運華經常打電話騷擾她,保險一直不給她辦。每逢所謂敏感日,付澤波就打電話給她兒子,叫她兒子看管她,不許她出門。今年八月十五日,王敏、付澤波等人還到她家,她就對王敏等人講真相,告訴他們善惡有報的天理。

二零零八年,她回牟定看望父親給鄰居叔叔講真相,被他舉報,之後他們村四五百人開大會,威脅村民說如果見到法輪功真相資料要上交、要舉報,像她這個叔叔這樣,還給了她叔叔所謂的幾百元錢「獎勵」。去年她叔叔的兒子騎摩托車不知怎麼鑽到大車底下,壓斷了雙腿。

(責任編輯:蒲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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