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桑:最高法爆中國審訊術 凍餓曬烤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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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11月22日訊】隨著十八屆三中會會落幕,「偉大光榮正確」的執政組織在中國實行了一項長達六十六年的惡制——勞動教養制度,終於壽終正寢!儘管這樣,作為中國的百姓,還是有理由歡呼俺們組織——愈發「偉大光榮正確」起來!歡呼本朝領袖——更加「偉大光榮正確」下去!因為這正是十八屆三中全會召開過後,眼下中國宣傳輿論領域的主旋律!

反正俺們組織,不管任何時期、也不管做著什麼,它都是「偉大光榮正確」的!五六年反右,是偉大的;五八年大躍進,是偉大的;六二年搞階級鬥爭,是偉大的;到了六四年搞四清,還是偉大的。直到六六年文革時期四人幫掌權那會兒,俺們組織已經登上了偉大光榮正確的巔峰。可10年後把四人幫趕下臺時,俺們黨卻要比四人幫時代更要偉大光榮正確了!哦,這就是俺們組織的「偉大光榮正確史」!當年犯錯因偉大、他日糾錯更偉大,錯亦偉大、對亦偉大,反正怎麼著都是偉大!

但要若撩起這「偉大光榮正確」的美麗面紗,看看裏面真正的貨色後,好像多少還是有那麼一些不太那麼「偉大光榮正確」的東東。這為中國百姓幾十年來所一直詬病的「刑訊逼供」,應該就是一件不那麼「偉大光榮正確」的事兒!

今年6月27日,主媒發出一條消息:從昨天開幕的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上瞭解到,全國刑訊逼供案件去年下降了87%,目前90%以上的派出所完成功能區改造,詢問嫌疑人過程實現全程錄音錄影。(不知這個87%對應的基礎資料為多少?反正從這類表述上便可以看出,在2012年前公安系統的「刑訊逼供」現像,應該是一個比較普遍的現像——本博注)

今年10月10日,又見主媒報導最高檢:檢察機關刑訊逼供取證不能作逮捕依據。報導稱:一旦認定檢察機關在偵查中存在採用刑訊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犯罪嫌疑人供述和採用暴力、威脅等非法方法收集證人證言、被害人陳述情形的,應當依法排除非法證據,不得作為批准逮捕或者決定逮捕的依據。

昨日即11月21日,又在新浪網看見央視記者轉發的最高法爆料,全文如下:【最高法「微博」:刑訊逼供或凍、餓、曬、烤、疲勞審訊等非法獲取口供應排除】意見要求切實改變口供至上的觀念和做法。只有被告人供述,沒有其它證據的,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認定對被告人適用死刑的事實證據不足的,不得判處死刑。

呵呵,終於「刑訊逼供」的具體手法今日由最高法「坦白交待」了,它就是——凍、餓、曬、烤、疲勞審訊。

原來,這個「凍餓曬烤疲」可能就是建國六十多年來,被中國公安系統一直奉為審訊良方的「五字真經」!今天,由中國最高法之口將它「坦白」於天下,不知當今的公安部頭頭對此又會有什麼意見?又不知最高執政組織中統攬公檢法司系統的中央政法委書記,對此又會是一番什麼心情?

看了最高法的爆料後,我在想:審訊嫌人時,怎麼個「凍」法?是三九天不讓他穿衣服裸在窗外嗎?怎麼個「餓」法?是不交待就不讓他進食進水嗎?怎麼個「曬」法?是三伏天讓他在烈日下享受太陽的光輝嗎?怎麼個「烤」法?此時我的大腦亦出現嚴重智力障礙,因為我實在想不出這「烤」法究竟又能使出什麼手段?難道能逼著嫌犯鑽微波爐不成?可,有那麼大的微波爐嗎?至於怎麼個「疲勞審訊」?這個不難猜!傻子都知道:整他個三天三夜不睡覺,就成!
難道,這真是公安機關這幾十年審訊嫌犯的常規手段?!我沒坐過牢,我真的不知道且也難以想像!

不知我這篇博文發出後,本地的公安機關會不會也把我弄進去,讓我見識見識這「五字真經」?不過真到那時,我也許會大喊:最高法說啦,嚴禁刑訊逼供或凍、餓、曬、烤、疲勞審訊!

不過,真到那時我的呼喊——會有用嗎?我在想:真要是「凍、餓、曬、烤、疲」一起上的話,我會不會最後也會「坦白交待」:我確有反黨、反國、反人民的罪行!我認罪!我要求從嚴、從快、從重對我判決!

這一幕,僅僅是我個人的臆想嗎?這幾十年來,在中國的大地上和歷史中,究竟又上演過多少回?又出現過多少次?誰又能說得清?

2013年11月22日 6時30分

──轉自作者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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