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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装韩日货 十大卖场8成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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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3年11月27日讯】(大纪元记者黄玉燕台湾台中报导)日、韩商品大量在市场流通,但有些商品产地不是日韩,甚至没有中文标示,包装却以韩文或日文呈现,常引导消费者误判为“真实韩日商品”,衍生争议。台湾消费者协会日前对卖场进行采样,发现商品标示不合格率高达8成,其中文具类占9成多最高。

台湾消费者协会日前针对国内陈列贩卖韩、日商品的十大通路商,100文具天堂、日本大创百货、名佳美、东妮百货、思梦乐、美华泰、惠康百货、爱迪生文化世界、台湾屈臣氏、宝雅等,进行商品标示调查。

协会表示,调查人员直接购买外观酷似“韩日商品”共233件,经检视标示内容物后,合格数45件占19.31%,不合格数188件占80.69%;其中文具类不合格数59件占92.2%最高、次为饰品类不合格数21件占91.3%。

另外不合格188件中,完全无中文标示有76件,无品名标示79件、无净重或数量标示91件、无主要成分89件、无厂商名称、电话及地址83件、无制造日期146件、制造商资料不完整138件、无原产地85件,无申诉专线82件。

协会也指出,在233件样品中,标示原产地日本49件,韩国12件,台湾9件,中国大陆52件,越南4件,泰国4件,其他国103件,但其中真实产地为中国或台湾,包装内容却完全以韩文、日文标示,而日本大创百货标榜“荣获中华民国消费者协会获颁第一品牌证书”的广告,已有误导消费者之嫌。

针对这项调查,台中市消保中心表示,233件样品分为一般商品及食品、化妆品,业者如违法,将依〈商品标示法〉、〈食品卫生管理法〉及化妆品卫生管理条例,要求限期改善。违反商标法者,处2万元到20万元罚锾,并可连续罚;违反〈食品卫生管理法〉处3万元到15万元、化妆品卫生管理条例处10万元以下罚锾。

(责任编辑:罗令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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