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美:作為工具的活摘器官者何去何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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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11月08日訊】隨著國際社會的曝光,中共活摘器官這一前所未有的罪惡為越來越多的人所知。對於所有參與了中共活摘器官這一罪行的人,你們何去何從,望慎重考慮。

中共發言人,不管如何用謊言去抵賴活摘器官的罪行,其實都是十分無恥和徒勞的。薄熙來早在2006年就已經親口承認了活摘的犯罪事實。下面的鏈接是在2006年9月13日,時任商務部長的薄熙來跟隨時任中共總理的溫家寶訪問德國漢堡時,接聽電話的一段錄音,錄音中,薄熙來親口承認,是江澤民下令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http://epochtimes.com/b5/13/8/28/n3950806.htm独家录音-薄熙来自曝江泽民令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html?p=all)

活摘參與者同那些迫害法輪功學員的警察、610人員一樣,都是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的工具。表面上你們曾經因參與迫害而得到了金錢和官位的升遷,但是,自己處在多麼危險的地步,恐怕還未曾知道。

當世界上一些國際法庭對江澤民的反人類罪、群體滅絕罪的起訴聲四起時,江害怕被清算、不想承擔責任。於是,江在2004年秘密派人到海外找法輪功談判,揚言只要不在海外起訴江,不追究其迫害法輪功的法律責任,他就願意停止迫害,並美其名曰:給法輪功平反。而作為交換的條件是:將效仿文革結束時,為平息民憤槍斃大批軍人和警察的做法,即法輪功學員被迫害死多少人,就槍斃多少參與迫害法輪功的「610」人員、警察、國安等中共國家公務員,為其償命。他的要求被拒絕了。不單單是江澤民如此心狠手辣,中共的邪惡本質之一,就是漠視生命。所以,參與活摘的人,你的處境不危險嗎?

不僅如此。神目如電,惡報如影隨形。據明慧網報導,河北涿州警察何雪健在派出所值班時,當眾強姦兩名法輪功女學員,其中一位年齡與其母親相當。後來,何雪健患了陰莖癌。在醫治期間,其陰莖和睾丸被全都切除,之後,他三次自殺未成,生不如死。

蒼天有眼,欠什麼就得還什麼。那麼,活摘眼角膜的醫生,你的眼睛能安全嗎?活摘心臟的醫生,你的心臟能安全嗎?……雖然現在你還活著,但已經很不安全了。我們知道,活摘器官的時候,是在活人身上實施活摘手術,而非移植手術。活摘得來的器官,再轉移到別的醫院,由另外的醫生做移植之用。

中國大陸,近十年來,移植手術的數量暴增。人們覺得很可怕。可是,不是每一個活摘下來的器官都能成功的用於移植。移植用的器官,即使是從自己的親人中找尋,也不容易找到合適的配型。更何況,被活摘的人,與那些需要移植的人,根本沒有血緣關係,這種完美配型的難度就更大了。

在古代,一個人做了錯事或犯了罪,會被用刑懲罰;而今,中共卻因一些人不放棄想做好人的念頭,而對他(她)們酷刑折磨、甚至活摘器官。如此黑白顛倒、荒唐至極,為何居然有人能麻木地跟隨著、幹著?請參與者自問。

活摘,是由一個完整的操作體系、脈絡共同配合著犯下罪惡。所以,參與者彼此都是知道的。也就是說,犯罪證據是隱瞞不了的。你不指證,別人也許會站出來指證。如果更多的參與活摘者用直接或間接的方式,詳細揭露中共活摘的細節,那將是很有力的證詞。同時也是參與者贖罪的表現。

古人說「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也許有些人,對中共「無神論」的欺騙之詞篤信甚深,會覺得,反正都很小,做不做沒什麼不同。我們還知道「量變導致質變」的道理,雖然是小事,哪怕是更小的事,只要去做了、不斷地做,就是一個慢慢積攢的過程。從這個角度看,在真正的審判到來之前,盡可能多做一些正面的事情,還是有很大意義的。勇敢地揭露犯罪事實好過惶惶不可終日;放下邪惡的手術刀,好過將魔道走到底。

同樣的一把手術刀,到底是用它救了一個人,還是殺了一個人,這是天壤之別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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