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今日】:前納粹高官危害人類罪被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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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12月16日訊】(大紀元記者馬穎慧綜合報導) 前納粹德國高官,在猶太人大屠殺中「最終解決方案」的執行者,阿道夫•艾希曼(Adolf Eichmann,1906年3月19日-1962年5月31日)於1961年12 月15日在耶路撒冷被以色列法庭以危害人類罪等罪名判處死刑。

據悉,出生於德國索林根的艾希曼在奧地利度過了其童年時代,由於他小時候膚色較深,甚至還曾被同齡的孩子嘲笑為猶太人。

成年後一直碌碌無聞的希爾曼於 1932年加入了奧地利納粹,由於奧地利納粹於1933 年被奧地利政府定位非法組織,所以艾希曼離開奧地利前往德國。

1934年由於負責德國南部巴伐利亞州達豪鎮達豪集中營(Konzentrationslager (KZ) , Dachau)希爾曼受到被稱為『金色野獸』、『鐵心腸的人』的納粹黨衛隊重要成員海德裡希(Reinhard Tristan Eugen Heydrich)的賞識。

1942年1 月20 日,艾希曼在柏林西南部萬湖的一個別墅出席了納粹德國官員討論猶太人問題最終解決方案的萬湖會議,落實了對猶太人系統的大屠殺。 艾希曼在1960年以色列的審判中表示,在萬湖會議上那些納粹德國官員使用了「消滅」(extermination)和「毀滅」(annihilation)等詞來形容他們針對猶太人的態度。
萬湖會議之後,艾希曼便被任命為負責屠殺猶太人的最終方案,負責將猶太人移送至集中營的和屠殺猶太人。六百萬猶太人由於這個最終方案而死亡。

二戰之後,艾希曼被美國俘虜,但是後來越獄逃跑,匿名藏匿在阿根廷的布宜諾斯艾利斯。

在那裏,一位大屠殺倖存者的女兒與艾希曼的兒子成為情侶,但是女孩的父親對於艾爾曼的身份起了疑心,並通報了以色列情報機構。

1960年5月, 十幾位以色列情報人員開始了複雜的抓捕行動。 他們當時使用著假名「裡卡爾多•克萊門特」的艾西曼偷偷拍照,並將獲得的照片與其在納粹黨衛軍檔案中的照片進行對比,而其耳朵的輪廓透露了他的身份。

於是1960年5月11日,在希爾曼回家的路上,一組以色列情報機關人員將他蒙頭塞入汽車中,他們從艾斯曼身上仔細查找檔案記錄的傷疤,當發現傷疤後,他們知道,他們逮到了希爾曼。

開始審問希爾曼時 ,艾爾曼先報了一個德國假名,後又報了一個阿根廷假身份, 直到第三次,他才承認:「 我是阿道夫•艾希曼。」

隨後以色列的情報人員通過以色列航空公司的一名前僱員悄悄將希爾曼偽裝成一個生病的航空公司僱員帶離阿根廷,整個過程完全沒有驚動阿根廷政府。

當以色列首任總理大衛•本•古裡安(David Ben-Gurion)在以色列議會上宣佈抓獲艾希曼的消息時,舉世震驚。艾希曼被以反猶太人罪,反人類罪,戰爭犯罪和參加犯罪組織等15項罪行起訴。審批持續了8個月,期間99名大屠殺倖存者出庭作證。

但是艾希曼當年對於所有指控,皆以「 一切都是以命令行事」作答,卻引發了人們對於那些執行命令,掌控生殺之權的人的犯法行為的深思。因為二戰之後,對納粹戰犯、間諜、告密者的懲辦時,他們都自稱自己是以服從命令為天職的軍人,他們殺人是在執行命令,而按照當時的法律,其行為並不違法。

對此當年美籍德國猶太哲學家漢娜‧阿倫特表示,這是一種被正常化的邪惡,可以使行惡者以職責做藉口而逃避靈魂的譴責甚而拒絕承擔責任,他們甚至可以將犯罪(謀殺)視為自己的「正當」 甚至「高尚」 的職業,並以罪惡能夠讓他們陞官發財,有利可圖,是他們謀生的手段和來源等藉口而變成合法的犯罪狂,造成這種反人類罪的罪惡在社會中迅速繁殖,最後波及整個社會,將整個社會拖入罪惡的深淵。

因此,以色列法官最後裁決「 惡法非法」,表示法律必須體現人性、人道,否則無異於一群強盜制定規則在內部分贓。那些執行納粹法律的納粹軍官,間諜, 告密者由於執行的是屠殺猶太人的殘忍的惡法,出於人道和人的良知,他們都應該拒絕執行這種惡法,可是他們卻執行了,這說明他們對於被害人沒有最起碼的同情心,而他們的行為給受害人帶來的災難性後果,足以定他們為有罪。

雖然艾希曼曾提出上訴,但以色列最高法院最後裁決維持原判,並於1962年5 月31 日夜間被處以絞刑,這是以色列有史以來第一次死刑判決。

(責任編輯:李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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