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多位律師論廢死刑及刑訊逼供 江西高院遞狀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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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12月22日訊】(自由亞洲電台)中國各地四十多位律師星期六雲集江蘇省蘇州市,就死刑及刑訊逼供等問題表達立場。大部分與會者認為,在死刑可能被人濫用的環境下,只有廢除、方可避免冤案。會上還以江西樂平命案為案例,質疑刑訊逼供所得證據。此外,樂平案的四位律師星期五向省高院遞交申訴狀時,一度遭法警控制。

中國官方統計顯示,每年有近兩千人被判處死刑,其中超過半數被執行死刑。四十多名律師星期六在蘇州舉行研討會,探討死刑是否應該廢除。組織者唐天昊律師當天下午在會場告訴本台,這次會議主題包括對江西樂平冤案進行分析:「我們四十人左右,就樂平冤案組織研討會,今天正在蘇州研討關於死刑,因為此案也是死刑冤案的案例之一,所以這次是著重以此案為主」。

與會的山東律師張維玉說,絕大多數贊成廢除死刑:「大部分人認為中國的死刑應該廢除,但也有一些人小部分人不同意。我認為還是應該廢除的,因為死刑相當於傳統的對報復的支持,人的生命任何人都沒有權利去剝奪」。

在中國的司法過程中,存在不少冤假錯案,特別是在所謂的嚴打期間,被判死刑者,通常會因為犯案時間正處於嚴打期間而被剝奪上訴的權利,也有法律人士認為,死刑被濫用的案例屢見不鮮。

死刑申訴人方春平委託的張律師說:「特別是現在中國司法制度不是那麼公正,很多是為了滅口,先把人處死,為了保護體制內的一部分人,這是濫用死刑的一個方面。今天上午討論主要是針對國際公約進行討論,下午對樂平案件進行研討」。

據介紹,2000年5月江西省樂平市發生一起搶劫、強姦、碎屍案,受害者有兩人,當地五位村民被控犯案。但事隔多年,另一名男子自承犯下本案。今年11月,維權律師唐天昊認為原本被抓捕的被告在酷刑下招供,該案犯罪事實過程等方面存在大量疑點乃至無法證實,一審法院判處四被告死刑,後改判死緩。但2011年,另一名嫌犯被捕,他供認犯有上述案件,但被法院退回偵查。

唐天昊一方面作為辯護人、申訴代理人,另一方面也呼籲當地司法部門能堅守法治底線,本著客觀公正、有錯必糾的原則重新徹查此案。

張維玉律師說,當時四名被告的口供有自相矛盾之處,而且還受到刑訊逼供:「在嚴重酷刑之後,對他們的口供材料進行定罪,這次材料中有很多矛盾的地方,還有現場物證沒有調取或更不調取不到,因為犯罪工具及被殺死女子的屍體都沒有找到,這次情況下定罪並判處死刑,肯定是不合適的,後來當然改判死緩,我們認為他們無罪」。

他說,四人在獄中多次絕食抗議:「這麼多年來一直沒有間斷申訴,他們的家屬也多次到省、北京上訪,我的當事人方春平的父親因為上訪,被北京西城區法院判四個月的拘役,他的妻子、母親都因為上訪被拘留過。即使這樣,他還是堅持不停申訴」。

星期五(20日)四名被告的代理律師到江西省高院遞交申訴材料,一度遭到當局控制。唐天昊律師說:「我與張維玉律師、秦雷律師、朱廣陽律師、賀少林去遞交樂平冤案申訴狀,他們認為在這種場所不能拍攝,法警控制大家,今後經過我們爭取,得以圓滿解決」。

長期關注中國司法狀況、日前被《中國新聞週刊》評為「影響中國」2013年度法治人物稱號的北京律師浦志強認為,刑訊逼供有多種形式,包括暴打嫌疑人、長時間日曬、雨淋、威脅、報復家屬等手段:「刑訊逼供的方式因為中國的被告人和犯罪嫌疑人基本行沒有明確的沉默權,審訊時,律師在場的情況基本不存在,證據排除的原則基本沒有貫徹、啟動,所以刑訊逼供背後的理念是口供為王,或多或少、程度不同的非法取證的情景,在各種刑事案件中都存在」。

他表示,如果不從立法層面解決這些問題,冤案將繼續上演:「如果沒有從立法和證據採信上,排除這一類取證方式,那麼刑訊逼供或刑訊逼供的變種就永遠不可能根治」。

以上是自由亞洲電台特約記者喬龍的採訪報道。

(責任編輯: 辛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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