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媒:朱承志被釋放稱「煉丹爐中的238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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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02月02日訊】(德國之聲報導)2月1日,邵陽維權人士朱承志被「釋放」回家,但依然處在「監視居住」中。代理律師劉曉原表示,邵陽警方作出一個遲到的「明智」決定,整個案例顯示出「維穩之下公權力任意對公民自由權利的侵犯」

維權人士王荔蕻發出信息,朱承志於2月1日被「釋放」回家,但邵陽警方對其強制措施並未解除,改在家中進行「監視居住」。

德國之聲與朱承志本人取得聯繫,他笑稱自己被警方在看守所及「秘密賓館」羈押的238天「像不聽話的孫悟空被關進煉丹爐中一樣」,暗指當局對其打壓並不會使其改變維權的初衷。因為擔憂警方「監視居住」規定,德國之聲未向朱承志訪問被關押細節。

近日,中國知名維權人士、網名為「屠夫」的吳淦發起「到邵陽旅遊、探訪朱承志家人及送年貨」行動,遭邵陽警方阻截,多位中國網友跟進接力探訪,網友也戲稱邵陽警方對朱承志及其他維權人士的非法羈押行為,將邵陽打造成了中國的又一個「東師古」。另在朱承志被羈押期間,維權人士王荔蕻、吳淦、中山大學教授艾曉明、中國新媒體人北風先後發起「網絡聯署呼籲釋放朱承志」、「內陸百名人士呼籲港人關注朱承志」。 網友也就此事熱議,認為只有行動才會改變中國人權現狀。

因發佈邵陽工運領袖李旺陽「離奇死亡」後的視頻和照片,2012年6月8日,朱承志被邵陽警方拘留10天,期滿後未予釋放;因朱承志拒絕在警方的「不關注李旺陽事件保證書」上簽字,7月25日,邵陽警方向其家人發出正式逮捕通知,理由是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12月24日,此案正式移送檢察機關;2013年1月4日,代理律師劉曉原至邵陽要求會見朱承志未果,當日檢察機關將此案退回公安局,公安局當日向朱承志家人下達變更強制居留措施通知,改為在秘密地點」「監視居住」半年;1月16日,朱承志家人獲准會見朱承志,警方再次暗示「只要朱承志保證不再關注李旺陽事件,一切都好說」。

「邵陽警方作出一個太晚的『明智』決定」

劉曉原在接受德國之聲采訪時,分析此番邵陽警方「釋放」朱承志的原因,在律師介入案件、國際社會關注的背景下,國內網友的行動成為撬動了邵陽警方對朱承志強力維穩措施的重壓,使得他得以釋放。

劉曉原表示:「邵陽警方從維穩這個角度來出發,擔心大批網友過來會被社會廣泛關注,因為朱承志的案件不能從事實、法律上來指控他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 ‘,這是很荒唐的。如果網友不停發貼,不停探訪,他們也擔心李旺陽案件再被社會廣泛關注。放朱承志回家應該是一個明智的決定,但這個決定來得太晚了。」

「動用公權力限制民眾自由」

劉曉原也強調,從法律上來說,朱承志並未真正獲得自由,目前是在家中「監視居住」,作為代理律師,他依然在跟進此案,已在昨日和邵陽檢察院聯繫,距2月3日公安局補充偵查的期限已近,檢方表示未收到邵陽公安局的補充證明等。

劉曉原請網友在歡呼朱承志”回家”的同時,繼續關注案件走向,案件可能有三種結果:一種是檢方收到公安補充證據後,繼續對朱承志提起公訴;一種是檢方認為 證據不足,要求公安局再次補充偵查;最大的可能性是檢方裁定證據不足,不予起訴。但據中國維權人士左曉環案例經驗,警方有可能在不予起訴後繼續限制朱承志 的自由。

劉曉原也認為在朱承志案例的整個過程中,體現了中國當局和地方當局在維穩模式下,任意動用公權力限制公民自由權利的現狀:」為了控制李旺陽事件,他們才控制朱承志的自由,他們非常明白朱承志的行為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是毫無關係的,明明知道他不涉嫌犯罪,但出於維穩目的,而動用刑事手段壓制民眾和限制民眾的自由。」

(責任編輯:郗古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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