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四川米易縣執法官員遭報早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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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04月15日訊】繼米易縣法院刑事庭庭長周開瓊因昧著良心誣判修煉「真善忍」的好人,遭惡報患乳腺癌之後,米易縣又一個迫害法輪功的法官遭惡報患癌症斃命,他就是米易縣法院院長唐良宏。

唐良宏,男,一九六二年出生,任撒蓮鄉惡黨書記及米易縣法院院長期間,跟隨中共惡黨及江澤民流氓集團,積極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於二零一二年年底死於肝癌,年僅五十歲。

從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以來,中共惡黨及江澤民政治流氓集團,利用掌握的整部國家機器悍然發動了這場對全國億萬法輪功煉功群眾的血腥迫害和瘋狂迫害。唐良宏曾經擔任米易縣撒蓮鄉惡黨書記和米易縣法院院長,積極跟隨江氏流氓集團,瘋狂迫害法輪功學員,犯下了滔天罪行。

「法輪功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

法輪功是佛家上乘修煉大法,是以宇宙特性「真善忍」為指導的真正性命雙修功法。法輪功修煉者有很高的心性標準,從做一個好人做起,做到「打不還手、罵不還口」,不求名不求利,做事先考慮別人,發生矛盾找自己的不足。

修煉者通過修煉法輪功,普遍告別了疾病和痛苦,得到了身體的健康;大法直指人心,使修煉者的思想得以淨化、道德得以回升,家庭和睦、鄰里和諧,對社會的穩定、治安狀況的好轉和兩個文明的發展起到了巨大的正面作用。正如一九九八年以喬石為首的老幹部在對法輪功做了詳盡調查後所得出的結論:「法輪功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

大法洪傳,米易縣撒蓮鄉是受益最大的地區之一

撒蓮鄉三大隊一直缺水,特別是旱季,莊稼無水澆灌歉收,甚至無收。過去,農民為了爭水灌地,吵嘴打架的事經常發生,甚至出現過傷人的事件。一九九六年,三大隊有三十五位農民修煉法輪功後,他們想問題做事情都先為別人考慮,缺水的季節,他們主動讓其他農民先放水灌地,他們後灌。從此再也沒有發生為爭水打架的事了。

一九九八年發生特大洪災,撒蓮拖長河溝路段的公路上淤泥積了二尺多深,多輛汽車、摩托車翻在溝下面,有的陷在淤泥中,不能前行,也不能後退。電話告知養路段,他們忙搶修國道公路;告知政府,他們沒有這筆經費。附近的二十多名法輪功學員知道後,自動帶上工具用了八、九個小時,將公路上的淤泥全部清理,使車輛得以順利通行。法輪功學員的善行義舉受到社會的普遍關注和高度評價,無不讚譽法輪大法是高德大法。

明知故錯 助紂為虐

二零零零年至二零零五年,唐良宏任撒蓮鄉惡黨書記,正是中共惡黨迫害法輪功的高峰,為了實現江澤民「三個月消滅法輪功」的目的,唐良宏不遺餘力,成立了以惡黨副書記何富強、副鄉長陶雲春及武裝部長、治安員等組成撒蓮鄉「六一零」(中共凌駕於法律之上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機構)辦公室,把對法輪功的迫害作為全鄉壓倒一切的中心任務,肆無忌憚的迫害法輪功學員。據不完全統計,撒蓮鄉法輪功學員有二百多人次遭暴力洗腦;二百多人次遭綁架、抄家、關押;十二人被非法勞教;五人被非法判刑;一人被單位開除;三百多人次遭到經濟勒索,金額達二十多萬元。

在法輪功案件的審理上,唐良宏完全聽命於「六一零」的指揮,包庇、縱容國保警察對法輪功學員綁架、抄家、搶劫、關押、刑訊逼供的違法犯罪行為,包庇、縱容檢察機關對法輪功學員的非法起訴、誣告陷害,助紂為虐。對按照「真善忍」標準做好人的法輪功學員殘酷迫害,捏造事實,顛倒黑白,妄加定罪。二零零六年至二零一一年唐良宏任米易縣法院院長期間,有九名法輪功學員遭法院誣判。

多行不義必自斃

有道是:「善有善報、惡有惡報」,「多行不義必自斃」, 唐良宏聽命於「六一零辦公室」,迫害一群「打不還手、罵不還口」,處處為別人著想,遇到矛盾找自己的不足,按照真善忍標準做好人的修煉者毫不手軟,明知是錯的卻硬要一意孤行。唐良宏已經喪失了一個執政者和執法者的道義、喪失作為一個人應有的良知,為天理所不容!

節選於 《明慧網》
責任編輯 林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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