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外交部官員被非法綁架 北京公安局遭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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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04月28日訊】(大紀元記者唐銘報導)近日被非法關押的北京外交部檔案館三等秘書陳由邦委託律師起訴北京市公安局非法綁架罪,引發民眾熱議。一個月後北京市公安局下了批捕通知書。陳由邦的辯護律師程海於上月對此案作了無罪辯護。他告訴記者,信仰法輪功無罪,宣傳法輪功也無罪,辦案的公檢法人員反而存在一系列涉嫌犯罪行為。近日,在關押中的陳由邦作為控告人,控告北京市公安局、朝陽區檢察院、朝陽區法院等42人涉嫌徇私枉法罪。

外交部工作人員失蹤

外交部檔案局的工作人員陳由邦於去年11月10日失蹤,原因不明。據陳由邦的朋友介紹,當其致電外交部詢問時,外交部居然說沒有這個人。還好百度還有保存的信息,顯示外交部確實有陳由邦的存在。

陳由邦的朋友質疑中共外交部說:「真的這麼無恥嗎?無恥到可以集體性說謊?這還是人的社會嗎?還有法制嗎?」泱泱華夏不應該出現一個人隨便消失的荒唐情況,更何況是一位外交部供職的要員。現在外交部集體不承認有陳由邦的存在,

有民眾質疑表示,外交部不是法外之地!北京的扶民表示,連外交部的人都可以被失蹤,這個國家讓人寒心!也有民眾說,看到一次轉一次,這叫甚麼世道。

在各種輿論下,一個月後終於有了陳由邦的消息。據《明慧網》消息,12月19日,陳由邦的家人突然接到朝陽區派出所電話,說北京市局因陳由邦修煉法輪功,下了批捕通知書。家人欲哭無淚,十歲的孩子想爸爸。家裏還有腿不好的年邁老母以淚洗面,思念孝順的兒子。

律師:信仰法輪功無罪,辦案人員涉嫌犯罪

北京市朝陽區檢察院向北京市朝陽區法院起訴陳由邦「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辯護律師程海對大紀元記者表示,陳由邦信仰法輪功無罪,宣傳法輪功也無罪,2013年3月26日他在朝陽區法院已作了無罪辯護。

他認為,本案指控陳由邦犯罪沒有事實依據,是一個徹頭徹尾的假案,首先,起訴書把法輪功宣傳品認定為邪教宣傳品沒有法律依據,法律、全國人大(常委會)都沒有認定,也沒有授權任何機構認定何為邪教組織和邪教宣傳品。翻遍所有法律、全國人大決定甚至兩高司法解釋,均沒有發現明確規定法輪功宣傳品是邪教宣傳品。法律制裁的是犯罪行為,法輪功是否是邪教與陳由邦和本案都沒有關聯性。

其次,辦案的公檢法人員存在一系列程序違法涉嫌犯罪,偵查人員拘留陳由邦時沒有出示警察證、沒有送達他拘留決定書,違反刑訴法和警察法的相關規定。

律師閱卷時,朝陽區檢察院公訴人張欣拒絕提供偵查機關移送審查起訴的錄像光盤供查閱複製,經投訴仍拒絕糾正。朝陽區法院也有很多違法行為。

因為辦案人員明知沒有法律依據而去辦理,實際上司法工作人員已構成徇私枉法罪,因此,北京市公安局和其朝陽分局20多位辦案警察,批准逮捕、起訴的朝陽區檢察院人員,都涉嫌徇私枉法罪。如果朝陽區法院本案合議庭成員和審判委員會成員判決陳由邦有罪,也涉嫌該罪。

陳由邦起訴北京市公安局等工作人員42人

近日,現被非法羈押于北京市朝陽區看守所的陳由邦作為控告人,控告北京市公安局徐勇、葉有忠、楊建國、胡宜彪、趙清晨、楊夢、張英男、郭少松、宋來如、曹然,朝陽區檢察院張欣,朝陽區法院李曉和陪審員李欣、馮輝等42人徇私枉法罪,要求追究其刑責。

他在起訴書中說:既然法律沒有明確規定信仰法輪功、散發法輪功宣傳品是犯罪,辦案的公檢法人員明知,辯護律師也反復向他們明確表達了此辯護意見,明知追究我犯罪沒有事實和法律依據,仍然堅持追究我刑事責任,根據上述規定,辦案的公檢法42人以上就涉嫌徇私枉法罪。

按照中國法律,我是無罪的,卻被北京市的公檢法人員數十人徇私枉法追究刑事責任,人身自由受到嚴重侵害,請求你單位履行法定職責,維護控告人合法權益,維護法律尊嚴和國建法治,依法追究上述犯罪嫌疑人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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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江啟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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