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者:解決食品安全問題需重典和監管並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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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05月17日訊】(自由亞洲電台)中國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星期四就保健食品打擊「四非」專項行動召開新聞發佈會。有部門負責人會上表示,要讓食品安全領域不惜害命人傾家蕩產,人頭落地。

中國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星期四在新聞發佈會上說要打擊的所謂「四非」一是指打擊保健食品非法生產行為,如地下黑窩點生產或企業未經許可生產保健食品等;

二是指打擊保健食品非法經營行為,比如以會議講座等形式違法銷售保健食品等;

三是指打擊保健食品非法添加行為,如在生產減肥、輔助降血糖等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藥物等;

四是指打擊保健食品非法宣傳行為。

對此,中國監督網編輯王金祥表示,打擊「四非」成敗與否主要看政府執法的力度。

「執法力度不夠,特別是有些地方地方保護主義嚴重,有些地方政府官員為了當地政府的稅收利益可以對違規違法企業不是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不作為,就是乾脆保護和收受賄賂。」

按照王金祥以上提出的觀點看,聽眾不難理解為什麼中國有學者提出,治理中國食品安全問題應該首先從建立法治政府入手;涉及「民以食為天,食以安為先「的問題,政府那只有形的手必要時必須發揮執法和監管的作用。

不過,北京律師劉曉原表示,解決中國食品安全問題是一項長期的任務,不能以單單嚴打的思維方式對待。

「實際上,嚴打不能徹底解決問題,只能治標不治本。中國1983年的嚴打就是個例子,判了那麼大死刑,並沒有襯底解決問題。有些問題單靠嚴打解決不了問題,它只是一個手段,更多的可能要加強監管。不久前監管而只嚴打有些犯罪者就有僥倖心理的存在。」

似乎是要糾正以往運動式的治理方法,中國政府近日針對食品安全犯罪問題出台新的司法解釋,從法律層面首次明確生產和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和生產銷售有毒食品罪的量刑標準。例如,利用地溝油加工食用油最高量刑可判死刑。與此同時,國家食品監督管理人員玩忽職守或利用職權最高量刑可判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王金祥表示,中國食品領域的犯罪者主要是故意犯罪,知法犯法,與西方等國家的失誤和事故等不同。

「中國的食品安全犯罪者是為了謀取經濟利益,不顧消費者的身體健康,唯利是圖,故意犯罪居多,無意失誤犯罪的極少。」

食品安全問題將來能否被解決?

劉曉原表示,任重而道遠。

「食品安全問題現在的確在中國引起了方方面面的重視。然而,食品安全問題是多年積累下來的,短時間內可能解決不了。要解決唯有久前監管,動員全社會重視食品安全問題。 現在食品安全問題不是個別現象,而是出現在許多食品上面,暴露的問題越來越多。」

在中國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星期四舉行的新聞發佈會上,有官員表示要懲罰食品安全領域的謀財害命者要達到傾家蕩產和人頭落地的嚴厲程度,這可謂「狠話」。現在關鍵的問題是如何將「狠話」按照法律規定和程序付諸實踐。

以上是自由亞洲電台記者聞劍的採訪報道。

(責任編輯: 林遠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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