酈劍鋒:迫害人的罪行不能以賠償了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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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05月19日訊】中共最高人民法院於5月17日下發通知,根據國家統計局公佈的2012年城鎮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即原「全國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 47593元的數字額, 決定對2013年的國家賠償涉及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權的賠償標準進行調整,具體數額由上年的每日162.65元調為每日182.35元,增加了19.7元。

我們簡單查一下,1995年1月1日《國家賠償法》開始實行後,歷年的補償標準大致為:1995年17.76元;2005年63.83元;2006年73.3元;2007年83.66元;2008年99.31元;2009年111.99元;2012年162.65元。

國家賠償標準的逐年提高,按照常理和一般人的認識,應該算是「進步」了。但實際上,這種「進步」任何一個中國人都不能附和不能贊同。

我們可以看這樣一個基本事實。60多年來,中共以整個國家政權的名義,任意侵犯公民個人基本人生自由和生存權的實例已經數不勝數,每天都在發生,中國人還整體上遭受中共的暴政摧殘。「重慶打黑」對民營企業家的刑訊勒索以及前一陣馬三家勞教所披露出來的部分堪稱地獄般的折磨事實,已足以讓所有中國人無語。這當然不是個案,而是中共治下普遍現象。難怪有學者總結出一套中共經典的「辦案模式」(也可稱作「冤案模式」):

「抓進去(已屬非法)——政法委協調(領導)——公檢法三家『兄弟單位』聯合辦案(協調配合)——命案必破、疑罪從有(原則)——刑訊逼供(手段)——屈打成招、定罪(冤案誕生)——被害人『復活』——平反、賠償」(結果),整個程序就像一條龍的流水線作業一樣,非常簡單不過。佘祥林、趙作海、浙江張氏叔侄強姦案、河南李懷亮案等等,所謂「鐵案」全是這樣一個模子裡生產出來的。

可見,其一,這種侵犯人身自由的冤案並非緣於政法公安機關的偶然工作失誤,而是故意為之,故意顛倒黑白!權力操自我手,我就要這麼做,我就是法律,誰奈我何?

其二,當人們不滿並質疑真相時,可以依恃權力或百般抵賴或拖延消磨時日,實在掩飾不了,比如像上面幾個事件中被害人突然「死而復活」,「國家賠償」隨之粉墨登場,賠錢了賬。至於這部分錢哪來的:國家出的?百姓出的?就管不了那麼多,但誰都知道羊毛出在羊身上。

這種所謂的國家賠償,其實與「平反」一個樣,實質上扮演了為中共各級權力部門遮醜的角色,等於助長其作惡而不受懲罰。我肆意侵犯中國人的人身自由權利,故意施行各種迫害(包括政治迫害),最後不檢討不道歉不吸取教訓,通通以平反或國家賠償(當然還有很多冤假錯案不予平反賠償的)來應付了事。如此玩弄花招,以至於對中國人的鎮壓迫害就像家常便飯一樣從未間斷,並形成惡性循環。這可以看作是中共搞「國家賠償」的本質。

當然,中共統治中國60多年,遠非侵犯公民人身自由這麼輕描淡寫。中共不僅僅是侵犯自由的問題,而且還不停地揮刀殺人,8000萬冤魂,就是這麼來的。連續14年對法輪功的大規模迫害中,也已造成幾百萬法輪功學員死亡。

現在,幾乎是人人都知道了中共及其江澤民集團的滔天罪惡。殺了這麼多人,心安理得、漠然置之肯定是不行的,這個道理誰都懂得。平反招數,以及搞點國家賠償之類也不可能行得通。涉及法輪功就上億人,估計賠也不太好賠呢。幾百萬法輪功學員被奪去生命,是根本無法通過任何辦法來解決的。

現在中國亂象叢生,天災人禍不斷,民怨沸騰,已呈全民反迫害之大勢。內鬥紛爭不斷,堡壘可能自內部瓦解;本質暴露,又已經失盡人心,不再有任何公信力,隨便拿出任何一個發生的公共事件,幾乎沒有人還相信中共的說辭。中國人對中共已不存在任何幻想。

面對如此困境絕境,單憑一點點經濟等領域無關痛癢的改革、抓點腐敗典型等等舉措,是不可能扭轉乾坤的,在體制內無論怎樣做都是抱殘守缺難有作為。因為你已經失信於民在先,又改變不了世風日下的局面,更沒法挽救和喚回人心。

中共官場上現在流行一個似是而非的說法,就是把很多事情推進不了的原因歸結到「既得利益集團」頭上,大講什麼既得利益集團如何設置障礙,如何阻礙改革;再不就是將責任推給一部分腐敗分子。說輕了這是未找到問題與癥結的主因;說重了這是在為自己開脫,想推卸責任。姑且不論誰才是真正的「既得利益集團」,反正老百姓不可能是「既得利益集團」一份子吧?

「既得利益集團」、僵化極左分子不能說不存在,但很顯然它們都不是中國一片亂象的真正原因。中國目前面對的焦點與核心是中共和江澤民一夥雙手沾滿中國人民鮮血的問題,是數十年瘋狂作惡將要遭受報應的問題,是目前已到了最後關頭要被清算的問題。作為當權者來說,眼睜睜地看著上億的善良好人在中國這樣的國度裡被一個個迫害,到現在還在不停地騷擾、抓捕、強行洗腦轉化、判刑、酷刑,幾乎無所不用其極,原來10幾年前的政策也還在照舊延續,連辯護的正義律師都不時被毆打甚至關押起來,你說你幹什麼事情能夠讓人信服?治大國也不能這麼個治法吧?

蓄意侵犯公民人身自由不能靠賠償來解決;對迫害法輪功更不能聽之任之。重慶王薄事件、活摘器官、馬三家的被曝光,所有這些都是歷史給予的機會。時間不等人,歷史機遇可能瞬間即逝。抓住這最後的機會,怎樣順應天象,順應「天滅中共」大勢,方是珍惜自己珍惜未來的理性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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