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媒:劉醇逸知悉前助手欺詐行徑 也當被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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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05月07日訊】(大紀元記者徐進編譯報導)紐約市主計長劉醇逸的前競選財務主管侯佳和前競選籌款人潘心武,被紐約曼哈頓南區聯邦法院的大陪審團定罪。侯佳被定企圖電匯欺詐,妨礙司法公正罪和做偽證罪,潘心武被判企圖電匯欺詐和串謀電匯欺詐兩項罪名成立。法庭宣判定於9月20日舉行,屆時,侯佳將面臨獲刑最高45年的刑期,潘心武將面臨可能高達40年的刑期。

《紐約郵報》報導,陪審團成員認為,劉醇逸知曉他的競選團隊的策略和欺詐方式,也應受到指控。

紐約市主計長劉醇逸的前競選財務主管侯佳(中)被紐約曼哈頓南區聯邦法院的大陪審團定罪。(Samira Bouaou/大紀元)

紐約市主計長劉醇逸的前競選籌款人潘心武(左)被紐約曼哈頓南區聯邦法院的大陪審團定罪。(Samira Bouaou/大紀元)

陪審團成員:劉知道這些事 也應受到指控

《紐約郵報》報導,目前劉醇逸在這起案件中還未受到指控,但當該報記者問其中的一位陪審員:劉是否應該受到指控時,回答是「對,在某些方面,(劉)應該受到指控。」

這位來自紐約布朗士(Bronx)區的陪審員German Cruz說:「我認為,劉知道這些事情的經過。但目前還沒有獲得證據,說明他知悉這些經過。」

Gruz說,聯邦調查局「調查這起案件」的「主要原因」就是劉醇逸。Cruz說:「劉知道這些事的底細。為你工作的人當然知道你想要的是甚麼,這是個常識。」

檢察官:將繼續追查劉醇逸及籌款欺詐案

檢察官表示,劉醇逸知悉其助手在為自己籌款時採取了非法和欺詐行為,雖然目前檢方在此案中尚未指控劉,但對他的調查還在繼續。

5月1日,受理此案的聯邦檢察官認為,劉醇逸知悉他在競選過程中,通過違反競選募捐法而得到了數額如此之高的捐款。

另一位檢察官Justin Anderson說:「如果競選人不瞭解自己獲得的捐款來自哪裏,他就不該利用人頭募款的方式,為自己籌資。」

檢察官:劉前助手對競選籌款法 狠狠插上一刀

《紐約雜誌》說,美國紐約曼哈頓區檢察官Preet Bharara表示,侯和潘「對紐約市競選籌資法的核心,狠狠地插上一把刀。為了讓競選人坐上市主計長的交椅,他們通過收買和腐敗的做法,為其開展競選活動,違反了禁止非法籌款的法律。」

Bharara說:「這起案件說明紐約人對競選過程的擔心是有理由的,紐約人有權要求競選過程公平、開放和誠實並保證競選籌款法不會遭到破壞。」Bharara說:「通過對這兩人定罪,我們希望能夠重塑公眾(對紐約)的信心。」

5月2日法庭在經過了7個小時的審議後,宣讀了對兩人的裁判。法庭宣判定於9月20日舉行,屆時,侯佳將面臨獲刑最高45年的刑期,潘心武將面臨可能高達40年的刑期。

劉醇逸讚許被判罪助手及其競選活動

面對其競選助手被判罪,劉醇逸卻對其副手和他們的競選活動表示讚許。劉說他「對自己競選過程中的做法,感到驕傲」,並表示不打算退出紐約市長的競選。

《紐約雜誌》報導,劉在5月2日的一個新聞會上說:「我對自己競選活動的操作方式感到驕傲。我一直都是這麼說的…我將繼續參加紐約市長的競選。」他還稱讚侯佳「非常有能力」並「是個好人」,但他沒有讚許潘。

《紐約雜誌》指出,劉的問題在於作為主計長,他的責任是確保下屬的做法在財務方面不出問題。許多時事評論員對《華爾街日報》說,如果劉對自己的競選活動都不能有效管理,人們很難看好他如果成為市長後的表現。

(責任編輯:李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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