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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非銀行業辦理網路儲值 有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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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1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吳靜君台北11日電)非銀行業想要從事第3方支付儲值,引發爭議。金管會表示,若是由經濟部主導,金管會可以接受新型態交易方式,在一定金額以下可以虛擬帳戶。

非銀行業想要從事第3方支付儲值,引發爭議。網路家庭董事長詹宏志近日連續質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不開放非銀行業者從事第3方支付儲值,與世界的作法背道而馳。

金管會主張第三方支付業者不得經營儲值業務等政策,卻同意銀行與大陸可儲值第三方支付業者合作,詹宏志也質疑這是自相矛盾。

金管會表示,現行規定是由銀行業辦理第3方支付儲值。但行政院若同意由經濟部主導,由非銀行業經營多用途支付儲值業務,並且能夠確保交易安全、洗錢防制,金管會願意接受新型態的交易模式。

金管會表示,在一定金額以下,民眾可以開虛擬帳戶;但是一定金額以上,還是要實名帳戶(確認身分)、分帳管理,讓銀行可監督之外,且金管會可追查金流防制洗錢。

實際上,金管會已經對於國外的非銀行業辦理儲值業務的相關業務進行研究;金管會表示,國外業者是採取「信託」的方式且是分帳的管理。

金管會原先的基本立場是,款項最後還是流到銀行並且分帳管理,讓銀行業可以監督,以確保網路交易安全、保護民眾權益及洗錢防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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