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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朝卿律師請假 對質庭期順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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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1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恆立南投縣13日電)南投地院原定今天開庭審理南投縣長李朝卿涉收工程回扣貪污案,安排與證人對質,因被告3名律師全請假,庭期順延至7月。

南投地檢署對於被告李朝卿的辯護律師向院方請假造成庭期順延的動機不願多做揣測,只表示,此案為社會矚目重大案件,檢方立場是希望能密集審理,讓全案審理儘早有結果。

李朝卿被控收取回扣、收受賄賂貪污案,南投地方法院5月16日開第2次準備程序庭,停職中的李朝卿及共犯妻舅簡瑞祺首度出庭應訊。

庭訊中李朝卿全部否認起訴書指控犯罪事實,並反指先前認罪的共同被告,為了求得減刑或緩刑,「將個人的犯罪說成是縣長指示或授權」。

第2次準備程序庭,檢辯雙方協調決定今天先就前工務處長曾仁隆(現為建設處長)涉案部分開庭審理,預定安排曾仁隆以證人身分,當庭與李朝卿、簡瑞祺進行交互詰問、對質。

檢方於起訴書指述,曾仁隆在2008年4月擔任工務處長時,有廠商表明願意交付回扣以爭取工程,經向李朝卿請示後,李朝卿表示收受之回扣交由簡瑞祺處理,李、曾、簡即合謀針對工程得標廠商收取決標金額1成的回扣。

曾仁隆收受工程回扣後,分3次將各約新台幣80萬元、340餘萬元、320餘萬元左右的回扣款,拿至草屯鎮簡瑞祺住處旁的停車場,交給簡保管處理;而曾仁隆則每次保留10萬元作為自己零用。

這宗貪瀆弊案,檢方於3月26日偵結,連同李朝卿總共起訴16名官商,包括曾仁隆等多數共同被告已在檢方偵訊時及前次法院準備庭中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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