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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上兜售隱形眼鏡 小心已觸法!

「隱形眼鏡」屬於醫療器材,如果沒有核可字號,將會違反〈藥事法〉第84條。(台中市衛生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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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06月18日訊】(大紀元記者黃玉燕台灣台中報導)網路什麼都能賣,但也要小心觸法。台中市府衛生局接獲民眾檢舉,有人在社團網站上非法販賣「日韓美瞳放大隱形眼鏡」。衛生局表示,曾發函多次到案說明,但張男卻屢次不到,於是將案情移送市警局第三分局偵查。

衛生局日前接獲檢舉表示,在社團網站上看到有非法販賣未經核准的「日韓美瞳放大隱形眼鏡,款式約30多種,只要1千元就能任選2種,還提供貨到付款服務」,承辦人員接獲後上網調查。

衛生局表示,「隱形眼鏡」屬於醫療器材,如果沒有核可字號,將會違反〈藥事法〉第84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明知未經核准擅自製造販售,會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0萬元以下罰金。

該案經台中地方法院判決指出,「張姓民眾從101年4月至102年3月間,在網站上以優惠贈獎方式引誘網友點選,並放上多張美媚照片,吸引下單購買,期間獲利達3萬元。」張男最後被地檢署以違反〈藥事法〉,處3個月徒刑,或易科罰金9萬元。

衛生局長黃美娜表示,過去屢查獲網路販售的日、韓隱形眼鏡,品質不明,恐造成眼睛發炎、角膜潰爛,甚至有失明風險;選購隱形眼鏡前,應先至醫療院所驗光,以確保安全。

(責任編輯:羅令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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