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淚奔!《感謝老爸不舉報之恩》熱傳

一個「苦逼北漂」回家第一天的日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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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07月02日訊】剛出火車站,就看見老爸已經站在「老位置」了,我們爺倆有個約定,他可以來接站但不能在站口擠,就站在火車站的大屏幕下就好。當然,還有老爸手裡小區門口老張家的肉夾饃。

又是三個月了,上次送我的時候,他那根最長的眉毛還沒有白。把肉夾饃遞給我的時候,順便問我火車上熱不熱,這是我們倆每次見面的開場白。

回到家,發現家裏並沒有我想像的那麼凌亂了。欣慰,看來他已經逐漸接受老媽已經不在了的事實,並適應一個人的生活。

在陽台上看老媽養的四季果,今年似乎更加旺盛,老爸慢慢踱過來,我以為他又會說媽媽以前的嘮叨,但這次他卻說最近自己棋藝見長,放棄「馬」,重用「車」,昨天還贏了小區裡的棋王;他說老張家的狗狗又下崽了,他說上週自己和戰友一起去釣魚了……

總之,我明白,他想把自己的生活描繪的豐富多彩一些,但我知道很多時候打電話的時候他會故意把電視聲放得很大,我聽得見那些嘈雜只是百家碎戲裡的橋段。

打開衣櫃,爸爸的衣服和雜物排山倒海的湧了出來,原來他只是把外面的亂挪進了櫃子裡。那一瞬間,他竟然有些侷促,像個孩子。

可能是為了打破這股沉悶吧,他打開了電視機。

好傢伙,不知道是哪個台的播音員正字正腔圓地播報「自7月1日起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正式實行,法規規定:家庭成員子女不得忽視冷落老年人,與老年人分開住的應經常看望問候老年人。虐待或遺棄老年人以及其他侵犯老年人合法權益的養老機構,將處3萬元以上罰款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責任」這條新聞。

我回過頭趕忙解釋:「老爸, 我可不是被這破法律逼回來的啊。」

「哈哈,我得好好算算,按照你的違法頻率,得判甚麼多久,罰多少錢,上次回來還是春天吧?」

「老爸,公司不放假啊,週末也是經常往死了的趕。」

「但是這個也沒個執行標準啊,是一個月,還是三個月,還是半年?」他故意不接我的話。

「老爸,你說我要是進去了,能請假出來看你嗎?」

「是啊,這的確是個問題。」

「感謝老爸的不舉報之恩。」我沒有告訴他,我省了三個月的路費是為了這次回來給他做個全面的身體檢查。

「有時間了再回來,不要擔心我,我們這個小區玩伴多,再說拿法律逼著回來探望,你們不情願,我們也不喜歡。有這些閒功夫不如去完善下我們的養老福利,或者制定一個完善的虐待兒童罪、強姦幼女罪政策,你說是不?」

我朝他豎了個大拇指,我英明神武的老爸終於回到正常思維了,前一段時間,總有延遲退休、養老金虧空的新聞鬧得他很心慌,每天一個電話。

我謹記和父母通話的十大禁句,以防「好了好了,我知道了,真囉嗦!說了你也不懂,不要問了」之類的大逆不道的話從自己嘴裡跑出來,每次只能寬慰他:「你不有兒子呢嗎,政府不養你,還有我呢!」

我這麼體貼,老爸可不會顧及我的面子:「就你那點工資,房貸還還不上呢。」總之,老爸的思維簡直跟他的櫃子裡的條理成反比。

(轉自互聯網;責任編輯:肖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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