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3年07月24日】
卜妻給丈夫做褲子
從前,在鄭縣這個地方,住著一個名叫卜子的人。他的褲子穿得又髒又破,便買來一塊布頭,叫妻子為他做一條新褲子。卜妻為丈夫量好了尺寸,然後問他:「這條褲子 ,做成甚麼式樣啊?」
卜子認真的回答她:「照老樣子做。」
新褲子縫好了,卜妻就認認真真地仿照老褲子的模樣,這裡戳幾個破洞,那裏抹一灘油跡,弄得皺皺巴巴,破破爛爛的。花費了不少功夫,總算完成了。
她把褲子捧到卜子面前,得意地說:「滿意吧?同老褲子一模一樣。」
(出自《韓非子‧外儲說左上》)
【附言】
韓非借卜妻這個可笑的形象,諷刺了當時那種「明據先王,必定吉祥」的復古殭化思想。舊褲子已經不適用了,就需要換上一條新褲子,這是很明白的道理。
遠水不救近火
齊國是魯國的鄰邦,魯穆公不去同齊國結盟,反而把自己的王子和公主,紛紛送到遠離魯國的晉國和楚國,去結親和做官,想在魯國遭難時,得到晉、楚兩國的援助。
有個叫犁鉏的大臣,對魯穆公說:「假如這兒有人掉進大河裡,馬上就要淹死了,岸上的人都說:『越國人最善於游泳,快派人去越國求救吧。』大王,您說這人救得活嗎?」
魯穆公笑著說:「真傻啊,越國那麼遠,越人再善游水,這個人也別想活命。」
「那麼,」犁鉏又問,「如果魯國京城發生大火災,有人對您說,『海裡的水最多, 快派人到海邊運水來救火』,大王認為能行麼?」
「不行,不行,」魯穆公說,「等海水運到,京城早就燒成灰燼了。」
「是呀,」犁鉏說,「這就叫做『遠水不救近火』,現在晉、楚兩國雖很強盛,但遠離魯國,倘若魯國一旦有難,就會像遠水救不了近火一樣。而齊、魯相鄰,不同齊國結交,實在危險啊!」
《(出自韓非子•說林上》)
【附言】
魯穆公只看到晉、楚兩國的強盛;卻忽略了要想得到他們及時援助,卻受到客觀條件的限制。海水固然取之不盡,用之不竭,但卻撲滅不了京城的一場火災,其原因就是兩地距離太遠。因此,各種事物和現象之間的相關聯繫,為客觀條件所制約,一切都依條件、地點和時間為轉移。
一國之主,對近在身邊的人民,視如仇敵;而對遠隔重洋的外國人交好、獻媚、巴結,以求援助。這樣的國主,不是傻瓜,就一定是漢奸、賣國賊!
鄒忌比美
鄒忌是一個長得還算魁偉漂亮的男子。一天早上,他穿好衣服,對著鏡子,問他的妻子說:「你看我比那住在城北的徐公,哪個漂亮些?」妻子答道:「你很漂亮,徐公哪能比得上您呢?」
徐公是名聞齊國的美男子。鄒忌不相信自己會比徐公更漂亮,所以又去問他的妾:「你看我和徐公比,哪個漂亮些?」妾也這樣回答:「徐公麼,他哪能比得上你?」
過了一天,有個客人來訪談,鄒忌又順便詢了問客人,客人的回答也同樣是:徐公沒有他漂亮。
又過一天,徐公來了,鄒忌就把徐公的面貌、身材、姿態等各方面,都仔細打量了一番,又暗中和自已相比,始終看不出他比徐公漂亮。徐公去後,他又去照了一回鏡子 ,更覺得自己比徐公大為遜色。
鄒忌為這事,夜晚睡不著覺,他想了又想,終於得出一個結論:
「妻子對我有偏愛,當然要說我漂亮;妾呢,她是害怕於我,所以也說我漂亮;至於客人的當面捧我,那還不是因為他有求於我嗎?」
於是,鄒忌進朝廷,見齊威王說:「臣子確實知道不如徐公美,臣子的妻偏愛臣子,臣子的妾怕臣子,臣子的客人想對臣子有所求,都說我比徐公美。現在齊國土地方圓千里,有一百二十座城邑,國王的後宮嬪妃左右親信,沒一個不偏愛王,滿朝大臣,沒一個不怕王;一國之內,沒一個不有求於王。從這點看來,國王看不清真相,就很嚴重了!」
威王說:「說得好。」就發佈命令:「當官的、當差的、當老百姓的,能當面指責我國王過錯的,得上等獎;呈上書信,勸諫我國王的,得中等獎;能在公共場所說壞話、傳到我國王耳中的,得下等獎。」
命令剛發下時,臣子們上朝進諫,從宮門到殿堂,好像集市一樣。幾個月以後,還經常有人斷斷續續來進諫。一年以後,即使想說,也沒甚麼可以向上提的了。燕國、趙國、韓國、魏國聽到這件事,都來朝拜威王。這就是所謂戰勝敵國於朝廷之內。
(出自《戰國策‧齊一》)
【附言】
鄒忌總算還有自知之明,他沒有因為妻、妾和客人的當面阿諛,而自我陶醉起來。
徐公比鄒忌漂亮,這是客觀存在的事實,鄒忌的妻、妾和客人,都心中有數,可是他們故意不說真話。如果鄒忌不用客觀的、實事求是的態度,分析問題,那他就必然被某種表面現象所矇蔽,而不能瞭解事情的真相,哪怕這事情(比美)本身原是極小的。
曾參殺人了?
曾參住在魯國費城。當地有個人,與曾參同名同姓,殺了人。曾參的同鄉聽說了,慌忙跑去告訴他的母親:「不得了啦,曾參在外面殺人了。」
曾母在窗下織布,頭也不抬地回答:「我兒子是不會殺人的。」
不大一會兒,又有一位鄰人跑來說:「曾參殺了人!」
曾母仍然不信,從容自若。
過了一陣,又跑來一個人嚷道:「快跑吧,曾參殺了人!」
曾母懼怕了,她丟下織梭,慌慌張張翻牆逃走了。
(出自《戰國策‧秦二》)
【附言】
曾參是孔夫子的第二大弟子,以孝行著稱,按理說,他的母親最瞭解他,對曾參不會殺人,應該有最堅定的信念。
故事中,的確有個曾參殺了人,只是同名不同人,這和「三人成虎」純屬造謠的情況,有所不同。鄰居傳話,實屬於一種誤會;可是,曾母卻不能堅持初衷,聽人家重複了三次,就真的以為自己兒子殺了人,因而為了避禍,立即爬牆逃走。
可見對人來說,持守一個堅定正確的信念,十分重要。要在任何情況下,在任何紛繁擾攘面前,都不動搖自己的信念,不作無事實根據的懷疑。這是多麼的難能可貴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