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復智仁勇三全 立斬殺人犯

作者﹕吉光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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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07月26日】隋朝時,泉縣的惡霸馮弧,倚仗姐夫是朝廷的吏部侍郎,無惡不作。一次與別人下棋,被對方將得沒有還手之力,他要對方把棋收回去,對方不肯,一怒之下,竟用磚頭砸死了對方。

此案告到知縣魏復那裏。魏復見馮弧一慣作惡,罪孽深重,寫了判處馮弧死刑的案卷,火速呈報京城,請求批准秋後處斬。但吏部侍郎批道:「此案不實,請魏縣主事人另議。」將案卷退回後,又暗暗給魏復寫信,說明馮弧是他小舅子,讓他從輕處理,將來保舉魏復晉升高官。與此同時,馮弧家裏也托人送來了許多金銀古玩,玉帛綢緞,請魏復網開一面。

魏復面對高官利祿的引誘,十分憤慨,痛責送禮之人。他又把案卷呈報上去,再次請 求處斬。但是又被吏部拖了一些時間,仍被退回。

魏復又恨又惱,恨的是自己權小,難以為民平冤,惱的是官場黑暗,徇情枉法。他看著被退回的案卷,忽然心生一計,狠狠自語道:「馮弧呀馮弧,這次我叫你必死無疑;吏部侍郎呀吏部侍郎,你這下有苦也說不出了!」

於是,魏復第三次把案卷送到京城。吏部侍郎閱後,沒細看案卷的內容,果然揮筆批了「同意斬處」四個字。

原來,魏復是這樣寫案卷的:「殺人犯馬瓜,無故將人殺死,欲予斬首示眾,特報請予審批。」吏部侍郎批復回來後,他在「馬」旁添了兩點,「瓜」字旁加了「弓」字 ,變成「殺人犯馮弧」。吏部侍郎哪知是計,於是,當即提筆寫下同意處斬的批文,斷了他的小舅子的生路。

魏復收到批復文卷,急令衙役把馮弧就地處決。魏復為民除害,仁也;冒死拒賄,維護法律,勇也;與吏部周旋,終得成功,智也!

百姓聞知,奔相走告,大快人心。

(事據《通鑒記事本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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