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賓州醫院開先例 專治「網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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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09月14日訊】(大紀元記者任凱文編譯報導)一位心理學家早在1995年就提出了「網癮」這個詞,當時網絡還處於起步階段。他當時是把它作為笑話提出來的。但現在,隨著第一家以治療網絡成癮為主的治療中心醫院近期在賓州布拉德福德地區治療中心(Bradford Regional Medical Center)行為健康服務所(Behavioral Health Services)的成立,上網成癮已不再被認為是一件可笑的事情。

ABC新聞網報導,自願且住院10天治療計劃將接受被診斷出患有嚴重的網癮病人,最多達四人。首先,對他們進行廣泛的評估和至少禁止72小時使用手機、平板電腦或互聯網等「電子產品排毒」。然後,他們將參加治療課程和教育研討會,以幫助他們上互聯網的強烈慾望得以控制。

心理學家及這新方案的創始人金柏莉•楊(Kimberly Young)把這種過度上互聯網,而不只是在網上花數小時的行為定義為網癮。她說,依靠現代科技但可平衡其線上和下線生活的人,與那些沉沉溺網絡且導致他們不能正常生活的人還是有區別的。

她解釋說:「像其它嗜好一樣,我們就是看它是否已經危及他們的職業生涯,他們是否只是在上互聯網或者這是否影響了正常的人際關係。」

楊表示,典型的上網成癮的人是年輕且很聰明的男性。他們時常在社會交往中掙扎,而且缺乏自尊。他們中大部分人沉溺於「魔獸世界」等電子遊戲,而不是社會媒體或色情畫面。

她說:「他們上網,因為他們讓自己成為另外一個人,而且對自己的技能很欽佩。」

楊解釋說,該計劃的目標是讓患者上互聯網回到正常。電腦使用現代生活必不可少,她相信讓一個人完全不上互聯網不切合實際。

患者必須自己掏腰包為這種治療計劃支付14,000美元。因為網癮不被精神病界認為是精神健康障礙,所以保險不包括這種治療。

今年早些時候,當美國精神病學協會(American Psychiatric Association)公佈其《精神病診斷和統計手冊5》(DSM-5)時,「遊戲症」第一次被列為精神病。但它僅包括在這個手冊的第三節,而且在被正式確定為一種精神紊亂之前,得需要進一步的研究。

賓夕法尼亞大學精神病學系教授、DSM-5物質相關疾病(Substance Related
Disorders)工作組主席奧布萊恩(Charles O’Brien)表示,該手冊故意把任何與社交媒體、電子郵件或網上沖浪成癮排除在外,因為在這些議題上還沒有足夠的研究達成共識。而且,他說,根據該手冊關於性癮定義,任何人沉迷於網絡色情很可能被歸為性癮範疇內。

奧布萊恩說:「我們正在努力掌握一些新的東西,並且我們不想將其定義為一種疾病,除非它在臨床上非常重要。我們不希望創一種新的疾病,如果它只是另一種疾病的話。」

奧布萊恩說,成癮被定義為強迫性的需要某種東西,從而由脫隱症狀造成的對耐受性、精神和身體傷害,如抑鬱症和焦慮等。人們公認的對物質成癮行為如藥物、酒精和煙,因為這種行為成癮很難戒掉。賭博是目前唯一在DSM-5被確認為行為成癮。

奧布萊恩表示,還需要更多的研究,但他懷疑網癮最終成為一種公認的疾病,因為它只是遊戲。雖然他相信在美國沒有多少人有網癮,但是他說,這種情況在其它國家更為普遍。在朝鮮、中國和日本,治療遊戲成癮者的醫院十年多前就有了。

雖然布拉德福德方案是美國第一個由醫院進行的,但是在美國其它地方也有上網成癮的治療計劃。例如,在西雅圖附近的重啟計劃是一個為期45天的居民項目,治療上網成癮已有四年了。重啟計劃的聯合創始人卡什(Hillarie Cash)表示,他的患者多數是男性年輕遊戲迷,雖然他們一開始看到一些掙扎於社交媒體痴迷的病人。

楊說,DSM不是確認是不是精神錯亂的唯一試金石。她說,二十多年來,她一直在研究這種想法,並相信,隨著互聯網使用率增長,上網成癮也會多起來。

她說:「在這方面,有20多年的研究了。如果人們在忍受痛苦,而且真的有問題,為什麼還要等呢?為什麼不給他們解決這問題的辦法呢?」

(責任編輯:張東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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