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俊峰處死時未穿衣服?外界質疑夏被活摘器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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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09月30日訊】(大紀元記者李平綜合報導)9月29日上午,因殺城管案判死刑的夏俊峰妻子張晶前往中國大陸瀋陽市第一看守所領取夏俊峰遺物。張晶接過遺物時發現,25日與家屬見最後一面時夏俊峰所穿的衣服還在包裹中,外界紛紛質疑夏俊峰被活摘器官。

據《新京報》報導,經中共管教人員清點,夏俊峰留下大小六包衣物,家人每月存取的生活費剩餘3,300餘元,管教表示,夏俊峰本人未留遺書或遺言。

報導稱,張晶接過遺物時發現,25日與家屬見最後一面時夏俊峰所穿的衣服還在包裹中。張晶自言自語道「他走的時候穿的甚麼走的呢」,隨後抱著遺物痛哭。

遺物或印證夏被活摘器官

有吉林網友稱:「有用的器官都被摘走了,還穿甚麼衣服啊!真慘!那些做壞事的人不善良的人終究會得到報應的。」

大陸擁有大量粉絲的微博帳戶「染香姐姐」質疑:「為甚麼夏俊峰也只有一捧骨灰還給家屬?此犯並非無人認領屍體,為何也只交還骨灰?執法機關甚麼時候有屍體處置權?家屬連屍體的處置權都沒有?器官到底可以賣多少錢?不會301有領導躺床上等著配型成功的器官所以才急吼吼的殺人吧?」

蔣方-舟子:「是不是夏俊峰的配型和甚麼老幹部配上了?為了器官,必須死?」

網友吳淑平表示:「剛才無意中看了藥家鑫之父藥慶衛的微博,才知道藥家鑫被執行死刑,其家人居然連屍體都見不到。無論藥家鑫如何最大惡極,屍體總該讓其父母看一眼吧?如果法律和執法者這樣殘忍,與殺人又有何區別呢?這不是刀刀殺到其父其母的胸口上嗎?」

吳淑平還接著質疑:「也就是說死刑犯的器官都被國家強行捐出?」有民眾回復:「這是國家體制問題,判死刑或死緩的都是收不了屍的,因為中國沒有無償捐助器官體制,大多數的需求都是從這裡得來。那些強盜們,到底摘取了多少夏俊峰的器官?這個天良喪盡的……!」

夏俊峰案回顧

2009年5月16日,夏俊峰與其妻子張晶在遼寧省瀋陽市沉河區南樂郊路與風雨壇街路口擺攤。瀋陽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沉河分局的城管人員與之發生衝突。在衝突中,2名城管隊員死亡,1人重傷。

同年11月,瀋陽市中級法院一審判決夏俊峰故意殺人罪,處以死刑。2011年5月9日,遼寧省高級法院終審維持一審原判。此案在大陸引起巨大反響,夏俊峰到底是「故意殺人」還是「正當防衛」,律師和法庭的爭辯還在繼續,而學界和輿論也掀起如潮的質疑。

各界質疑「器官或被摘除」

7月12日,涉嫌集資的湘商曾成傑被湖南省長沙市中級法院「秘密處決」,引爆大範圍的民怨。當局對此案幾次改口:由最初給出的注射死亡到被槍殺,到最後只給了家屬一個骨灰盒了事,前後言論自相矛盾,疑點重重。

報社記者何光偉表示:請長沙中院出示錄音、錄像自證清白。否則我們有理由懷疑曾臨刑前被虐待、器官缺失、還有他是不是被處決的?這些貴院必須出示所有監控自證清白。

曾成傑之女在微博揭露:這是7月14日中午在我父親執行死刑兩天後才接到長沙中院的死刑執行通知。郵寄郵戳時間是7月13日,簽發時間是我父親被槍決的12日。難道長沙中院唐學平法官不知道刑訴法解釋423條的法理以及犯人臨終告別權和親屬臨終會面權的人道嗎?死刑也由注射改為槍決。人權何在?法理何在?天道何在?

法學教授賀衛方:生前最後的見面可以由犯人提出,也可以由家屬提出,兩者都必須得到尊重。從基本的人道出發,甚至在相關人員沒有提出此要求的情況下,司法當局也應努力促成這種會見。還有,行刑後的屍體也應經其家人驗證後火化,否則人們不知道死者器官是否完整。

海南昌宇律師事務所律師關紹斌:為甚麼執法公開變成了秘密處決,是不是有甚麼貓膩,把器官盜賣了呢?

袁裕來律師25日在微博發出感慨:夏俊峰死了,聶樹斌的案件還活得了嗎?

此前,大紀元獲得民眾投書爆料披露:聶樹斌被錯殺後,真凶王書金落網已經好幾年了,該案仍然不能改正,也是涉及高層。當年石家莊法院發現該案有疑點,主張疑罪從輕,判死緩。但是在為當年患尿毒症的中國外交部高官章某尋找腎源的過程中發現聶的腎臟與章匹配,為了救章某的命,經高層下令,立即執行。

器官移植大國背後的罪惡

據官方公佈的每年移植數量,中國已成為美國之後的第二大移植大國,據「中華醫學會器官移植學會」主任委員陳實介紹,截至2005年底,中國已累計器官移植5萬5,000多例,其中腎移植7萬4,000多例,肝移植逾萬例,心臟移植400多例。特別是2002年以來,中國移植業迅速發展,每年開展的器官移植手術超過1萬例,2005年達到了創記錄的1萬2,000多例。

關於大陸器官的來源,中共官方前後給出了截然不同的說法。早在30年前就有中國醫生在聯合國指證中共當局盜用死刑犯器官,但中共外交部一直矢口否認,直到2005年7月,中共衛生部副部長黃潔夫在世界肝臟移植大會上才首次承認:中國多數移植器官來自死刑犯。11月7日的世界衛生組織(WHO)會議上,黃潔夫再次公開承認中國絕大多數移植器官來自於死刑犯。

然而2006年3月,中共外交部發言人秦剛在記者會上慎重宣佈:「有關中國存在從死刑犯身上摘取器官進行器官移植的情況,完全是謊言。」2006年4月10日,中共衛生部新聞發言人毛群安公開表示:大陸器官「主要來源於公民在去世時候的自願捐贈」。到了2007年1月11日,毛群安才承認中國摘取死刑犯器官。從那以後,中共一直咬定大陸器官主要來源於死刑犯。

從中共官方六次改口辯護中,人們看出了癥結所在:大陸死刑犯人數遠遠少於器官移植所需的供體人群。

明慧網曾發表一篇調查報導:《「死刑犯」撐不起中國器官移植市場上的蘑菇雲》,系統詳實的分析了在每年變化不大的普通死刑犯之外,在2003至2006年期間,中共利用偷盜法輪功學員器官,才有了這四年移植量的大爆炸。隨後由於國際社會的強烈呼籲下,中共不得不收斂以往的肆意妄為,並在2007年7月1日開始實施《人體器官移植技術臨床應用管理暫行規定》。

如今外界還不能斷定中共是否已經停止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但諸多證據和疑團讓全世界意識到,揭開大陸器官黑幕已是刻不容緩的當務之急。

(責任編輯:林詩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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