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言:是誰讓我們膽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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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3年09月09日訊】安陽公交車發生凶案發生不久,成都又發生公交凶案,記者感歎我們社會為甚麼缺少「男兒」,我們來看安陽公交車凶案,一個身高僅5尺左右的矮個男人,竟殺死2人,傷13人,其中4人重傷,難道車上都是老弱者,都無力與他抗爭嗎,非也,許多都是青壯年,甚至有10個在工地幹活的壯勞力,為甚麼一個矮個男人持一把刀在車上猶入無人之境,殺死殺傷15人而沒有一人挺身而出,敢於與歹徒搏鬥,為自己和他人有一點犧牲精神呢,難道中華民族從來就是一個膽小怕事,唯唯諾諾,任人宰割的民族嗎,我們縱觀中國的歷史,人民從來沒有像今天這樣懦弱,膽小,自私,道德低下,為甚麼中華民族會變成這樣呢?我們回首看看我們國家經歷了甚麼,我們政府又做了些甚麼:

1956年4月25日,毛澤東在中國共產黨中央政治局擴大會議上作了《論十大關係》的講話,提出了「百花齊放,百家爭鳴」的方針,「應該放手鼓勵批評,堅決實行『知無不言,言無不盡,言者無罪,聞者足戒,有則改之,無則加勉』的原則。」善良,憂國憂民,以國家興亡匹夫有責為己任的知識份子,向黨和政府提出許多有利國家發展社會進步的改進意見和看法,不料57年就開始反擊右傾翻案風,把大量知識份子劃為右派,並被嚴格監管,成為眾人羞辱的對象,失去一個正常人的生活,導致許多知識份子不堪受辱而自殺。有些被下放農村從事重體力勞動,接著的災荒年使許多知識份子因飢餓而死亡。這是毛的引蛇出洞,請君入甕的險惡伎倆,把愛國有脊樑的知識份子一網打盡。自57年反右之後,整個國家就成了「萬馬齊喑究可哀」了,再也沒有人敢給黨和政府提意見和看法了,黨就一貫的「偉大,光榮,正確」了,頭頂上永遠頂著「偉光正」的光環,因為人們知道雞蛋碰不過石頭,天靈蓋敵不過狼牙棒的。

人們都希望一個社會有許多正義和剛直不阿的人,在遇到歹徒和困難時身邊有見義勇為的人挺身而出,但為甚麼我們這個社會這種人越來越少了呢,我們看看這些見義勇為的人結局就知道了:

2006年1月27日,雲南省曲靖市會澤縣者海鎮發基二村63歲的楊克甫老人,見到村中村民楊榮章家的房子著火了,知道主人不在家,就英勇去救火,不幸跌入大火中被燒成燒傷面達53%的特重燒傷,在會澤縣人民二院僅僅治療了28天後,就全面感染,院方建議轉院到省城醫院做焦痂切除及植皮手術,因無法籌借到15萬元以上的醫療費用,楊克甫不得不回到家中,靠買針水請人打針和吃止痛藥維持生命。在家中,經過一年多的治療,老人的命保住了,可是到現在這個老人燒癱在床,很久沒有下床見到太陽了,老人現在的願望就是甚麼時候能籌集到巨額的醫藥費,醫了哪怕能讓他坐上輪椅出去見見太陽也就滿意了,然而,巨額的醫藥費卻讓他無奈,不知要到哪天,老人才能坐上輪椅見到陽光。

沒有錢治療導致一個見義勇為的老人成了這樣的結局,這不僅僅是一個老人的悲慘命運,而是社會的正義被褻瀆,社會正邪的天枰在傾斜,讓千萬顆良心泯滅,讓冷漠悄悄的滋長。老人沒有錢,政府沒有錢嗎,他們在公款消費中,少飲一杯酒,少吃一個菜,少點一個鮑魚,少喝一口魚翅湯就足以讓英雄淚不會白流。

保護集體財物,歷來都是我們黨和政府表彰和推崇的,但這個小伙子為維護保護公司財產,由於失手將小偷打成重傷而被判刑和附帶民事賠償:謝某24歲,是昌平區一家公司的職工。2007年11月25日晚上9點左右,謝某在公司工地值班,巡視時發現一陌生男子在偷鋼管。謝某想要教訓小偷,於是上前突襲。他用拳頭擊打小偷頭部,導致對方當場昏迷。小偷被送往醫院救治,幸無生命危險。後經鑑定構成重傷,傷殘程度為8級。庭審時,謝某承認自己一時衝動打傷了小偷,非常後悔,同意賠償醫療費用。其辯護律師認為,謝某打小偷不是為了自己,而是為了維護公司的利益,而且是謝某將小偷送往醫院的,希望法庭從輕判處。法院認為,謝某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重傷,其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依法判處他有期徒刑3年,並附帶賠償醫療費、營養費等共計8.6萬餘元。

我們不明白法院為甚麼把這樣一個性質不同的案子作為一般傷害案件來判決,而一點不考慮謝某打傷小偷的行為動機,是為了保護公司財產,忽視主觀上的意圖,這樣的判決是否會在社會上產生不良影響,讓有正義感的人們在歪風邪氣面前選擇退卻,使敢作敢為之人畏縮,使壞人大行其道。同時,謝某只是失手意外造成小偷重傷,並非使用凶器導致的結果,小偷受傷後主動將其送往醫院救治,從這點上也不是主觀上想傷害小偷至重傷,法官從此情節也應該輕判。依法官的想法,就是遇到小偷之類的人時,首先要計算好自己用力的輕重,再鎖定出擊的部位,還要考慮小偷移動的可能方可擊打,因為輕了等於給小偷搔癢,無法制服小偷,重了致其傷殘要承擔刑事責任。這樣的話,能夠制服小偷的必然是有高功夫的人,能夠把控自己用力的大小輕重,否則最好袖手旁觀,不然是吃不了兜著走。法官這樣判決,人們就要吸取經驗教訓,遇有偷盜事件的發生,只要不涉及到自己的財物,最好是端杯茶選一個可以偷看的位置,(因為如果被小偷發現,小偷在驚慌中逃跑不小心摔傷跌傷你也要負擔責任的),然後邊飲茶邊觀看,當看一場現代版的俠盜高飛,甚至可以偷偷錄製下來,賣給電視台賺幾文茶錢。這樣既沒有承擔刑事責任和賠償醫藥費的風險,自己也免受傷害的可能,同時也省了法官判案的辛勞,皆大歡喜,何樂而不為呢。至於財物的主人受了損失,只是偷富濟貧而已。

我們再看看一起影響極大,而至今也沒有解決的見義勇為者的下場:王德賓,河南任丘市人,2009年8月22日因阻止暴徒開車撞擊兩青年女子,被4個暴徒群毆,頸椎骨髓被砍傷,導致肢體行動障礙,鑑定為二極傷殘。行凶者居然威嚇說其親家是省廳廳長,不但不對王德賓賠禮道歉賠償醫藥費,還公然叫囂那個部份敢鑑定,那個法院敢受理,恐嚇記者不讓其見義勇為事跡見諸報端,威嚇單位不讓其英雄事跡進行表彰,氣焰之囂張達到極致。王德賓一審上訴要求被告賠償52萬元,至今一分錢也沒有拿到,而王德賓治療傷病已欠債高達30多萬元的債務,王德賓無奈之下只有在北京邊當乞丐邊申訴自己的案件。

腐敗和黑惡勢力是一對孿生兄弟,黑惡勢力要依靠腐敗來發展自己的勢力和作為自己的保護傘,腐敗也要依靠黑惡勢力來充當整治老百姓的打手。但令人難以想像的是居然一個大白於天下的案子,遲遲得不到解決,真是「長使英雄淚滿襟」。這可以說是中國任何朝代都不可能出現的事情而出現在了21世紀的中國,在封建王朝地方發生大案要案,皇帝都會派欽差大臣下去督查案件,而今天案子告到了天子腳下,政府卻無動於衷,甚至有的還被抓被打。這樣的世道讓英雄流淚,讓人民寒心,誰還願意救人於水火,誰還願意扶危解困,誰還願意路見不平拔刀相助?當正義被邪惡踩在腳下時,社會就必然走向墮落,當法律向腐敗低頭時,道義就會被強姦,當伸張正義會是悲慘的結局時,正義價值就會如同糞土一樣不值價。這樣的社會人民沒有安全可言,人民沒有幸福可言,人民更沒有自由可言。

從上面的案例看出,做好事的結局都是悲慘的,讓人不免扼腕歎息,我們政府的所作所為在提倡甚麼在標榜甚麼,在引導社會走向何方?為甚麼讓英雄心碎,讓人民流淚。當安陽公交車凶案發生後,人們紛紛感歎為甚麼我們這個社會缺少見義勇為者,感歎我們這個社會缺少真正的「男兒」,如果政府不改變對待見義勇為者的政策,從經濟上和輿論上對見義勇為者給予支持,可能不但不會產生不畏強暴的「男兒」,只會產生越來越多的中國似的新型「太監」。

見義勇為基金建立已經很久了,是怎樣運轉的呢,這些資金來源和支出賬目是公開的嗎?我想在腐敗到骨子裡的中國,即使見義勇為基金在運轉,也可能所剩無幾了,不是被挪作他用,就是被貪污殆盡,在膽大妄為無官不貪的中國,連社保基金紅十字會的救命錢都敢貪,那種錢不敢貪。如果中國沒有一項專項基金來解決因見義勇為而傷殘問題,見義勇為就是一句空話,路見不平拔刀相助的「男兒」只會越來越少。

我們從一組數字就可以看出許多見義勇為者的結局是不容樂觀的:中華見義勇為基金會最近對全國5770名受到省級以上表彰的見義勇為先進人物的生活狀況進行了調查,結果令人擔憂,有2920名見義勇為先進人物生活困難,占被調查人數的50.6%,這其中農民、工人、打工者占70%以上,直接後果是因致傷、致殘、犧牲,使本來就不富裕的家庭陷入了更大的困難。從上面這組統計數據看出絕大部份見義勇為者,因為見義勇為不但自己付出了血的代價,也給自己和家人帶來了痛苦和困難,政府沒有解決他們的困難,而政府這樣對待我們中華民族的好男兒不是向人們揭示了一個道理:政府不喜歡這些好強逞能的市民,為了政權的穩固和統治,需要的是順民和各人自掃門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的良民。

現在不說歹徒拿著明晃晃的尖刀,沒人敢挺身而出加以阻止,就連老人倒地都沒有人敢扶,小孩被車碾壓都袖手旁觀,這樣的社會還期待甚麼「男兒」出現,因為這是政府用心良苦的教育的結果,也是政府期望得到的結果,只有人民都是溫順的順民和良民,社會才和諧,動亂才會少,國家才安定,統治才長久,貪錢有保障,強拆無阻礙,愚民無知覺,冤案無上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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