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戴谷歌眼鏡開車 法院判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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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17日報導】(中央社洛杉磯16日法新電)美國加州婦女阿巴迪(Cecilia Abadie)去年因為戴著具上網功能的「谷歌眼鏡」(Google Glass)開車,遭開罰單,今天獲判無罪。

聖地牙哥法院表示,當阿巴迪被員警攔下時,谷歌眼鏡並未開機,因此判決無罪。

44歲的阿巴迪遭控去年10月29日在聖地牙哥公路上超速駕駛與分心。阿巴迪承認自己戴著谷歌眼鏡,但表示眼鏡沒有開機。

阿巴迪的律師去年12月出庭時否認這些指控,並告訴法新社:「當時谷歌眼鏡並沒有開機,單單戴著這個眼鏡開車完全不犯法。」

法院今天也以缺乏證據為由,撤銷她的超速罰單。

谷歌眼鏡配備隱藏電腦,右眼上方有縮圖大小的透明螢幕。使用者不需透過智慧型手機,就可以瀏覽地圖確認方向、查看網路搜尋結果、收發電郵並參加視訊聊天。

德拉瓦州和西維吉尼亞州議員都引進法案,打算專門禁止戴谷歌眼鏡開車,英國當局也考慮採取類似禁令。(譯者:中央社陳怡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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