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國推公民法改革 雙非嬰不在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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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4年01月25日訊】(大紀元記者季薇多倫多編譯報導)加拿大公民及移民部長亞歷山大(Chris Alexander)表示,聯邦議會週一(27日)復會後,將針對加國公民身分規則推出幾項變革;但雙非嬰不在此次公民法(Citizenship Act)改革之列。

據CBC報導,亞歷山大稱,政府將向聯邦議會提交一項法案,針對「不止一代人的公民法進行第一次全面改革」。他說,規則改變將是顯著的,但政府不會觸及因在加拿大出生而是否應該繼續給予公民權的問題, 至少不會馬上觸及。

但亞歷山大表示,政府正在考慮有關所謂的雙非嬰「生育之旅」或「護照嬰兒」問題,但尚未完全想出最好的解決辦法。他說:「談及我們將怎樣做,為時過早,這涉及到各個省分。因為分娩發生在省級醫療系統,我們希望找到適合省級合作夥伴的解決方案。」 他補充道:「我期待今年在這方面採取行動,但不會像公民法那麼早。」

杜絕公民漏洞

亞歷山大說,改革旨在將加拿大公民身分給予「失蹤的加拿大人」,多年來,因為這個或那個原因,他們一直被拒絕。他舉例說:「有些是戰爭新娘的孩子,有的存在其它複雜情況,這些不應該阻礙他們成為公民禁止,我們必須修繕立法。」

在特殊情況下,新規則也將給予加拿大政府剝奪一個人公民身分的權力,如「叛國」或「恐怖主義行為」個案。他說:「在極端情況下,我們需要能夠剝奪雙重國籍人士的公民身分,他們已經越線,我認為所有加拿大人會同意採取那種舉措是有理的。 」

更短等待時間 更長資格期

依據公民法修訂擬案,在有資格成為加拿大公民之前,移民可能需要等待更長的時間;不過,一旦他們申請,政府希望他們的申請會獲得更快速的處理。

亞歷山大說,即將到來的立法將針對目前的入籍申請積壓。目前的處理時間是兩到三年,80%是2011年10月1日至2012年9月30日的入籍申請。申請加拿大公民,永久居民必須在該國,四年之內住滿三年。亞歷山大說,資格條件也將發生變化。

而改革也將開始著手打擊所謂的「方便市民」 。亞歷山大說:「公民法中將會出台一些措施,以確保我們不會對濫用敞開大門……我想所有的加拿大人都會同意,過程中讓作弊沒有立足之地。 」

<責任編輯:文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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