喬木:政府憑甚麼重獎李娜8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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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4年01月29日訊】明星總是出新聞,李娜作為大明星,更是新聞不斷。澳網賽後感謝國家吧,不一定是真心話;不感謝吧,好像也不合適,亞軍還感謝了斯洛伐克。儘管李娜想遠離政治,好好打球,可是政治卻離不開她。

這不,比賽完難得回家團聚過節,政治就迎上來了。先是湖北省副省長親自率隊到機場迎接,還說代表6000萬人民感謝李娜。網友不幹了,李娜都沒說代表人民打球,副省長憑甚麼代表別人?

到了武漢,領導接見,開會表彰,也就罷了,還獎勵80萬元,以湖北省委、省政府的名義。這下輿論嘩然,看現場李娜的照片,也非常不自在。

查了一下,這還不是第一次。2011年李娜奪得法網女單冠軍後,也是大會表彰,重獎60萬元,仍然是以湖北省委、省政府的名義。

再查,各地政府獎勵不代表國家的單飛明星,還不止李娜。丁俊暉在奪得斯諾克中國公開賽冠軍後,就獲得了無錫市政府、以及下轄的宜興市政府各10萬元的獎勵和一套別墅。

這倒不是說湖北不如江蘇富庶,不該獎勵;也不是李娜身價億萬,何必再獎勵的問題,而是政府這樣做的依據何在?程序是否適當?

如果是哪個企業或個人,依據合法程序出資獎勵,大家無話可說。政府獎勵,花的可是納稅人的錢,雖然是和黨委共同獎勵的,連黨員都不會認為是花的黨費。

政府不是不能對運動員予以獎勵,而是應該有法有據。根據1996年由當時的國家體委、人事部發佈的《運動員教練員獎勵實施辦法》,第二條規定獎勵的對象是:「體育系統各級優秀運動隊的運動員、教練員以及各類體校的教練員」,也就是我們說的體制內的運動員、教練員。

不僅如此,第一條還明確規定,該《辦法》制定的依據是《國務院關於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制度改革問題的通知》,以及國家體委《關於印發〈體育運動員、教練員貫徹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制度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的通知》。這都明確說明,應該是給代表國家比賽的、享受事業編製的、定期拿工資的運動員的成績獎勵。

《辦法》的第四條還規定,獎勵的運動員、教練員應當發揚愛國主義和集體主義精神,為提高我國運動技術水平做出更大貢獻。

對照以上三條,李娜恐怕沒有一條符合。

首先她作為脫離舉國體制、著名的「單飛」運動員,是眾所周知的事實,要靠自己去掙獎金、拉贊助。她和團隊裡的外籍教練、體能師、丈夫等肯定不是我國體育系統裡的事業編。

第二,儘管是中國人,但李娜肯定不是代表國家在打球(至少在澳網上)。從她領獎時的發言來看:「感謝贊助商、感謝教練和體能師、感謝丈夫」,並沒有提到中國和人民。作為商業比賽,澳網也不會奏國歌、升國旗。

第三,作為個人爭獎金、排位和榮譽的大滿貫賽事,作為一項單打獨鬥的個人項目,網球儘管開始流行,但是它在中國的普及程度、在全民健身的參與性方面,恐怕還達不到《辦法》規定的「發揚愛國主義和集體主義精神」。

而且就算要獎勵,前後的標準也應統一,憑甚麼法網奪冠獎60萬,澳網奪冠獎80萬?是澳網比法網更重要?是考慮了這兩年的物價上漲因素?還是領導一拍腦門的決定?

這事怪不得李娜,她可以收下後自由處置。實際上政府上次法網奪冠後給予的60萬獎勵,李娜在給政府繳稅12萬後,自己又出錢湊夠50萬,捐給了武漢市孤殘養老院。作為一個名人,李娜這些年在玉樹地震、兒童、環境保護方面,也沒少出錢、出力。這次澳網後的獎勵,從李娜的表情來看,心情似乎也很複雜。

而網民則幾乎是一邊倒地質疑這種獎勵。某網站搞的二萬多人的民調結果,超過四分之三的參與者反對獎勵。而從留言來看,更是多方質疑:這錢走的是甚麼樣的財政預算?在中央八項規定、反四風的大背景下,這樣做是否合適?為甚麼不用在更重要的民生項目上?為甚麼不獎勵基礎教育、群眾體育項目的人員?政府一貫好這種錦上添花的面子工程,不願做雪中送炭的基礎工作。
從更大的公共管理層面,湖北省這種花納稅人錢、裝政府門面的做法也值得探討。我們國家各級人大,在通過政府的預算方面,只有舉手的份。從中央到地方,審計部門又設在政府裡面,而不是按照國際慣例在人大系統。儘管每年都有審計風暴,但自己審自己,結果總是雷聲大,雨點小,最後都不了了之。

中國有世界上最多的稅收、最有錢的政府,但真正花在民生保障方面的錢並不多。每年的三公消費居高不下,像這種莫名獎勵明星的名堂也很多,最近還爆出到歐美考察計劃生育、到巴西考察老幹部工作的醜聞。經常開兩會,通過李娜被獎勵這個事的討論,希望人大和政府在預算、決算、審計方面,對得起納稅人的貢獻和公眾的質疑。

文章來源: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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